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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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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366           公司简称:宁波韵升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随着国家对稀土行业整治力度的加强,行业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稀土价格上涨,部分需求提前释放,市场显现回暖现象。面对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市场竞争激烈的行业态势,公司积极制定个性化的应对策略,紧抓技术升级和客户服务,在2017年上半年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钕铁硼磁性材料、伺服电机等制造业的销售量较上年同期增长30%以上,实现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40%以上,制造业总体增长形势喜人。

(一)烧结磁钢

1、移动智能终端磁钢

报告期内, 公司在iPhone7s振动马达磁钢的市场占有率仍然排在第一位,iPad、macbook、无线耳机等应用市场磁钢产品销量提升幅度较大,整体销售额同比上升50%左右。重要新品开发和市场开发进展顺利,下半年随着iPhone8的批量生产开始,振动马达和终端声学产品将有较好的销售预期。

2、伺服电机磁钢

报告期内,智能制造与自动化行业蓬勃发展,市场需求旺盛。公司利用自身优势,积极与主流厂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扩大了国内外重点客户市场份额,伺服电机磁钢业务获得较大增长。

3、汽车磁钢

报告期内,在新能源汽车领域,抓住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机遇,一方面与现有客户开展战略合作,扩大份额;另一方面积极开拓新客户,开发新产品,扩大客户群,新能源汽车电机磁钢将成为公司未来重要增长点。在传统汽车应用市场领域,继续保持平稳增长的趋势,新项目积极开发中,部分项目有望年内实现量产。

4、VCM磁钢

报告期内,云计算、安防监控等大容量数据应用领域需求增长,借助公司在VCM磁钢领域多年积累的技术和成本优势,积极提升市场占有率。同时受益于闪存涨价、产业链补库存等因素,VCM磁钢需求出现较大幅度增长,同比增长超过50%以上。

5、声学磁钢

报告期内,运用韵升品牌、资金及规模化生产优势,在稳定专业类、消费类扬声器磁钢市场占有率的基础上,大幅开拓中高端汽车扬声器磁钢市场,并取得一定突破。

(二)粘结磁体

报告期内,粘结公司通过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客户结构和产品结构,业绩稳步增长。

(三)伺服电机

报告期内,工业自动化和绿色工业的加速发展,促使伺服电机需求大幅增长。公司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扩大生产制造能力,与行业大客户紧密合作,积极开拓新市场,伺服电机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仍保持高速增长态势。

(四)投资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重视开展对外投资业务,以公司战略为导向,继续在新材料、伺服控制等领域寻求投资并购的机会。

(五)主要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事业部制架构建设,完成对以烧结钕铁硼应用领域为主的事业部组建工作,直接面对市场,与客户零距离,完善了适合各细分市场的经营机制。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积极开展管理改善与技术降本活动,对各工序实施成本精细化管理,同时加大科技投入与装备技改,努力降低产品制造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按计划推进新建园区的工程项目,为公司未来扩大产能打下扎实的基础。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生效日期开始执行新发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于2017年1月1日起,将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其他收益”科目本报告期金额增加22,828,000元,“营业外收入”科目本报告期金额减少22,828,000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17—021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8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8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经投票表决,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经投票表决,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17—022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8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8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经投票表决,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具体意见如下:

1、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经投票表决,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所作出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执行。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17—023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对于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并要求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准则进行调整。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准则生效日期开始执行前述新发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于2017年1月1日起,将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其他收益”科目本报告期金额增加22,828,000元,“营业外收入”科目本报告期金额减少22,828,000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本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专项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所作出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执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