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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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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2017-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ST新亿   证券代码:600145   公告编号:2017—034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7年 8月 2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提名董事等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上证公函【2017】2127号),现将全文公告如下: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8日,公司发布了2017年中期报告。同时,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审议了董事会换届的议案。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规定,请公司及相关人员落实下述事项:

一、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明确表示是否同意定期报告的内容。公司2017年中报相关备查文件显示,公司独立董事刘名旭未签署确认意见。同时,公司公告称,因未能与独立董事刘名旭取得联系,导致其缺席了本次董事会。请公司及时与独立董事刘名旭取得联系,获取其对公司2017年中报的确认意见。请公司独立董事刘名旭对公司2017年中报发表明确的确认意见。

二、公司本次董事会决议显示,公司第五、六、七大股东贵州恒瑞丰泰股权投资中心、上海好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西沃洋能源有限公司联名推荐一名董事候选人和两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但公司本次董事会认为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没有空缺,公司本次董事会将上述股东的提议否决。请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维护公司股东的提案权,不得以不合理的理由损害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请公司收到本工作函后立即披露。希望你公司和全体董事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妥善处理上述重大事项,及时向我部报告相关进展情况和处理结果,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