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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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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538 股票简称:云南白药 公告编号:2017-39

债券代码:112229 债券简称:14白药01

债券代码:112364 债券简称:16云白01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白药”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8月22日在本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2日以书面、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有效行使表决权票数11票。本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本公司董事长王明辉主持会议,与会董事经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11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的挂网公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11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的挂网公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22日

股票代码:000538 股票简称:云南白药 公告编号:2017-40

债券代码:112229 债券简称:14白药01

债券代码:112364 债券简称:16云白01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17年第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白药”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7年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8月22日在本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8月12日以书面、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发出,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有效行使表决权票数5票。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游光辉主持。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以下议题和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的挂网公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2、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之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半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的挂网公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0538 证券简称:云南白药 公告编号:2017-41

债券代码:112229 债券简称:14白药01

债券代码:112364 债券简称:16云白01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白药”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会议、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7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2017年5月28日和2017年6月12日。

2、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分别于2017年4月28日和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相关会计准则进行了修订。由于上述会计准则变更,公司需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

4、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和5月1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

5、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于2017年5月28日之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的分类、计量和列报进行处理,截至2017年6月30日,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无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要求,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上述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准则要求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收到的28,715,000.00元政府补助由营业外收入转至其他收益列报,该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追溯调整。详见下表:

单位:元

该项会计准则变更对本期所有者权益和损益变动无影响。

综上,本次会计准则变更对公司本期所有者权益和损益变动无影响,同时,因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追溯调整,变更亦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2017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22日

股票代码:000538 股票简称:云南白药 公告编号:2017-43

债券代码:112229 债券简称:14白药01

债券代码:112364 债券简称:16云白01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云南白药”)于 2017年4月28日接到股东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和集团”)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称其计划在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者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方式减持云南白药股份10,400,000股(占云南白药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根据上述减持计划,公司已于2017年4月29日、2017年6月19日分别发布了《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23)和《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33)。

截止2017年8月23日,公司收到合和集团《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白药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称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现将合和集团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情况告知如下:

一、合和集团减持股份情况

本次减持股票来源于法人股收购,减持天数为2017年5月24日至7月4日,共计28个交易日;减持价格区间为87.8-97.4元。

合和集团自云南白药2016年6月8日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累计减持云南白药股份比例为0.93%。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此次减持计划期限内,合和集团减持云南白药股份9,730,000股,占云南白药总股本0.93%;减持后合和集团仍持有云南白药105,109,600股,占云南白药总股本10.09%。

三、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及减持进展情况披露。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合和集团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调减了减持规模。截至公司收到《告知函》日,合和集团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四、备查文件

1、《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白药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

特此公告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