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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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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353           公司简称:旭光股份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国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提升经济发展质量的新发展理念所呈现的行业、产业以及产品市场的新变化,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通过技术营销拓市场,深入挖掘国内新领域市场需求和优势产品的国际市场开发,以技术、工艺创新推动和自动化、信息化“两化融合”推动,持续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增强竞争力,有效化解了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所带来的经营困难,实现了主营业务的平稳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001.14万元,同比增长10.7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30.63万元,同比增长3.93%。

报告期内重点工作情况:

1、稳定固有市场,开拓新兴市场

由于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推进,行业内企业两极分化、优胜劣汰的格局越发突显。在此背景下,公司进一步加大了市场渠道维护,强化了客户开发,通过差异化营销模式,推进传统优势业务向高端化、国际化发展,同时加快新市场业绩培育,如加快柔性直流输电、军工等新兴市场的拓展,积极抢占市场份额和争取新的市场需求。2017年上半年,公司主营业务的产销量及销售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有不同程度增长,尤其国际市场出口销售收入同比去年同期实现90%以上的大幅增长。

2、持续强化技术研发实力,推动产业多元发展新格局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专注于主业发展,围绕差异化、多元化的市场需求变化,巩固传统产品优势,整合优势资源加强内部协同共享及对外合作,积极开发新门类、新领域产品,使产业链纵横发展取得了新突破。上半年,“200kV直流断路器关键技术——用超快速隔离开关模块研制”项目通过科技成果评价鉴定和国家高压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性能测试,该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并填补了国内空白;公司与全球能源互联网研究院合作完成了535kV超快速隔离开关的成功研制,该项目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柔性直流输电核心装备研发的技术领先地位。

3、加快信息化、自动化进程,促进管理效益提升

为逐步打造公司在协同一体化运营、生产效率与成本、产品质量与服务、精细化组织管理、柔性智能化生产等方面的综合发展优势,公司在报告期内,全面梳理了全制造体系的制造过程,重点对原有PDM系统进行了全面升级,对关键业务的运营流程实现事前预警、事中控制、事后分析评价进行了优化与提升,为公司“两化融合”战略的实施,奠定了坚实地基础。同时公司加大了自动化改造的投入, “自动电镀线”、“金属零件自动加工柔性系统” 、“瓷件自动上釉线”、“自动阴极焊接设备”目前已陆续调试运行,将使公司的生产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4、强化真空灭弧室全产业链发展,定规划、提产能、重质量、优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真空灭弧室产业链上三大门类主营产品,立足于规模化成本优势与差异化优势,充分发挥专业化经营的资源集聚优势,从强化主营产品优势着手,按照各层级“三年规划”的目标导向,落实分项措施,进行月度推进和考核。同时,通过自动化改造及工艺升级与装备转型的有机结合,不断提升企业运营效率,提升质量,降低成本;通过产销无缝连接,及时准确调整拉动产品品种,控制合理库存量,实现对市场的快速响应。

5、重视安全环保工作,保障生产平稳运营

报告期内,公司一方面加大安全、环保投入力度,提高硬件管理水平,实现本质安全和清洁生产。另一方面,把“查隐患抓整改”常态化,全面落实安全环保主体责任,强化了“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隐患治理体系建设。重点加强了现场环境管理,使排放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并定期对公司的环保信息进行公示,积极履行了社会责任。2017上半年公司完成了“ISO14001&OHSAS18001体系认证” 、“四川省2016年度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及“职业健康危害评价”等工作。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葛行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7-08-21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23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7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8月21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9人,实到董事9人。

(五)本次会议由葛行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7-025)

(二)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关于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议案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9月9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2个月。

本次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公司董事长葛行、董事及总经理张勇,故审议此议案时董事葛行、张勇回避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本次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停牌情况

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自2017年6月9日起停牌,并因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于2017年6月23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2017年7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暨停牌进展公告》,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7月10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2017年 8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8月9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

2、筹划本次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背景、原因

本次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是公司业务多元化的稳步实践, 推动公司产业优化及转型升级,培育和发展公司未来在光纤通信等方面的业务能力,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

3、交易框架方案

(1)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主要交易对象初步拟定为愿意参加本次交易的拥有标的资产的股东,其中王勇(标的资产持股10%以上股东)、葛行、张勇、张纯等与公司具有关联关系。

(2)标的资产情况

公司本次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的标的资产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储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储翰科技 ”)的少数股权。储翰科技的主营业务为:开发、生产、销售光电器件产品;研究、开发物联网技术;销售广播电视器材、仪器仪表;销售光纤无源器件产品。

(3)交易方式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方式初步拟定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细节仍在与各相关方沟通中,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具体事项及交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4、公司在停牌期间开展的主要工作

(1)推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做的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与相关各方积极论证交易方案,并与交易对方进行了多次协商。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签订框架协议或意向协议。

为推进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公司已向国防科工局提交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申请材料。

停牌期间,公司已完成包括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在内的中介机构选聘工作,各中介机构已自2017年7月初进场对公司及标的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与本次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的各项工作。公司已与各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目前尚未签署服务协议。

(2)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情况

2017年6月9日,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申请紧急停牌;2017年6月10,公司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申请公司股票自6月10日起继续停牌;2017年6月23日,公司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公告》,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2017年7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暨停牌进展公告》,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7月10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2017年 8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8月9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进展公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告事项进展情况。

5、继续停牌的必要性和理由

截至目前,公司已经组织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各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进行了多次论证,但由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尚未最后完成,交易方案及交易金额等尚未最终确定。同时,因公司属涉军企业,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披露前,需取得国防科工局的审批,截至目前,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申请材料已报国防科工局审批,但尚未取得批准,预计公司无法在9月9日前披露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案,预计公司股票无法在停牌后3个月内复牌,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停牌。

6、需要在方案披露前取得的审批和核准情况

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披露前,公司须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签订相关协议;根据国防科工局《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军工事项审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披露前,公司需取得国防科工局的审批。

截至目前,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申请材料已报国防科工局审批,但尚未取得批准。

7、申请继续停牌时间及工作时间安排

公司将加快推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包括具体方案、标的资产估值等工作,积极落实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事项,进一步就交易细节与交易对方进行沟通协商。鉴于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为保障本次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要求,公司拟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票继续停牌议案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停牌不超过2个月,即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9月9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2个月。

本次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尚存在不确定性,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每5个交易日公告进展情况。

(四)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026)。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24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7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7年8月21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监会会议应到3人,实到监事3人。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吴志强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25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旭光股份”)于2011年2月10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89号文《关于核准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4500万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向6名特定投资者发行22,689,550股,发行价格13.80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313,115,79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13,751,379.55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9,364,410.45元。其中增加实收资本(股本)22,689,550.00元,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为人民币276,674,860.45元。本次增资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川华信验[2011]06号《验资报告》审验。

2011年3月29日,本公司收到本次募集资金301,615,790元,并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注:初始存放金额301,615,790元中包含发行费用2,251,379.5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9,364,410.45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共募集资金299,364,410.45元,截止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收入共计267,611,688.36元,募集资金余额为34,192,327.04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收支净额10,207,283.99元,募集资金专户2017年6月30日余额合计应为44,399,611.03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经2011年2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1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再次进行了修订,经2013年8月13日召开的七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于2011年4月11日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草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都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都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都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都支行等银行和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分别为741281018260001549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草堂支行)、4402253029201008688(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都支行)、51001518108050622329(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都支行)、12121287473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都支行)、51160701701801004955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都支行)。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实际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止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1年5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2011年6月16日,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76,720,876.11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等额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已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川华信专(2011)112号审核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之核查意见》。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收入267,688,611.36元,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收入3,711,932.74元,其中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6,720,876.11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6月30日,无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1、电子电气生产研发基地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133,624,410.45元已全部使用完毕,上表中实际累计超支部分1,940,071.26元为该项目募投资金产生的利息。

2、年产10万只中压开关接地隔离用真空器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承诺投资金额43,480,000.00已全部使用完毕,上表中实际累计超支部分499,533.69元为该项目募投资金产生的利息。

3、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67,611,688.36元中,包括募集资金265,172,083.41元及其部分利息收入2,439,604.95元。

证券代码:600353证券简称:旭光股份公告编号:2017-026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9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9月6日14 点0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新工大道318号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9月6日

至2017年9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7年8月2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23)。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有的证件: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委托人股东账户;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加盖法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出席人身份证。

2、登记手续及方法: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应持上述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成都地区以外的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3、登记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新工大道318号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室。

4、登记时间:2017年8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六、 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28-83967182

传 真:028-83967187

邮 编:610500

联 系 人:晋晓丽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9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