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第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51900938证券简称:天海投资天海B编号:临2017-046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第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于2017年8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7人,实际出席7人(其中:亲自出席7人,委托他人出席0人,缺席0人)。
(三)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童甫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之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童甫先生、陈晓敏先生、王浩先生、刘亮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须提请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与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7-048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项议案须经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资金风险防范制度》
因本议案涉及之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童甫先生、陈晓敏先生、王浩先生、刘亮先生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资金风险防范制度》。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处置预案》
因本议案涉及之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童甫先生、陈晓敏先生、王浩先生、刘亮先生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处置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期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进行换届选举工作。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童甫先生、桂海鸿先生、王浩先生、朱颖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个人简历附后)。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根据有关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八届董事会的现任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责。
表决情况如下:
1、提名童甫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桂海鸿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王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提名朱颖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期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进行换届选举工作。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吕品图先生、郑春美女士、向国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个人简历附后)。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根据有关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八届董事会的现任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责。
表决情况如下:
1、提名吕品图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郑春美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向国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
(六)《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7年9月12日(星期二)以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请参阅临2017-049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2日
附件: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童甫:男,35岁,中共党员,北京大学EMBA。2011年2月至2016年11月历任海航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秘书、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助理、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创新总裁、海航生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海航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2016年11月至今任海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17年1月25日起任公司首席执行官。自2017年2月28日起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自2017年3月1日起任公司董事长。
桂海鸿:男,40岁,浙江大学国际贸易专业学士学位,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自1999年至2004年在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工作,自2004年至2007年任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自2007年至2010年历任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自2011年至2012年3月任海航航空控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人资行政部总经理,自2012年3月至2017年7月,历任海航速运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海航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海航华日飞天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海航冷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海航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创新总裁、海航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裁、海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裁,自2017年7月至今任海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王浩:男,40岁,美国城市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历。1999年11月至2012年2月历任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商务室经理、海航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航材管理室项目经理、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海航航空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2年2月至2016年12月,历任SEACO副首席执行官、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海航集团(国际)有限公司总裁、常务副董事长、副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海航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裁。2015年3月至今任香港国际航空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12月至今任海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裁。自2017年3月9日起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朱颖锋:男,37岁,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自2010年1月起至今,先后担任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资产管理中心总经理、投资总监、副总裁。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吕品图:男,70岁,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88年前曾任中共湖南株洲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株洲市司法局局长、党组书记、湖南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株洲市人民政府首席法律顾问,1988年调入海南工作后历任海南省法制局副局长、省证券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省国资委副巡视员,2007年办理退休手续,曾任海南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会长,现为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委员会委员、海口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海南外经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自2014年7月28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郑春美:女,52岁,经济学博士。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加拿大管理科学协会(ASAC)会员,现任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4年7月28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向国栋:男,54岁,南京农业大学《财经与经济专业》,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全国会计职称考试阅卷、评审委员,海南省财政厅《企业会计准则》咨询专家组成员,海南省发改委所属培训机构兼职教授,1984年至今任职南京玄武区商业网点建设办公室,2003年至2015年兼任海南省总会计师协会办公室主任。
证券代码:600751900938证券简称:天海投资天海B编号:临2017-047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第二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于2017年8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其中:亲自出席3人,委托他人出席0人,缺席0人)。
(三)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梁杰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的议案》
鉴于第八届监事会任期期满,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周梁杰先生、薛艳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同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监事组成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公司职工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将由三名监事共同组成。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根据有关规定,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第八届监事会的现任监事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前,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监事职责。
表决情况:
1、提名周梁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薛艳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2日
附件: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周梁杰:男,36 岁,中共党员,上海财经大学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经济学学士。 2008 年 9 月至 2016 年 11 月,历任扬子江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计财部副总经理、 财务部总经理,2014 年 1 月至今任扬子江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自 2017 年 3 月 9 日起任公司监事会监事。自2017年3日10日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薛艳:女,36岁,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2004年7月至2012年6月先后于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海航速运集团有限公司任职。2012年6月至2013年3月担任海航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合规审计部副总经理。2013年3月至今任海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副总经理。自2017年10月14日起任公司监事会监事。
证券代码:600751900938证券简称:天海投资天海B编号:临2017-048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及风险: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拟与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为本公司及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不存在重大风险。
2016年7月5日,本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购买及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收购Ingram Micro Inc.100%股权,详情请参阅当日相关公告;
2016年12月15日,本公司披露了出售天津津海海运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暨关联交易的情况,详情请参阅临2016-118号、临2016-120号公告;
本次与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加强本公司资金管理,提高资金风险管控能力,降低资金运营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公司拟与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因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本公司与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与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童甫、陈晓敏、王浩、刘亮已回避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上述议案。上述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因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实际控制人均为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会。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甲26号海航大厦19层
法定代表人:徐洲金
注册资本:人民币80亿元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财务公司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其经审计总资产4,183,248.88万元,总负债3,046,938.07万元,总收入93,689.58万元,净利润50,543.42万元。
三、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双方
甲方: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二)金融服务业务
1、在乙方获得银监会有关批复的前提下,乙方同意按甲方的要求或指示向甲方或甲方的子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业务,具体有:
⑴ 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⑵ 协助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⑶ 提供担保;
⑷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⑸ 办理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⑹ 吸收存款;
⑺ 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⑻ 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⑼ 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乙方在为甲方或甲方的子公司提供上述金融服务业务的同时,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⑴ 甲方在乙方的存款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的原则,不受乙方任何条件限制。
⑵ 在乙方的存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的存款利率政策执行,且原则上不低于甲方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存款利率;
⑶ 在乙方的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贷款利率政策执行,且原则上不高于甲方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贷款利率;
⑷ 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⑸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反馈其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确保甲方知情权。
⑹ 资金风险评估及风险控制措施:乙方应建立完整有效的风险评估及内部控制体系,确保资金安全。
3、甲方有权在了解市场价格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利益决定是否与乙方保持合作关系,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履行该协议的同时由其他金融服务机构提供相关的金融服务。
(三)资金结算业务
1、针对甲方原来与国内各大银行发生的结算业务,凡在乙方经营范围之内且甲方认为对其有利的,均可通过乙方进行。
2、除由中国人民银行收取的结算手续费外,乙方均免费为甲方提供各类结算业务。
3、甲方在乙方存款每日余额的限额不高于人民币10亿元。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各项业务服务时,有义务保证甲方在乙方资金的安全和使用,如发生资金损失情况,甲方有权利单方终止本协议。
四、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财务公司是依据《公司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设立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及产品销售提供金融服务,以中长期金融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通过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本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加强资金管理与控制,降低和规避经营风险;有利于本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之间的结算业务;有利于公司、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减少资金在途时间,加速资金周转,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同时,可为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提供多方面、多品种的金融服务,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本公司拟与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关联交易事项,通过认真审阅有关材料,与公司相关管理层人员进行了询问和沟通后,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双方拟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公允,与其他商业银行存贷款相比,公司签订该金融服务协议对公司的收益影响并无差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为控制风险,公司应严格履行合同,并随时关注财务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以确保公司存款资金安全。
4、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鉴于财务公司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股东大会审批程序。
六、董事会特别说明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2004年7月27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年第5号发布,根据2006年12月28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第28条规定,财务公司可以办理“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第3条规定,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及其控股51%以上的子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单独或者共同持股20%以上的公司,或者持股不足20%但处于最大股东地位的公司”。
鉴于本公司符合关于成员单位的规定,以及与其开展的业务符合财务公司的经营范围,本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发生业务往来符合法律要求。《金融服务协议》约定财务公司提供的服务收费标准不高于或等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存款利率执行,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基准贷款利率执行,与其他商业银行存贷款相比并无不同。除由中国人民银行收取的结算手续费外,财务公司给公司提供的结算业务均免费为公司提供。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体现了效益性原则,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监管部门每年度对财务公司的经营和风险控制情况进行检查,鉴于财务公司从事的非银行金融业务属于国家金融体系的一部分,受到国家监管部门持续和严格监管,其经营情况披露充分,风险是可控的。
特此公告。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51900938 证券简称:天海投资天海B公告编号:2017-049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9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9月12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19号唐拉雅秀酒店六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9月12日
至2017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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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17年8月21日分别经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2017年8月2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本公司临2017-046号、临2017-047号、临2017-048号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关于与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海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尚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七)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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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投票登记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的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 登记时间及地点:于2017年9月11日下午17:00前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4、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或用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方式;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与投票。
六、 其他事项
联系人: 闫宏刚
联系方式:电话:022-58679088 传真:022-58087380
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19号天津中心写字楼2801室
特此公告。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9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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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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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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