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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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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561           公司简称:江西长运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上半年,全国公路客运量累计实现74.31亿人次,较上年同期下降3.8%;公路旅客周转量为4,943.89亿人公里,较上年同期下降3.7%。

当前是道路运输行业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高铁冲击、私家车数量的爆发式增长、城际轨道交通等其他运输方式的快速发展促使替代运输方式增加,道路运输行业经营环境日益严峻,公司面临转型升级、创新变革、服务提质增效等一系列挑战。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市场,优化结构调整,对内挖潜,持续对标降本增效,着力于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推进增值服务拓展与差异化竞争,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公司客运业务多元化已取得初步进展,公司武宁线的约租定制业务、南昌至共青城城际公交业务、配载运输和联程、联运、接驳运输等均已开展试点,短途班线已向公交化转型。二级子公司贵溪长运公司成功申报交通运输部城乡一体化示范(县、市)第一批单位,并于2017年4月进行了文坊县镇村公交一体化改造;二级子公司余江长运公司亦已成功申报江西省交通厅2017年镇村公交发展试点。

2017年1至6月,公司完成客运量3,799.88万人,较上年同期增加8.37%;完成客运周转量341,963.85万人公里,较上年同期减少3.03%;实现营业收入13.9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09%,实现利润总额7,426.7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7.9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15万元。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并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该准则要求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

公司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按照未来适用法处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对各类政府补助的核算重新归类予以确认,并结合财务报表的列报予以调整,即在利润表中增加“其他收益”科目,用于确认和归集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项目,上述变更对公司 2017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17-026

债券代码:122441 债券简称:15赣长运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13日以专人送达与邮件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8月23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彭中天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明确表示了表决意见,刘钢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葛黎明董事长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成员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葛黎明董事长主持,经会议审议和出席会议的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后续披露的股东大会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

上述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分行申请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分行申请金额为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黄山长运有限公司原屯溪汽车站用地及地上房屋建筑物由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政府征收补偿的议案》(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黄山长运有限公司原屯溪汽车站用地及地上房屋建筑物由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政府征收补偿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17-027

债券代码:122441 债券简称:15赣长运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13日以专人送达与邮件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8月23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李善敏监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明确表示了表决意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和出席会议的监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

1、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3、未发现参与公司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后《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并按照准则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1 月 1 日至该准则施行日(2017年6月12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17-028

债券代码:122441 债券简称:15赣长运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上半年

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413号)核准,本公司于2013年4月12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08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46,616.7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02.8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5,113.87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13)01032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3年度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475.18万元;2014年度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6,798.61万元;2015年度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691.37万元;;2016年度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59.16万元;本年度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3,430.74万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296.64万元,加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1,000万元(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13,296.64万元(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637.83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6月修订)》,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于2013年4月26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铁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昌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站前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并在正常履行当中。

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791900007310702)已于2014年2月销户,账户余额5.23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17年4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实际使用11,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无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17-029

债券代码:122441 债券简称:15赣长运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17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无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事项。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并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该准则要求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

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定,本公司自2017年6月12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2017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政府补助相关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1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政府补助相关会计政策

公司于 2017 年6 月 12 日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公司对 2017 年 1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上述会计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根据上述修订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将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变更前后政府补助相关会计政策主要内容变化对比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 2017 年 1月 1 日存在的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上述会计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进行调整,不涉及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事项。公司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按照未来适用法处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对各类政府补助的核算重新归类予以确认,并结合财务报表的列报予以调整,即在利润表中增加“其他收益”科目,用于确认和归集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项目,故上述变更对公司 2017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实施,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后《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并按照准则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1 月 1 日至该准则施行日(2017年6月12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17-030

债券代码:122441 债券简称:15赣长运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黄山长运有限公司原屯溪汽车站用地

及地上房屋建筑物由黄山市屯溪区

人民政府征收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政府对黄山长运公司位于屯溪区环城北路98号的原屯溪汽车站用地及地上房屋(该部分资产截止2017年7月30日账面净值为1993.96万元)进行征收补偿,一次性给予房屋补偿、搬迁补偿、停业停产损失及搬迁奖励共计人民币89,854,569元(包含应付租赁业户装修及设施补偿款)。

一、征收补偿情况概述

因黄山市城市规划实施与改造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与《屯溪区人民政府关于老汽车站及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经充分协商后,公司全资子公司黄山长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长运”)于2017年8月23日与黄山市屯溪区房屋征收管理局签署《公产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补偿协议书》,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政府对黄山长运公司位于屯溪区环城北路98号的原屯溪汽车站用地及地上房屋(该部分资产截止2017年7月30日账面净值为1993.96万元)进行征收补偿,一次性给予共黄山长运房屋补偿、搬迁补偿、停业停产损失及搬迁奖励共计人民币89,854,569元(包含应付租赁业户装修及设施补偿款)。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17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黄山长运有限公司原屯溪汽车站用地及地上房屋建筑物由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政府征收补偿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一)征收主体: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政府

征收部门:黄山市屯溪区房屋征收管理局

(二)黄山长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点: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新潭齐云大道东侧

成立日期:2006年03月17日

注册资本:肆仟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齐国强

主营业务:班车客运、包车客运;出租客运、旅游客运;高速客运、快速客运;道路客运站场,旅客行包托运,小件快运经营;物流服务;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及汽车配件销售等。

截止2016年12月31日,黄山长运有限公司总资产19,925.03万元,净资产为7,922.13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965.68万元,实现净利润132.91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黄山长运原屯溪汽车站用地和地上房屋的资产账面价值

单位:万元

上述黄山长运有限公司原屯溪汽车站用地及地上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截止2017年7月30日账面净值为1,993.96万元(未经审计)。

(二)标的房屋评估情况

黄山市屯溪区房屋征收管理局聘请黄山市华民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对黄山长运有限公司位于黄山园北街147号及环城北路98号,总建筑面积合计为11159.07平方米被征收房屋的征收补偿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华民征估(屯)字[2017]公第0702-2号《房地产估价(分户)报告》,估价人员在对估价对象进行了现场实地查勘、广泛收集有关市场信息和估价对象信息的基础上,运用科学的估价方法对估价对象的征收补偿价值进行了评估,最终确定黄山长运有限公司被征收房屋在价值时点2017年6月23日的征收补偿总价值为人民币76,793,189元。

四、征收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1、签署方名称:黄山长运有限公司与黄山市屯溪区房屋征收管理局

2、征收房屋坐落:黄山市屯溪区环城北路98号

3、合法建筑面积:11159.07平方米

4、征收部门一次性给予黄山长运有限公司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装修附属物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金额共计人民币89,854,569元(包含应付租赁业户装修及设施补偿款)

5、黄山长运在2017年10月3日前将被征收房屋腾空,并将房屋和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一并交给黄山市屯溪区房屋征收管理局。在黄山长运提供资料完备的前提下,黄山市屯溪区房屋征收管理局于40天内即2017年10月3日前将补偿款一次性支付给黄山长运。

6、双方签订本协议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承担对方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7、协议生效条件: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本次房屋征收补偿对公司的影响

1、黄山长运公司的原屯溪汽车站在2007年5月新站搬迁后,已不再作为客运站场使用,只有部分场地用于对外出租。本次原屯溪汽车站房屋征收不会对黄山长运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2、本次黄山长运原屯溪汽车站房屋征收补偿,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公司资产状况和资产质量。本次征收补偿资金到后,扣除应付租赁业户装修及设施补偿款项,预计增加公司2017年度利润总额约6400万元左右(未考虑增值税影响)。该事项具体会计处理和对相关财务数据最终影响金额,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确认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