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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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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389           公司简称:江山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从宏观环境来看,世界经济整体呈现复苏态势,中国经济稳中向好态势趋于明显。从市场情况来看,行业景气度有所回升,草甘膦产品主要受成本变动影响,价格波动较大;酰胺类产品国外需求回暖,价格继续上涨;烧碱延续较好的行情。原料方面,煤炭受去产能去库存影响,价格保持高位;黄磷、甘氨酸受环保督查导致的产能变化等影响,价格波动剧烈。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聚焦经营提升效益 确保生产经营平稳运行;聚焦发展谋划未来 推进重点战略举措落地”的年度经营方针,扎实推进各项经营计划:

在建设HSEQ长效管理机制方面,从严从实强化关键岗位人员的责任意识,统筹推进各项专业管理,进一步加大环保投入,严格环保监督。

在研发方面,加大研发投入,加大研发激励,聚焦新产品配方研发和老产品配方提升,强化对未来农业技术发展所需新制剂产品的研发。

在营销方面,强化业绩考核,深入践行精准营销理念;紧跟市场深挖国内资源,以点带面开拓国际市场;加强市场信息收集与研判,发挥优势实现供销协同,降低市场风险。

在生产方面,深入开展精益生产,挖掘潜力,降本增效,聚焦重点降本增效事项推进,以及原料消耗、能源消耗、可控费用等直接成本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总体上实现了安全平稳发展,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主要经营指标超预算进度,且大幅高于去年同期。2017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23亿元(如剔除贸易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7.09亿元,同比增长11.04%);实现净利润6,655.26万元,同比增加6,235.87万元。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变更原因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本次会计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前,公司将取得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将取得的政府直接拨付给企业的贴息资金计入营业外收入,与资产相关的贴息资金确认为为递延收益,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后,对2017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对政府直接拨付给企业的贴息资金,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依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7年1—6月的财务报表累计影响为:“其他收益”科目本报告期金额增加8,960,890.00元,财务费用科目减少 663,400.00元,“营业外收入”科目本报告期金额减少9,624,290.00元。

该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7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389 股票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2017—030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17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1:上述产量(含自用量)、销量为实物量,其中农药制剂按含量折原药计算(下同)。

注2: 除草剂产品包括草甘膦、酰胺类产品;杀虫剂产品包括敌百虫、敌敌畏等产品;氯碱产品包括烧碱、盐酸、液氯、次氯酸钠等产品;化工产品包括三氯化磷、三氯乙醛等产品(下同)。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注1:2017年半年度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明显,其中甲醇单价平均同比上涨48.28%,煤炭单价平均同比上涨70.80%;目前主要原材料价格的涨幅趋缓。

本报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2日

股票代码:600389 股票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2017—031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8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7年8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书面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编号为临2017-033号临时公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2日

股票代码:600389 股票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2017—032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编号为临2017-033号临时公告);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规定,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管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2日

股票代码:600389 股票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2017—033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执行新颁布的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一、概述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017 年 8 月 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前,公司将取得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将取得的政府直接拨付给企业的贴息资金计入营业外收入,与资产相关的贴息资金确认为为递延收益,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2、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后,对2017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对政府直接拨付给企业的贴息资金,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依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7年1—6月的财务报表累计影响为:“其他收益”科目本报告期金额增加8,960,890.00元,财务费用科目减少 663,400.00元,“营业外收入”科目本报告期金额减少9,624,290.00元。该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7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按照财政部颁发的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2日

股票代码:600389 股票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2017—034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公司筹划重大事项,经申请,公司于2017年8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3),公司股票于2017年8月1日开市起停牌;2017年8月8日公司披露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7);公司股票于2017年8月8日继续停牌。经确认,公司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8月15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7-028),公司股票自2017年8月15日继续停牌。因前期筹划重大事项停牌时间计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时间,自2017年8月1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和有关各方正在积极全力推进本次重组工作,公司已安排工作组开展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根据停牌期间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及时公告并复牌。如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项目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