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17-085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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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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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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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报告期末和上年末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大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的整合力度,进一步加强资源的优化配置,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销量快速提升,同时在大量国内外一流的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智能零售(新零售及无人零售)价格标签牌厂商等客户的渗透率快速提升,通过1+N全核心部件的供应方式,公司进一步巩固了国内智能终端核心部件行业龙头企业之一的地位。实现了合并报表业绩的整体大幅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9,423.9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037.9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3.93%。在内生增长方面,公司产业链进一步完善,积极扩大了公司主要业务板块的生产规模,提升产品质量,完善全产业链布局,积极开拓新的销售渠道、盈利模式,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报告期内,IN-CELL模组、智能穿戴触显模组、电子纸模组、摄像头模组(单摄及双摄)、盖板玻璃、指纹识别模组、无线充电模组核心零部件已经放量生产。
后续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围绕智能硬件产品、柔性触摸屏模组、柔性显示屏模组、IN-CELL模组、全面屏、无线充电模组核心零部件、3D盖板玻璃、软硬结合线路板、高阶柔性线路板(FPC)、电子纸模组、生物识别模组、双摄像头模组、高色域液晶显示、压力触控显示、微器件喷射点胶技术等新产品、新材料、新技术为核心,引导和满足客户的需求。
在外延发展方面,继续紧密围绕平台型公司的战略定位,利用资本市场的平台,积极的展开对公司现有资产具有互补效应的目标企业的战略并购。通过自身产品的技术提升和战略并购的策略,更加完善公司的产品及业务,从而更好为全球客户提供服务。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收购蓝沛科技控股股权事宜,进一步完善了公司产业链结构,提升了公司的研发及盈利能力,从而使公司在无线充电核心材料及模组领域占据技术研发领先地位。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财会﹝2017﹞15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进行变更;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财会﹝2017﹞1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会计政策变更进行变更;
公司于 2017 年8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新设控股公司南昌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公司投资收购蓝沛科技部分股权。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文开福
2017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17-080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6年8月19日上午11:00 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曾小利女士主持。
与会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将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专项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4号)。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及公司发展规模的需要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1号)。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
同意募投项目“电子纸模组及其产业应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变更,并同意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2号)。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17-081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力泰”)为使会计信息的披露更能体现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能够更符合公司当前的发展规模,公司自五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对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进行变更,该标准由人民币2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000万元。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随着公司业务增长,客户结构提升,产品价值和客户规模得到扩大。为使会计信息的披露更能体现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能够更符合公司当前的发展规模,公司自五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对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进行变更,该标准由人民币2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000万元,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本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本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4、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自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
5、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 年8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有关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规定,对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预计不会影响2017年度年末的坏账准备金额。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及公司发展规模的需要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及公司发展规模的需要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及公司发展规模的需要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合力泰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17-082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变更“江西合力泰电子纸模组及其产业应用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现就变更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53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16年12月26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141,681,126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65元/股。2016年12月28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第37020033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公司非公开股票募集资金总额2,642,352,999.9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607,801,318.77元。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金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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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2016年12月29日召开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江西合力泰(以下简称“江西合力泰”)进行增资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本意见出具日该募集资金已经增资至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合力泰。
二、关于江西合力泰电子纸模组及其产业应用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之投资计划,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电子纸模组及其产业应用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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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3月变更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将“电子纸模组及其产业应用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等进行部分变更,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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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该项目的实施方式由新建厂房变更为使用自有厂房和租赁厂房,公司对该项目的投资构成也进行了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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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项目不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基本预备费”。
2、本次变更情况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求,公司计划将该募投项目“电子纸模组及其产业应用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江西兴泰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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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实施主体变更完成后,江西合力泰将使用“电子纸模组及其产业应用项目”募集资金及已购买设备等资产向兴泰科技增资,并由增资完成后兴泰科技继续实施“电子纸模组及其产业应用项目”。
(二)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的原因
兴泰科技成立于2015年6月,是江西合力泰设立的专门从事电子纸相关产品研发、生产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全资孙公司)。根据公司产业规划江西合力泰全资子公司兴泰科技将专业从事智能电子价格标签、电子书、电子书包教育、智能穿戴、轻薄智能硬件等消费电子产品生产和销售。本次变更项目实施主体,能够充分发挥兴泰科技的专业优势,更好地整合公司资源,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电子纸模组及其产业应用项目”的建设进度并产生效益。
(三)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方向均保持不变,本次调整不会对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2、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实质主体、实施地点变更所面临的风险与公司在《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中所提示的募投项目风险相同。本次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符合公司今后长远发展规划,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3、由于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发生变更,公司尚需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履行项目建设、环保等方面的审批或备案手续。公司将积极争取尽早完成与该项目相关的审批或备案手续。
4、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三、本次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江西兴泰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兴泰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吉安市吉州区工业园内
法定代表人:文开福
注册资本:壹千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5 年 06 月 29日
关联关系:江西合力泰持有江西兴泰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投影仪、LED光源、激光光源、电子标签、智能卡等及其周边衍生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PCBA及各种显示模组、LCOS投影、自动射频识别产品、生物识别产品、电子读写产品、电子传感产品、电子通讯设备、定位产品、节能产品、仪器仪表、自动化设备、机箱机柜、微波通讯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云计算系统、物联网系统、计算机系统集成及其软件的研发、销售与相关技术咨询;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8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电子纸模组及其产业应用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同意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而做出的适当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募投项目实际运营需要,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程。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公司此次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该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该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此次变更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8月19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合力泰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电子纸模组及其产业应用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并同意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合力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子纸模组及其产业应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合力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合力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17-083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8月19日上午10:00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4日以通讯的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文开福先生主持,会议采取举手表决方式和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应到董事11名,现场实到董事11名,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将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供投资者查阅。
二、审议《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专项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三、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4号)。
独立董事发了如下独立意见: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及公司发展规模的需要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1号)。
独立董事发了如下独立意见:经核查,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及公司发展规模的需要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
同意募投项目“电子纸模组及其产业应用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同意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2号)。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于2017年9月6日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17年8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17-084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力泰”)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财会﹝2017﹞15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本次政府补助相关会计政策变更于2017年6月12日开始按照前述会计准则执行,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12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前述会计准则进行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
2、本次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财会﹝2017﹞1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本次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相关会计政策自2017年5月28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本公司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的会计政策变更为《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1) 为了规范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以下简称“新政府补助准则”),新政府补助准则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新政府补助准则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表“其他收益”项目,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以下简称“新42号准则”),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执行。对于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新42号准则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准则及相关应用指南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 根据新准则要求,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政府补助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进行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
(2)根据新准则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本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的会计政策变更为《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5、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7 年8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编制2017年半年度报告时,公司根据新会计准则进行,具体如下: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版(财会〔2017〕15号),适用于 2017 年1月1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执行该规定对公司2017年6月30日净资产、2017年1-6月及以前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适用于2017年5月28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执行该规定对公司2017年6月30日净资产、2017 年1-6月及以前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合力泰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17-086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8月19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17年9月6日(周三)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7年9月6日下午14:30-16:00;
(三)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7年9月5日15:00至2017年9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地点: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工业园区合力泰3期综合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17年9月1日。
(七)参加会议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二、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9月1日(周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四、出席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欲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下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单位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及参会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任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先发传真的方式登记,参会时提供以上原件查验。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南外环89号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256120
(二)登记时间:
2017年9月2日(周六)的上午8: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533-2343868 传真:0533-2343856
3、会议联系人:金波、陈海元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7。
2、投票简称:合泰投票。
3、投票时间:2017年9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合泰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输入证券代码“362217”。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 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表决项相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5)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 不符合上述申报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
股东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激活校验码”。
激活服务密码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参加其他公司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拥有多个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申请服务密码,应当按不同账户分别申请服务密码。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申报五分钟后正式注销,注销后投资者方可重新申领。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B、申请数字证书
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1)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取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2)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5日15:00至2017年9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注: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