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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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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855           公司简称:航天长峰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完善治理结构,积极推进管理和制度的优化,积极推动核心竞争力的提升,积极寻求区域细分市场的开拓,为公司经营能力的提升提供助力。

报告期内,在研发方面,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引进“千人计划专家”,坚定推进科技创新与产品研发体系建设、推进组织架构和管理模式研究;积极推动云计算、大数据技术在新一代指挥系统中的应用;在视频整合及视频侦查平台深入开展方案论证;积极寻求外部合作,实现中高端医疗器械的国产化研制和开发,完善了便携手持超声设备的开发和相关配套部件的设计;深入研究低成本、规范化、模块化等嵌入式软件设计,国产化与小型化技术实现了突破,核心能力进一步增强。

在市场开拓和管理方面,公司积极推进项目经理制和产品经理制,为市场和项目人员设定晋升通道,提升项目人员积极性,进而实现区域细分市场的开拓。报告期内,新签十二项千万级以上项目,新拓展了浙江、新疆、河南等地市场,是公司市场开拓方面取得的一个重大突破。

在公司经营方面,公司上半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小幅上升,同时受到费用开支增大的影响,利润有较大幅度下滑。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5亿元,同比增长15.6%;实现利润总额971.28万元,同比增长-59.01%;实现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12.43万元,同比增长-98.85%;新签合同额7.61亿元,同比增长35.71%。公司上半年因处置云南CY部分股权,进一步加大了公司主营业务集中度,三大主业占全部业务比重由96%提高至99%。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形势良好,在已签约多个千万级以上项目的情况下,继续跟进冬奥项目等多个重大项目;同时,在系统集成项目竞争激烈、利润率较低的情况下,公司将加大项目执行能力,并积极推动科技创新与研发能力建设,增加研发投入,提高产品应用和产业化能力,以提高项目利润率;同时,公司将在医疗板块和军用电子信息板块加大投入,提升产业化规模,加大其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支持力度。公司全体职工将通过共同努力,全力以赴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完成,进而实现公司全年经营业绩的增长。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上述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准则进行了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无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议案经公司十届十五次董事会,八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17-043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十五次董事会于2017年8月1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17年8月18日上午9: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史燕中董事长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相应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公告。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2017-046公告《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公告编号:2017-044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八次监事会于2017年8月1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17年8月18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烨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核意见:1、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3、该变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核意见: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了《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核意见:公司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同意该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17-045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按照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无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7 年 6 月 12 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三)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召开十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八届八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列报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调整将导致2017年1月1日至6月30日,其他收益增加831,025.66元,营业外收入减少831,025.66元,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相应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核,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1、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3、该变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17-046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航天长峰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7年6月30日的《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04年12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4]166号《关于核准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通知》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增发人民币普通股6,5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31,135万元,扣除承销佣金、保荐费、网上发行手续费等费用后为28,711.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05年1月17日全部存入本公司指定的浦发永定路支行91220154800000136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内,经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岳总验字[2005]第A003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共计16,250.53万元,其中2017年上半年使用募集资金总金额为0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额度为12,461.1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公司于2013年5月30日重新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并经公司九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确保专款专用。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浦发永定路支行91220154800000136。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12,595.50万元,其中以定额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2,500.0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招股意向书》中承诺的实施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公司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在2017年上半年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情况说明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