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自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计票日开始停牌的
提示性公告
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内简称:新华惠鑫,基金代码:164302,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17年8月14日起,至2017年8月23日17:00止,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变更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赎回费率等有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安排见2017年7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发布的《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日为2017年8月24日,为了保证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后续事项的顺利进行,本基金自2017年8月24日开市起停牌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10:30复牌。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