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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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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授予完成的公告

2017-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17年8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于2017年8月21日完成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涉及到的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7年股票期权部分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年6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17年6月9日起至2017年6月19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17年6月20日披露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7年6月26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17年6月26日披露了《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7年8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2017年股票期权部分授予的具体情况

经公司自查,参与激励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内幕信息交易的情况。

1、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7年8月14日;

2、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2.37元/股;

3、本次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

4、股票来源:公司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所涉及到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5、行权安排: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期间按20%、40%、40%的行权比例分批逐年行权。

6、本次股票期权有效期:自股票期权股权登记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三、2017年股票期权部分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安妮JLC1

2、期权代码:037744

3、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为375万份,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共计19人。上述激励对象以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公司在指定披露网站上公示内容一致。

四、对公司发展的影响

股票期权的实施能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7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授予完成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