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8月21日

查看其他日期

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2017-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河南有线”) 本次公司债券票面总规模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含6亿元)公司债券,本次公司债券分期发行,其中第一期(债券名称: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证券代码:143023,证券简称:17豫电01)已于2017年3月16日发行完毕。剩余3亿元本期发行,本期债券名称为: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本次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1号文核准。

2、河南有线本期发行面值3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3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154,324.27万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9,729.33万元(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5、本次发行的债券为3年期。

6、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3%-5.3%。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情况在询价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7年8月22日(T-1日)以簿记建档的方式向网下合格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7年8月23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8、网下发行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向主承销商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9、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1、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2、本期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发行完成后,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挂牌上市。

13、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本期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14、有关本期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3、发行总额:本次公司债券票面总规模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含6亿元),本次公司债券将分期发行,第一期发行额度3亿元,已经发行完毕;本期债券发行额度为3亿元,为第二期发行。

4、票面金额:人民币100元。

5、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登记托管。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8、还本付息的方式:本期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9、起息日:2017年8月24日。

10、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按登记机构相关规定处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1、付息日:2018年至2020年间每年的8月24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8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券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结果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15、担保情况: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6、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在本期债券发行前于监管银行处指定或设立募集资金专项专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及划转。

17、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在本次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18、主承销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债券受托管理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发行方式、发行对象与配售规则:本期债券以公开方式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本期债券配售规则详见发行公告。

21、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2、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23、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第一期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已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4、新质押式回购: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有关部门最终批复,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5、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次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本次债券在上交所上市前的重要日期安排如下:

注:如遇重响大突发事件影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簿记建档确定发行利率

(一)网下投资者

本期债券参与簿记建档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的票面年利率询价区间为4.3%-5.3%,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发行利率确认原则:

1、簿记管理人按照合格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的原则,对合规申购金额逐笔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

2、若合规申购的累计金额未能达到本期债券发行总额,则簿记建档区间的上限即为发行利率。

(三)簿记建档申购时间

本期债券簿记建档的时间为2017年8月22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2017年8月22日(T-1日)14:00至16:00将《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请表》”)(见附件1)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四)申购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簿记建档区间范围内填写申购利率,申购利率可不连续;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申购利率;

(3)填写申购利率时精确到0.01%;

(4)填写申购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均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为100万元(1,000手)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交参与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7年8月22日(T-1日)14:00至16:00之间将以下资料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并电话确认:

(1)加盖单位印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附件2)和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3)

(4)主承销商根据申购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上述资料提供不齐全的,主承销商有权认定投资人提交的申购是否有效。每家合格投资者只能报价一次,在未获得主承销商同意情况下,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合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报价。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不可撤销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申购要约。

传真号码:027-85481502

咨询电话:027-65799906

(五)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于2017年8月23日(T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且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3亿元。认购不足3亿元的剩余部分由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家合格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0,000手(100,000张,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

(三)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次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17年8月23日(T日)和2017年8月24日(T+1日)。

(五)认购办法

1、凡参与簿记建档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合格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7年8月22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欲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认购意向与其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向合格投资者发送《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配售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配售缴款通知书》”)。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资金划付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7年8月24日(T+1日)15:00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合格投资者全称”和“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户名: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科技支行

账 号:17060101040004379

人行系统支付号:103521006015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2017年8月24日(T+1日)15:00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申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六、发行人、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机构

(一)发行人

公司名称: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郑州市金水区未来路104号广电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保祥

联系人:柴景玉

电话:0371-86157367

传真:0371-86122305

(二)主承销商

公司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联系人:张威、赵瓅、吴兵兵、廖旭

电话:027-65796983

传真:027-85481502

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7日

附件1:

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注:请申购人认真阅读本表第二页重要提示及申购人承诺。

附件2:

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之规定,本机构为:请在( )中勾选

(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 )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

1.申请资格认定前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合格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是( )否( )

机构名称(签章)

附件3:

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一、【总则】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投资的资金来源、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损失后的损失计提、核销等承担损失方式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交易。

三、【信用风险】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市场风险】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放大交易风险】投资人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回购业务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将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期间可能存在质押券价值波动、分期偿还、分期摊还、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导致质押券贬值或不足的风险。

八、【操作风险】由于投资者操作失误,证券公司或结算代理人未履行职责等原因导致的操作风险。

九、【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对于因交易所制定、修改业务规则或者根据业务规则履行自律监管职责等造成的损失,交易所不承担责任。

十、【不可抗力风险】因出现火灾、地震、瘟疫、社会动乱等不能预见、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情形给投资者造成的风险。

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有风险。投资者在参与债券交易前,应认真阅读债券上市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避免因参与债券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本人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承诺本人已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愿意承担投资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认购及交易债券的风险和损失。

证券账户(上海):        (深圳):          

投资者(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不需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参与本次发行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合格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填写“基金简称”+“证基”+“中国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申购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精确到0.01%。

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申购人新增的投资需求。

申购利率可以不连续。

本次债券每个申购利率上对应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应为100万元的整数倍。

以下为申购利率及申购金额的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3.20%-4.50%,某合格投资者拟在不同申购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非累计投标)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4.0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9,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00%,但高于或等于3.70%时,有效申购金额4,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70%,但高于或等于3.50%时,有效申购金额1,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50%,有效申购金额为零。

参加询价与申购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加盖单位印章后,在本发行公告公布的时间内连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附件2)和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3)一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加盖单位印章,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若因合格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合格投资者自行负责。

参与询价与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购本次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每家合格投资者填写的《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销。合格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合格投资者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询价及申购,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合格投资者传真后,请及时拨打联系电话进行确认。

申购传真:027-85481502

咨询电话:027-65799906。

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

(面向合格投资者)

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郑州市金水区未来路104号广电大厦)

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面向合格投资者)

主承销商/簿记建档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签署日期: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