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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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公司与中国
保利集团公司重组事项获得国务院国资委
批复的提示性公告

2017-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7-026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公司与中国

保利集团公司重组事项获得国务院国资委

批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7年8月21日,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轻集团”)的通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研究并报国务院批准,同意中轻集团与中国保利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保利集团”)实施重组。中轻集团整体无偿划转并入保利集团,成为其全资子公司,中轻集团不再作为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

本次重组前,中轻集团持有公司216,769,43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1.90%;保利集团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重组后,保利集团成为公司的间接持股股东,中轻集团作为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