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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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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新光圆成 公告编号:2017-055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406,212,62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面对房地产行业集中程度持续提升,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力度持续加大,公司董事会认真研判市场走势,准确把握政策动向,积极应对。公司整体运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1)实现销售总营业收入9.58亿元,同比增长167.8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04.10万元,同比增长202.22%

报告期内,公司正在开发和销售的项目主要位于三四线城市区域,受区域性城市更新及刚性需求等因素的推动,多地房价仍维持平稳上扬行情,特别是公司义乌世茂中心项目住宅的开盘销售,促进了报告期内房地产业务营业收入的增长。

报告期内,工程机械行业有回暖复苏迹象,公司回转支承及相关精密制造业务量增长,营业收入也相应增长。

(2)各主要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和销售按计划进行

报告期内,义乌世茂中心项目住宅开盘销售,结算面积9,500.08 平米,营业收入29,883.98万元。截止2017年6月30日,南通1912项目首期住宅开盘预售,全部售罄,预售收入16,605.22万元;建德千岛湖皇冠假日酒店及附楼项目顺利完成绿化等后期配套工程;义乌万厦御园项目地下和基础工程全部完成,主楼工程部分完工;东阳南街中心广场项目开始进入室内工程施工阶段。

(3)通过竞拍和收购方式增加了土地和项目储备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21日通过拍卖方式竞得东阳市红椿巷区域A19、A20地块,地块土地面积15,201.70平米,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32,120.00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2日通过拍卖方式竞得义乌市商城大道与商博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地块土地面积52,233.76平米,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330,100.0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正在筹划收购南国红豆控股有限公司竞得的无锡汇鑫置业有限公司。无锡汇鑫置业有限公司持有锡滨国用(2009)第17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面积117,757平米,该块土地一期工程已基本完工,后续建设规划和股权转让手续还在筹划过程中。

(4)商业业务顺利实现开业运营

公司运营的商业品牌“新光汇”商业中心于2017年4月21日正式对外营业。公司委托洲际酒店管理公司经营的“千岛湖皇冠假日酒店”于2017年4月由试营业转为正式对外营业,公司委托香格里拉公司经营的“义乌世茂香格里拉酒店”完成了筹建,并于2017年6月24日正式对外营业。

(5)工程机械及配套业务市场略有回暖,销售增长,同比减亏

报告期内,公司抓住宏观经济复苏的契机,积极拓展机械业务外资客户、注重内部工艺和成本管控、加大研发投入,公司品牌和产品质量进一步得到市场的认可。未来随着国内宏观经济的进一步稳定,公司将秉承增强风险意识、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向品牌化、多元化、专业化、标准化方向坚实迈进。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的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晓光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新光圆成 公告编号:2017-053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11日发出电话通知,通知所有董事于2017年8月21日9:00采用通讯方式召开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如期于2017年8月21日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晓光女士主持。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

一、以赞成票9票,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7年8月22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二、以赞成票9票,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赞成票9票,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赞成票9票,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7年9月7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新光圆成 公告编号:2017-054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17年8月11日发出电话通知,通知所有监事于2017年8月21日采用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如期于2017年8月21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兴良先生主持,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表决,赞成票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经表决,赞成票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此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

经表决,赞成票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Ο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新光圆成 公告编号:2017-056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7年8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7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7,041,022.1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以下方案进行分配:

1、按母公司2017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791,143,885.03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79,114,388.50元;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剩余利润712,029,496.5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1,689,508.0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33,719,004.53元;

3、为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拟以当前总股本1,406,212,6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元(含税),共计703,106,313.50元,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130,612,691.03元结转至下一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1,406,212,627股增加至1,828,076,415股,资本公积金由13,107,134,043.79元减少为12,685,270,255.79元。本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13,107,134,043.79元。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预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Ο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新光圆成 公告编号:2017-057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对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430号文《关于核准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向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原“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获准在中国境内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本公司于2016年6月 20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78,255,000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15.3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737,996,800.0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71,348,207.00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2,666,648,593.00元。上述资金实收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16】4026号《验资报告》验资。

(二)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

截止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926,241,308.62元,其中2016年度使用1,449,328,046.52元,本年度第一季度使用353,636,193.34元,第二季度使用 123,277,068.76元。

募集资金使用明细如下列示:

1、置换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460,461,127.31元;

2、募集资金项目实际使用资金1,100,028,436.31元;

3、补充流动资金365,751,745.00元。

截止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345,245,749.42元,与募集资金净额使用后的余额人民币740,407,284.38元的差异金额为395,161,534.96元。产生上述差异的原因是: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公司于2017年6月1日,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义乌分行购买了400,000,000.00元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系保证收益型产品,于2017年8月31日到期。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下同),经本公司董事会2016年7月19日第四届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截止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元

2、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元

3、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单位:元

4、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四、募集资金2017年上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结论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文件》的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Ο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新光圆成 公告编号:2017-058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9月7日下午15: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9月6日15:00—9月7日15:00时;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7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6日15:00—9月7日15:00时。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ww.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地点:义乌香格里拉酒店三楼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17年9月4日

8、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9月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此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7年8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9月5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3:30—17:00时。

3、登记地点: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超山西路新光圆成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姚妮娜 汤易

联系电话:0555--3506900

传 真:0555--3506930

电子邮箱:dsh@masfy.com

5、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通知。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Ο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47

2、投票简称:新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9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6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9月7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决指示: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如委托人本选项不作选择,则视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及期限:

注: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授权其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投票方式(赞成、反对、弃权)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