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8月22日

查看其他日期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855           公司简称:华荣股份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以来,国内经济稳中略增,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6.9%,与去年同期相比基本保持平稳;国内防爆电器、专业照明设备的需求总量保持平稳增长的态势。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公司借助“一带一路”的国家战略,将“走出去”作为中长期战略发展目标,持续推进全球品牌战略,加强境外销售渠道部署,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拓创新,开发新客户、开拓海外市场,取得一定成效。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完善内控制度,强化规范治理水平

报告期内,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机构的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充分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在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创造董事、监事、高管了解并履行职责的环境,公司将进一步修订并新增了相关制度。同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要求,履行信息披露职责,致力于建立良好的投资者关系,保证企业规范运作,树立良好公众公司形象。

2、组建驻外销售团队,境外销售持续发力

通过多年的不断尝试和探索,公司在开拓境外市场过程中,针对不同的销售区域,从人员配备、产品组织、形象展示等方面不断强化公司的销售能力。报告期内,公司着重寻找合适的团队,计划下半年在境外设立全资贸易子公司,加快推进境外销售渠道拓展速度,进而推动境内、境外销售融合发展。

3、继续加强内部管理,优化组织能力

报告期内, 公司持续推进和加强内部管理,不断优化组织能力,提高运营效率,持续提升公司为客户创造价值的能力。通过进一步规范生产管理,提升人员能力,在质量控制、效率提升、成本管控等方面再上一个台阶。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08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1.2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07.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3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877.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74%。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规定,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即公司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公司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2017年1-6月,公司不存在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因此公司2017年1-6月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成本费用的政府补助合计为0元。

2、根据《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的通知》(财会[2016]22号),公司将2016年5月1日之后发生的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从“管理费用”项目调整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年5月1日之前的相关金额不进行调整,且同期比较数据不予调整。因此公司2016年度调增“税金及附加”当年金额2,754,696.37元,调减“管理费用”当年金额2,754,696.37元,2016年年度报告中此项数据已按上述规定调整,故不涉及追溯调整。该相关调整主要影响利润表两个项目的列报,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形成实质性影响。

上述两项规定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1-6月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855证券简称:华荣股份公告编号:2017-015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17年8月18日在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胡志荣先生主持,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详细内容请见2017年8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请见2017年8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17)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2017年8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8)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55 证券简称:华荣股份公告编号:2017-016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8月18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云光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作为公司的监事,我们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全面了解和审核后一致认为:

1、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对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详细内容请见2017年8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请见2017年8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17)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细内容请见2017年8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8)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55 证券简称:华荣股份公告编号:2017-017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21号)核准,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于2017年5月24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277万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发行价格为每股7.5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8,224,3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5,988,450.95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198号”《验资报告》。

2017年上半年度,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3,434.02万元,其中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359.66万元,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项目金额为11,074.36万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43,180.52万元(含存款利息)。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以上银行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三、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报告附表:《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6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686.12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关于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444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2,359.66万元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17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决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保本型理财产品,理财金额分别为0.8亿元人民币、0.6亿元人民币、1.1亿元人民币,合计为2.50亿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2日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855 证券简称:华荣股份公告编号:2017-018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而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以下简称“新修订的准则”)的规定,公司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及2017年1月1日至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进行了梳理,即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公司不存在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因此公司2017年1-6月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合计为0。

3、上述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1-6月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财政部为规范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自2017 年6月12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准则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修订的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修订的准则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上述会计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规定,公司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及2017年1月1日至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进行了梳理,即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公司不存在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因此公司2017年1-6月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合计为0。

新修订的准则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1-6月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2017年8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