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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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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17-019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7年上半年,世界经济持续改善,美国、欧元区经济复苏步伐加快;在新兴经济体中,中国是经济增长的龙头。国际原油价格处于相对低位波动,大宗化学品原料价格走势向上并逐渐企稳,日元汇率波动相比2017年上半年来说较为平稳,波动幅度在5%以内,国内主流面板厂商京东方、天马等仍然引领着中国平板显示行业的持续增长,公司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及年度经营计划,实施增长增效的策略应对市场变化。

1、坚持创新,积极开发新产品、新市场和新应用领域,拓展国内外市场。TFT产销量持续上升,尤其是随着合肥三利谱于去年底的投产,原有产能瓶颈得以解决,从而销售收入持续增长。

2、加强管理,推进公司提质增效。一是针对原辅材料价格上涨状况,持续推进降本增效措施和利润中心考核;二是勤练内功,通过技术创新和管理手段,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质量。

3、严抓项目建设管理,加快产业战略布局,把握发展新机遇。合肥年产1000万平方米的生产线产能开始释放,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为今后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公司现主要经营产品为TFT系列和黑白系列偏光片。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手机、电脑、液晶电视等消费类电子产品显示屏,以及汽车电子、医疗器械、仪器仪表等工控类电子产品显示屏,还可以应用于3D眼镜、防眩光太阳镜等。公司客户主要是面板厂商。

2017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36,371.16万元,同比增长5.51%,营业利润为2,901.63万元,同比增长了23.4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61.79万元,同比增长43.7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399.12万元,同比增长30.30%。报告期内收入及利润双增长得益于以下方面:

1、收入增长的原因:

1)合肥子公司于2016年10月投产,2017年上半年产能开始释放,有效解决了2016年末产能瓶颈问题;

2)国内偏光片市场的稳步增长以及公司产品具有进口替代功能,随着产能提升及交期、性价比方面的优势,确保公司上半年收入的稳步增长;

3)国内主流面板厂家及模组显示行业的收入持续增长,对我司偏光片采购业务也持续增加,比如京东方、天马、信利等2017年上半年对我司的采购额超过了2016年上半年的采购金额。

2、主营业务成本的增长幅度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幅度,带来了主营业务利润的上升。2017年上半年主营业务成本对比2016年上半年的增幅为3.54%,而主营业务收入增幅为6.03%,其原因主要随着产能的提升单位固定成本下降,比如厂房租金、折旧等。

3、主营业务毛利率方面,2017年上半年主营业务毛利率29.12%,比2016年上半年增长1.7%,基于此,公司主营业务利润得以提升。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自2017年5月28日起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17-016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8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短信方式发出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7年8月22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同富一路5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建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17-018)、《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7-019)。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20)及《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1)及《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决定聘任王志阳先生、张建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聘任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2)及《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及《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17-017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7年8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短信方式发出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7年8月22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同富一路5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东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17-018)、《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7-019)。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2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1)。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17-020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49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2017年5月25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12元,共计募集资金382,4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6,636,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45,764,000.00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5月22日全部到位,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3-49号)。

(二)、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48,000.00元,上半年使用募集资金148,000.0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45,705,499.65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7月14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2017年6月8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截止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银行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账户名称: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73010122001442186

专户余额:145,655,499.65元

银行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账户名称: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000017192200016563957

专户余额:200,050,000.00元

三、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2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17-021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7]13号、财会[2017]15号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企业会计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背景及原因

为了规范相关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其中,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执行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的日期

以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7]13号、财会[2017]15号通知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列报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将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单独列报,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除上述事项外,其他因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7年8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17-022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志阳先生、张建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聘任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王志阳先生、张建飞先生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其本人的同意。王志阳先生、张建飞先生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符合所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以及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王志阳先生、张建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2日

王志阳先生、张建飞先生的简历及基本情况如下:

王志阳先生,出生于1981年7月,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中信万通证券信息技术部员工、上海乾隆高科技公司项目经理、齐鲁证券信息技术部员工、三利谱有限证券事务代表、董事长助理。2015年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王志阳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票70,11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核实后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建飞先生,出生于1971年10月,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湖南省衡阳变压器厂湘江分厂会计、深圳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松景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光泰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亚通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韶关市第二技师学院经贸系教师、广东粤林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12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张建飞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5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核实后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17-023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利谱”)于2017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及管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49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2017年5月25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12元,共计募集资金382,4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6,636,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45,764,000.00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5月22日全部到位,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3-49号)。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2017年6月8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48,000.00元,上半年使用募集资金148,000.0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45,705,499.65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有效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本次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计划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按目前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4.35%计算,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652.5万元,从而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经营效益。因此,使用15,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合理和必要的。

四、关于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做出承诺如下:

1、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2、公司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不存在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4、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且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监事会的意见

2017年8月22日经第四届监事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且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三利谱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情况,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三利谱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关于三利谱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