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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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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7-041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一)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17年上半年,面对国内外经济形势持续低迷、钽粉钽丝传统产业增长缓慢、钽铌制品市场量小分散、新产业持续亏损、艰巨的减亏脱困任务等诸多挑战和压力,公司在董事会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提升经营运行质量为中心,内强管理降成本,外拓市场增效益”的工作方针,加强各项工作的落实,总体来看,上半年公司运行质量稳中有升,两金占用压控成效显现,各项管理得到有效提升,生产经营在困难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2017年1-6月份,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4亿元,同比增加21%。净利润-9516.12万元,比去年减亏4272.71万元。出口额2.01亿元,其中,新品实现销售7973万元。

截止2017年6月末,公司资产总额22.46亿元,负债总额8.51亿元,资产负债率37.89%。

(二)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工作

1、加快市场开拓,扩大主导产品销量

大力开拓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盈利能力较强的金属材料产品市场;同时,继续妥善收缩碳化硅微粉、切割钢线等产业,把关注点放在清货款、降库存和降成本上,有效地遏制了亏损增长的趋势。

全力开拓钽铌合金冶炼金属加工领域,钽铌金属、铌制品销量同比有较大幅度增长。在超导腔领域,成为国内首家完成小批量9cell腔制造单位,成功中标欧洲散裂中子源(ESS)项目,将为该项目提供制造中β腔所需的大量超导铌材。电光源用铌锆产品由于市场需求,订单增加。能源材料分公司开拓了小粒径等特殊规格电池材料市场,自五月份开始实现当月盈利。涂层材料积极与国家科研院所合作,生产各类涂层件两千余件,保证了军工材料的稳定供货。在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召开的首届供应商大会上,公司被授予年度“最佳交付奖”。

2、加快重点项目研发,解决主要产品的技术质量瓶颈,提升创新实力

一是加快科研课题推进。2017年东方钽业设立科研项目38项,其中新设立课题28项,结转课题10项,项目开题率为97.37%。二是强化质量控制。完成了新版质量管理体系的换版工作,顺利通过了质量军民品体系外审。针对部分客户用钽粉存在的质量问题,公司成立了督导小组,每周进行进度总结和安排,质量改进的效果比较明显。每月召开新产品质量分析会,及时解决客户提出的问题。上半年公司常规产品平均检验合格率97.22%,超过了≥95.0%的计划指标。三是与多家企业、科研机构进行对接,谋求实现项目的合作和发展。

3、严控“两金”(指存货占用的资金和应收账款占用的资金),促进提质增效落实落地,成本费用管理稳步推进

一是抓实“两金”管理,盘活存量资产。在存货方面,对存货结构进行全面分析,制定存货占用目标,与年初制定的考核指标相挂钩,对存货占用起到了明显的管控作用。在应收账款方面,完善应收账款长效机制,控制风险敞口,开展应收账款专项清理。二是抓实“提质增效”,苦练内功补短板。公司将提质增效工作作为公司控亏扭亏的重要手段,制定了《2017年提质增效总体方案》,确定了提质增效攻坚目标。同时将方案中29个分项措施逐项分解落实到主管领导和实施单位。三是抓实财务管理,确保资金链安全。严格资金付款审批流程,防范财务风险和外汇风险。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加快资金周转,压缩银行借款2.5亿元,节约利息支出约270万元。四是抓实流程管理,严控非生产性支出。制定《国内差旅费管理制度》和《礼品采购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一事一单,无单不报销”的招待审批和费用报销制度。物资采购通过必联平台比质比价、招投标、竞争性谈判等措施,网上采购率达90%以上。

4、加强制度建设,找准薄弱点和切入点,夯实基础管理

一是在组织架构上,将原钽铌材料分厂分设为钽粉分厂和钽丝分厂,以集中力量发展好传统优势产业。对公司内的机电维修业务进行整合,建立了设备维修集中管理体系,明确了工作职能。二是在制度管理上,编写完成了《内部控制手册》和《制度汇编手册》,制定了《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合理化建议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办公用品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了会议督办流程,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在人事管理上,通过组织机构调整、班组整合、内部调剂等方式,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四是在绩效考核上,以收入、利润及“两金”占用管控工作为中心,明确了各单位重点工作,设置了不同权重,制定《2017年各单位绩效及中层干部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每月对经营效果进行考核。从绩效考核角度查找业绩改善的渠道,最大化争取组织绩效额度。对销售部和部分子公司进行了包括合同、产品价格、客户信用及应收账款、销售绩效、产品退换货等五个部分的内控执行情况的检查,查漏补缺。

5、杜绝安全隐患,坚持标本兼治,安全环保工作平稳有序

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抓好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基础保障水平。在安全管理方面,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深入推进危化品专项整治,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治理活动,对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整改。顺利通过了国务院安全生产督查组、国家创卫职业卫生检查组的安全职业卫生督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上半年公司重伤、死亡事故为零,火灾爆炸事故为零,环境污染事故为零,发生轻伤事故一起,千人负伤率0.58%。。在环境治理方面,坚持问题导向,对3个工业废水在线检测设施进行维护,对氮氧化物废气制定治理方案,实现了废水、废气、废渣的达标排放。

(三)2017年下半年工作任务:

1、把握市场脉搏,打好市场攻坚战

一是扩大钽粉钽丝市场份额。随着钽电容器行业回暖,加大与战略客户的高层互动,积极争取市场订单。解决好高比容钽粉的技术瓶颈和质量问题,推动钽粉量产认证,确保销量平稳增长。加大国内客户的市场开拓,做好与客户的技术交流和质量反馈,采取灵活的销售策略,尽早通过样品认证,扩大国内市场的销量。二是争取钽铌深加工产品订单。钽铌合金产品要在高温合金、化工防腐等市场积极参与竞争,通过价格杠杆扩大市场占有率。三是加大新产品市场开拓。如船用钛合金军工领域的市场开发,小微米产品的产销量扩大,腔体制造和超导材料等。

2、依靠技术创新和质量保证,构建公司发展优势

一是围绕钽铌等传统产业深耕细作。要发挥已有的产业优势,提高高比容钽粉、钽丝、高端钽铌制品等技术进步,改进其质量性能。二是加快产品的结构调整。加大医用熔炼钽,医用钽丝、超导单芯线用铌钛细棒、铌板以及军用高温铌钨合金涂覆等产品的技术开发。三是对目前工序控制能力低、客户投诉较多、产品退换货高的产品,通过质量改进攻关项目、QC课题、小改小革、质量隐患整改等,细化过程控制,解决产品质量问题。四是加大科研项目攻关力度。跟踪38项科研课题进度,确保课题按期完成。努力完成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开题立项、推进和验收工作。五是完善科研业绩考核体系,积极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切实做好两级专家和三级工程师的考评。

3、继续压控“两金”,提质增效见实效

(1)继续压缩“两金”占用规模。

在存货管理上,一是坚持“降低存量,杜绝增量”的原则。强化存货源头控制,加快毁损报废、滞销积压存货清理处置,缩短存货周转,降低非正常存货额度。二是细化生产组织,监控生产关键、重点环节,合理安排生产任务,提高内转产品物料的及时性和针对性。三是优化原材料采购数量和采购周期、完善储备期量标准,防止新积压发生。

在应收帐款管理上,一是对应收账款坚持“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催收”的原则。坚持“谁经手、谁负责,谁形成、谁催讨”,做到责任到人、奖惩到人。二是加大应收账款清欠力度,对一年以上应收款项,进行重点跟踪;对形成已久的应收账款,采取法律手段进行清收。

(2)持续抓好“提质增效”工作,确保完成目标。充分挖掘生产潜力,认真诊断影响成本的重点要素和关键环节,通过规范操作、工艺优化、工序转料控制等多种方式,不断降低单耗和总收率。加强对边角余料、废料进行回收利用,提高废料的综合增值使用。严格能源统计考核,努力提高水、电、气、蒸汽等能源使用效率。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差旅费等,减少非生产性采购和费用支出。

4、加强公司基础管理,深入推进管理提升

一是完善制度管理。以内控管理为切入点,真正发挥制度的约束作用,实现制度和流程管人管事的目的。严格履行“三重一大”制度,提高决策水平。二是强化风险防控管理。规范业务操作流程,严格实施重大合同限额评审报备,严格资金预算管理和收付过程监控,加强资金平衡计划与管控,全面强化费用控制,提高财务预警的效率和效果;积极筹集低成本资金,确保资金链安全。三是加强目标管理,做好过程监督,探索有利于公司指标分解落地的考核办法;找准部分产品的亏损点,研究边际贡献,优化产品销售结构。四是持续抓好安全环保工作。健全安全管理体系,保证公司、各单位、各班组三级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转。加大安全投入,稳妥做好废渣处理,杜绝环境污染问题发生,为职工提供良好的生产工作环境。

5、继续推进海外资源开发,保证原料供应

钽铌资源是保证公司经营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面对目前公司经营困境和压力,公司需积极应对非洲政治和市场变化,克服困难,坚持从资源一线解决资源问题,拓展低成本供货渠道。积极寻找钽铌资源开发的机会,尽可能核实海外资源的储量和品位,获得有效的勘探报告,为进一步的资源开发合作提供有效的依据。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7-039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次监事会会议于2017年8月18日在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4人,牛正刚监事因出差未能到会,特授权马晓明监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事会主席马晓明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讨论审议:

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7-040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三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7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各位董监高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18日在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出席会议董事6人。陈林董事因出差未能到会,特授权赵文通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尹文新董事因出差未能到会,特授权李春光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李耀忠独立董事因出差未能到会,特授权何雁明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春光先生主持。经认真审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7年8月22日《证券时报》公司2017—041号公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春光、钟景明、陈林、赵文通、姜滨、尹文新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宁夏盈氟金和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22日《证券时报》公司2017—042号公告。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2日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7-042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宁夏盈氟金和科技

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的基本情况

与本公司同受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宁夏金和化工有限公司2017年5月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合资公司--宁夏盈氟金和科技有限公司。宁夏盈氟金和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工业园区。由于公司供电系统负荷有余量,为了提高公司变压器的负荷率,降低供电系统的损耗,本公司为宁夏盈氟金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用电劳务,预计为不超过400万元人民币。

2、关联方关系

宁夏盈氟金和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1,000万元,其中:宁夏金和化工有限公司以净资产7,034.90万元出资,出资比例为33%。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宁夏金和化工有限公司50%股份。宁夏盈氟金和科技有限公司系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45.8%的股份。因此,公司与宁夏盈氟金和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关联方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未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七届三次董事会以三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关联董事李春光、钟景明、陈林、赵文通、姜滨、尹文新回避表决。三位独立董事对此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此交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法,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未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宁夏盈氟金和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谷正彦

注册资本:21,000万元

经营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氟化铝、冰晶石、氟化膏的生产、销售;氢氧化铝、铝材、萤石的销售***

2、2017年6月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38,258万元,净资产21,445万元,营业收入3,001万元,净利润118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宁夏盈氟金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电费劳务,总额预计为不超过400万元人民币。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交易各方: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宁夏盈氟金和科技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电费。

3、交易价格: 按产品市场价格定价。

4、交易结算方式:采用“转账支票”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原则上按季支付。

5、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400万元人民币。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由于公司供电系统负荷有余量,为了提高公司变压器的负荷率,降低供电系统的损耗,故公司为宁夏盈氟金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用电劳务,交易上形成关联交易。

以上向关联方提供用电劳务,预计交易总额比例不高,对本公司的利润影响不是很大,不会造成本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性。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2017年7月31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2个月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73.71万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何雁明先生、李耀忠先生、王凡女士事前认可本关联交易,认为:

1、此次公司所签属的经常性往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业务经营的发展实际,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平稳发展;

2、公司董事会通过的此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和公允的市场定价原则;

3、公司董事会在表决通过此项关联交易的过程中,公司的关联董事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守了应回避表决的议事规则;

4、我们认为,公司审议通过的此项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人权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七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供电合同》。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2日

独 立 董 事 意 见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三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8月18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这次会议。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有关财务数据、会计政策的运用均符合新的会计准则、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反映了东方钽业2017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三位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审查了有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在保证所获得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认为: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认真贯彻执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除按照股东大会审批为控股股东担保外,不存在为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股东大会在通过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过程中,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

三、关于公司与宁夏盈氟金和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关联交易,认为:

1、此次公司所签属的经常性往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业务经营的发展实际,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平稳发展;

2、公司董事会通过的此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和公允的市场定价原则;

3、公司董事会在表决通过此项关联交易的过程中,公司的关联股东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守了应回避表决的议事规则;

4、我们认为,公司审议通过的此项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人权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何雁明、李耀忠、王凡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