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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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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7-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

(面向合格投资者)

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郑州市金水区未来路104号广电大厦)

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面向合格投资者)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签署日期:2017年8月17日

发行人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年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债券的核准,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封面载明日期,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除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本人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募集说明书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主承销商声明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声明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本次公司债券票面总规模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含6亿元),本次公司债券将分期发行,第一期发行额度3亿元,已经发行完毕;本期债券发行额度为3亿元,为第二期发行。

二、2016年10月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电子申报文件及其之后的文件,本次债券名称为“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由于本次债券在2017年发行,因此本次债券名称由“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变更为“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本次公司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已经签署的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已经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前述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三、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对象是合格投资者。

四、本次债券评级为AA+;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为153,778.2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2.77%;本次债券上市前,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9,814.87万元、11,551.28万元和7,821.84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9,729.33万元,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本次债券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五、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一定波动性。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次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六、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由于上市事宜需要在发行结束后进行,公司无法保证本次债券能够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也无法保证本次债券能够在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因此,投资者在购买本次债券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无法立即出售其债券,或者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而不能以预期价格或及时出售本次债券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七、公司所在行业存在资产负债率普遍偏高的特点。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3.95%、73.91%、72.77%和72.15%。由于发行人资产负债率较高,财务杠杆比率较高,如果发行人流动资金紧张,则可能影响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项目正常运转,从而对本次债券偿付造成不利影响。

八、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尽管发行时,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偿债保障措施来控制和保障债券按时还本付息,但是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可能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完全或无法履行,债券持有人亦无法通过保证人或担保物受偿本次债券本息,从而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九、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在本次债券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债券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次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发行人的信用状况。

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发行人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编号为瑞华审字[2017]01780007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瑞华事务所对公司2015年度的期末数进行了调整。

十一、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分别为103,942.99万元、93,046.76万元、93,680.86万元和93,680.86万元,系公司收购郑州、信阳、漯河、鹤壁、许昌、平顶山、济源、三门峡、驻马店、焦作、新乡、商丘和开封等地市有线电视网络资产时,收购对价超过净资产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参照为收购事宜进行的相关评估所确认的价值)所形成的。如若未来该等资产经营不善,导致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则存在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风险,并继而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十二、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曾经的控股股东河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河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系河南省政府直属机构)仍然占有公司13,081.64万元(本金和利息合计数)资金。

十三、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的应付票据是向银行提供保证金;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金水支行为牵头行的银团贷款,贷款总额度为人民币32亿元,该贷款以公司的应收账款为质押;上述提供的保证金和质押的应收账款受到限制。

十四、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及会议规则的程序要求所形成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第一节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债券的发行授权及核准

1、本次债券的发行经发行人2016年6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发行人于2016年7月12日获得2016年第七次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发行人申报发行6亿元公司债券。

2、经中国证监会于2017年1月5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11号”文核准,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6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债券的基本情况和发行条款

1、发行主体: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3、发行总额:本次公司债券票面总规模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含6亿元),本次公司债券将分期发行,第一期发行额度3亿元,已经发行完毕;本期债券发行额度为3亿元,为第二期发行。

4、票面金额:人民币100元。

5、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

6、债券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为3年。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登记托管。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8、还本付息的方式:本期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9、起息日:2017年8月24日。

10、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按登记机构相关规定处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1、付息日:2018年至2020年间每年的8月24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8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券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结果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15、担保情况: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6、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在本期债券发行前于监管银行处指定或设立募集资金专项专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及划转。

17、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中诚信证评将在本次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18、主承销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债券受托管理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发行方式、发行对象与配售规则:本期债券以公开方式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本期债券配售规则详见发行公告。

21、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2、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23、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第一期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已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4、新质押式回购: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有关部门最终批复,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5、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次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7年8月21日

发行首日:2017年8月23日

预计发行期限:2017年8月23日至2017年8月24日

网下发行期限:2017年8月23日至2017年8月24日

2、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1、发行人

公司名称: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郑州市金水区未来路104号广电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保祥

联系人:柴景玉

电话:0371-86157367

传真:0371-86122305

2、主承销商

公司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联系人:张威、赵瓅、吴兵兵、廖旭

电话:027-65796983

传真:027-85481502

3、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3号居然大厦18楼

负责人:吴革

经办律师:吴俊强、袁婕

电话:010-51783535

传真:010-51783636

4、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国安大厦13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吕江

经办注册会计师:吴长友、朱华英

电话:010-65950411

传真:010-65955570

名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4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剑涛、顾仁荣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吉文、楚福娟

电话:010-88095588

传真:010-88091199

5、资信评级机构

公司名称: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新业路599号1幢968室

法定代表人:关敬如

经办分析师:万艳、关欣

电话:021-51019090

传真:021-51019030

6、债券受托管理人

公司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联系人:张威、赵瓅、吴兵兵、廖旭

电话:027-65796983

传真:027-85481502

7、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25号王鼎国际大厦

负责人:史宏

联系人:黄慧勤

电话:0371-89966289

传真:0371-89966258

8、公司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总经理:黄红元

联系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9、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总经理:聂燕

联系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68870064

五、认购人承诺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以下承诺:

1、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2、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3、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及会议规则的程序要求所形成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4、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5、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六、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发行人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

第三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信用评级情况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二、公司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授信情况

发行人与国内一些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一直保持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在各大银行的资信情况良好,获得各银行较高的授信额度,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截至2017年6月30日,发行人拥有共计260,4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其中未使用额度为139,199.21万元。

(二)最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

最近三年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发行人无严重违约情形。

(三)最近三年发行的债券以及偿还情况

最近三年发行人没有发行过企业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与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最近三年发行过三期短期融资券和一期公司债券,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三期短期融资券和一期公司债券的具体情况如下:

(四)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合并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的比例

本次债券全部发行完毕后,发行人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含6亿元),占发行人最近一期末(2016年12月31日)合并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的比例不超过39.02%,未超过发行人净资产的40%。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口径有关财务指标如下表: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利息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信息

二、公司的股权结构

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5,000万元,公司有三名股东,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三、公司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共拥有4家主要子公司,4家主要参股公司,上述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上述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下:

1、河南广电移动数字电视有限公司

河南广电移动数字电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0月13日,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河南有线持有100%股权,法定代表人为汪段翔,住所为郑州市红专路40号,经营范围为移动电视网络的开发和运营管理;传递、运营及管理;移动电视广告的制作、发布、传递、运营及管理;数字电视技术的研究、开发及其产品的销售;提供广播电视节目及多媒体信息的传输;广播电视运程信息传递、咨询服务;宽带数据业务经营;租赁、销售广播电视设备。(经营范围中涉及审批的,取得审批或许可证方可经营)。

截至2016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344.27万元,负债总额562.39万元,所有者权益-218.12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21.45万元,净利润-288.38万元。

2、南阳无线数字传输有限责任公司

南阳无线数字传输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15日,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河南有线持有100%股权,法定代表人为高翔,住所为南阳市人民北路,经营范围为地面数字广播电视节目传输、卫星直播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综合信息业务传输、广播电视信号接受器材经营、技术服务(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的项目,凭有效许可证或资质证核定的范围经营,未获得审批前不得经营。)

截至2016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790.38万元,负债总额527.24万元,所有者权益263.15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340.15万元,净利润39.66万元。

3、周口国安广播电视网络传输有限公司

周口国安广播电视网络传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月9日,注册资本人民币3,600万元,河南有线持有51%股权,法定代表人为苏卫平,住所为周口市六一路北段,经营范围为广播电视传输网络的规划建设、运营、维护;广播电视网络传输业务(基本业务、增值业务)运营及售后服务;数字电视、分媒体电视及数据业务开发和相关产品销售;电视机、相关广播电视产品及家用电器的销售和售后服务;广告制作及发布。

截至2016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5,565.88万元,负债总额1,897.36万元,所有者权益3,668.52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1,598.58万元,净利润14.57万元。

4、河南有线华视移动数字电视有限公司

河南有线华视移动数字电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7月4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万元,河南有线持有51%股权,法定代表人为汪段翔,住所为郑州市红专路40号广电网络大厦,经营范围为地面(无线)数字电视的技术咨询服务;广告策划、制作、发布及咨询业务;设备的技术开发与购销。(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审批的项目凭相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经营)。

截至2016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89.23万元,负债总额542.05万元,所有者权益-352.82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150.22万元,净利润-201.82万元。

5、河南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31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0万元,河南有线持有8.08%股权,法定代表人为尹发启,住所为郑州市金水区未来路104号广电大厦,经营范围为全省县级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的建设、经营管理、运营维护;有线数字电视及数据业务开发和相关产品销售;广告制作及发布(国家限制内容除外);信息咨询服务。(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截至2016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432,526.42万元,负债总额297,219.54万元,所有者权益135,306.88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47,653.98万元,净利润-14,010.63万元。

6、河南广电天裕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河南广电天裕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10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河南有线持有17%股权,法定代表人为宋力,住所为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南、老107国道西6幢1层609房,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凭有效资质证核定的范围经营)。

截至2016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438.74万元,负债总额254.89万元,所有者权益183.84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391.52万元,净利润4.87万元。

7、中广投网络产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中广投网络产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26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4,458万元,河南有线持有9.53%股权,法定代表人为林京,住所为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电子商务港太升国际A栋2单元4层9号,经营范围为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依托国家广播电视传播干线网和全国各省(区、市)广电网络,以大数据、云计算应用和各类新技术为支撑,集中开发投资广电新产业项目;提供广播电视、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领域内的技术和产品的设计、开发、转让、咨询、服务、投融资业务及其他对外业务合作)。

截至2016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4,528.27万元,负债总额24.50万元,所有者权益14,503.77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45.77万元。

8、河南嗨看电视传媒有限公司

河南嗨看电视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9月21日,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河南有线持有42%股权,法定代表人为石晓兵,住所为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东风南路交叉口卫华大厦8层807室,经营范围为互联网电视业务;网络视听内容服务;播控平台建设运营;网络电信增值业务;多媒体互动网络系统及应用平台的技术开发、设计、建设维护;多媒体信息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电子设备租赁及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业务。

截至2016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435.34万元,负债总额400.98万元,所有者权益1,034.36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196.39万元,净利润34.36万元。

四、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是河南电视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电视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是河南电视台。河南电视台隶属于河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河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系河南省政府直属机构,河南省财政厅为河南省政府组成部门,因此河南省财政厅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一)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控股股东名称:河南电视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8月16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少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花路18号7楼

经营范围:影视项目投资管理;广告业务。(以上范围中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下转2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