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8月23日

查看其他日期

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7-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17-027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了稳步发展的态势,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483.6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62.98%,营业成本23,908.2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60.18%,销售费用 826.1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51.13%,管理费用4,276.6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6.08%,营业利润4,590.0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75.88%,净利润4,394.6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8.7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487.9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51.85%。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将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17-024

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8月1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召开公司通知。会议于 2017年8月21日上午9:30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东莞市瀛通电线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董事出席9名(其中独立董事孔英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黄晖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和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的《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审议并通过《关于募集资金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募集资金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17-025

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8月1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召开公司通知。会议于 2017年8月21日下午13:30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东莞市瀛通电线有限公司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的《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17-028

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7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7]228号)同意,本公司于2017年4月1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3,068万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7.2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29,23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50,635,600.00 元,发行费用总额78,594,400.00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4月10日全部到位。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3-28 号)。

(二)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5,611,271.41元,上半年使用募集资金45,611,271.41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07,069,955.18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应付的上市发行费用),其中结构性存款100,000,000.00元、收益凭证理财100,000,000.00元,其余为活期存款。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制定了《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对该管理制度进行的修改。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7年4月28日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三家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或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为提高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本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内的部分募集资金以结构性存款及收益凭证理财的方式存放。本公司承诺上述理财产品到期后该账户内的资金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单不得质押。

截止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5,611,271.41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7年4月2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0,013,568.14元。经2017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对该部分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置换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公司便携数码通讯线材技改及扩产项目、便携数码数据传输线建设项目、便携数码耳机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07,069,955.18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应付上市发行费用),其中结构性存款100,000,000.00元、收益凭证理财100,000,000.00元,其余为活期存款。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1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17-029

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

2、变更日期

公司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列报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及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要求。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于政府补助相关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