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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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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640证券简称:天沃科技0公告编号:2017-155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9日以电话、书面或电子邮件送达等方式发出,于2017年8月22日下午以现场加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会议由陈玉忠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通讯表决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张化机(苏州)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化机”)向有关银行和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办理其他融资活动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之前,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张化机(苏州)重装有限公司为张家港临江重工封头制造有限公司更名而来(以下简称“重工封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为重工封头(现名“张化机”)提供 1亿元的担保额度。综上,公司合计为张化机提供的担保额度变更至5亿元,并全权授权董事长陈玉忠先生或财务总监任大成先生在此额度范围内向有关银行和其他融资机构签署相关合同及办理抵押、担保、签约等相关手续。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可查阅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的《关于授权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为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为孙公司江苏胜尔科技有限公司向有关银行和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办理其他融资活动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之前,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并全权授权董事长陈玉忠先生或财务总监任大成先生在此额度范围内向有关银行和其他融资机构签署相关合同及办理抵押、担保、签约等相关手续。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可查阅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的《关于授权为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3、会议以9票同意;0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7年9月7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详情可查阅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640证券简称:天沃科技0公告编号:2017-156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8月19日以电话、书面或电子邮件送达的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17年8月22日下午以现场加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剑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张化机(苏州)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化机”)向有关银行和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办理其他融资活动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之前,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张化机(苏州)重装有限公司为张家港临江重工封头制造有限公司更名而来(以下简称“重工封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为重工封头(现名“张化机”)提供 1亿元的担保额度。综上,公司合计为张化机提供的担保额度变更至5亿元,并全权授权董事长陈玉忠先生或财务总监任大成先生在此额度范围内向有关银行和其他融资机构签署相关合同及办理抵押、担保、签约等相关手续。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为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为孙公司江苏胜尔科技有限公司向有关银行和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办理其他融资活动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之前,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并全权授权董事长陈玉忠先生或财务总监任大成先生在此额度范围内向有关银行和其他融资机构签署相关合同及办理抵押、担保、签约等相关手续。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7-157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授权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张化机(苏州)重装有限公司

● 担保总额度:人民币5亿元

● 本授权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7年3月17日,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沃科技”)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其中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张家港临江重工封头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江重工”)2017年全年至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之前向有关银行和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办理其他融资活动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并全权授权董事长陈玉忠先生或财务总监赵梅琴女士在此额度范围内向有关银行和其他融资机构签署相关合同及办理抵押、担保、签约等一切相关手续。2017年4月7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上议案。

2017年6月,张家港临江重工封头制造有限公司更名为张化机(苏州)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化机”),并变更了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同月,公司启动向张化机划转装备制造业务资产、债权债务及相关人员的事项。划转后的张化机定位于集团产品导向的制造基地,业务规模扩大。为满足张化机进一步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为其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主要应用于张化机的生产经营运作,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各类融资业务以及业务合同项下的履约、投标担保等业务。

公司于2017年8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张化机(苏州)重装有限公司向有关银行和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办理其他融资活动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之前,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合计为张化机提供的担保额度变更至5亿元,并全权授权董事长陈玉忠先生或财务总监任大成先生在此额度范围和担保期限内,为张化机向有关银行和其他融资机构签署相关合同及办理抵押、担保、签约等一切相关手续。具体情况为:

单位:万元

以上议案公司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提供担保额度及授权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被授权担保额度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张化机(苏州)重装有限公司(原名:张家港临江重工封头制造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1年04月15日

(2)注册地址:金港镇南沙长山村临江路1号

(3)法定代表人:李建武

(4)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5)经营范围:设计制造:A1级高压容器、A2级第三类低、中压容器;制造:A级锅炉部件(限汽包);石油、化工、医药、纺织、化纤、食品机械制造、维修;机械配件购销;槽罐车销售、安装;燃气轮机械撬装装置设计、制造、销售;封头、法兰、管件、压型件、钢材、锻件、钢结构件、机械设备、五金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公司与被担保人的产权控制关系:张化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经营状况:张化机2016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众会字〔2017〕第2610号)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详情可见下表:

单位:万元

(8)截止目前,被担保人公司不存在除为母公司担保之外的担保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议案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截止目前,具体的担保协议尚未签订。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授权为全资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

董事会对被担保人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被担保人未来经营状况将比较稳定,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因此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担保额度总额为113.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6.64%,担保实际发生额为140,574.33万元,逾期担保数量为0,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上担保额度将于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解除。本次担保经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公司担保额度总额将变为117.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2.74%。

六、其他

公司在本次担保额度内提供具体担保时,将依照相关规定另行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7-158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为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胜尔科技有限公司

● 担保总额度:人民币1亿元

● 本授权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沃科技”、“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港飞腾铝塑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腾铝塑”)下属全资子公司江苏胜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尔科技”)因新建项目,需申请项目融资。公司拟为其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主要应用于胜尔科技项目融资,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各类融资业务以及业务合同项下的履约、投标担保等业务。

公司于2017年8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为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孙公司江苏胜尔科技有限公司向有关银行和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办理其他融资活动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之前,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并全权授权董事长陈玉忠先生或财务总监任大成先生在此额度范围和担保期限内,为胜尔科技向有关银行和其他融资机构签署相关合同及办理抵押、担保、签约等一切相关手续。具体情况为:

单位:万元

以上议案公司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提供担保额度及授权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被授权担保额度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孙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孙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江苏胜尔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2年05月29日

(2)注册地址:张家港保税区环保新材料产业园华达路东侧

(3)法定代表人:陈忠军

(4)注册资本:人民币5,188万元

(5)经营范围:铝塑复合板制造、加工、销售,金属材料及制品、塑料制品、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电子产品的购销,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公司与被担保人的产权控制关系:胜尔科技为飞腾铝塑全资子公司,飞腾铝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飞腾铝塑70%股权。

(7)经营状况:胜尔科技2016年度及2017年半年度财务数据可见下表:

单位:万元

(8)截止目前,被担保人公司不存在除为母公司担保之外的担保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议案为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截止目前,具体的担保协议尚未签订。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授权为孙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孙公司项目建设需要,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

董事会对被担保人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被担保人未来经营状况将比较稳定,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因此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担保额度总额为113.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6.64%,担保实际发生额为140,574.33万元,逾期担保数量为0,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孙公司,以上担保额度将于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解除。本次担保经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公司担保额度总额将变为114.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60.67%。

六、其他

公司在本次担保额度内提供具体担保时,将依照相关规定另行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7-159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7年9月7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7年8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7年9月7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9月7日下午14:00--16:00;

②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9月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6日15:00至2017年9月7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情况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议案填报委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6、股权登记日:2017年9月4日;

7、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长山村临江路1号;

8、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授权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授权为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于2017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可查阅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的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以上有关证件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和传真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时间:2017年9月5日至2017年9月6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5、登记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临江路1号天沃科技证券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临江路1号天沃科技证券部

邮政编码:215634

联系人:郑克振

电话:0512-58788351

传真:0512-58788326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64”,投票简称为“天沃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9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6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9月7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拟亲自/委托代理人________出席公司于2017年9月7日下午14:00在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长山村临江路1号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_日 个人股东签署:

法人股东盖章: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见附件3、个人股东见附件4)。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7日14:00召开的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委托书的提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本股东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 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