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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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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2017-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17-041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股东天津力合创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 29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了《关于公司股东调整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天津力合创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力合创赢”)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州力合华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华富”)计划于2017年7月29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不超过22,87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

2017年8月23日,公司收到持股 5%以上力合创赢关于股份减持情况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力合创赢于2017年8月2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共计减持本公司股份0.6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17%。本次减持后,力合创赢尚持有公司19,05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83%,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力合创赢本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

公司于2017年7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调整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力合创赢及其一致行动人力合华富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为0.65万股, 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0.0017%。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力合创赢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做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力合创赢及其一致行动人力合华富计划于2017年7月29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不超过22,87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

截至本公告日,力合创赢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行为的事项。

2、力合创赢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本次减持后,力合创赢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9,055,5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381,240,000股的4.9983%,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3、力合创赢承诺: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但不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

4、力合创赢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5、力合创赢本次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等规定。

6、本公司将敦促力合创赢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