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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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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17-033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7年上半年本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1.17亿,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6.10%;实现净利润3.92亿,比上年同期增加26.14%;基本每股收益为0.74元,净资产收益率为7.33%,公司总资产137.50亿元,净资产64.30亿元,资产负债率为53.24%。

主要变动原因:1、虽然国内车市自3月以来,较往年景气度下降不少,但良好的客户结构、多年坚持推进精益化生产等优势,使得公司国内业务发展相对平稳;2、宁波劳伦斯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和原宁波安通林华翔股东权益的增加,增厚了公司业绩;3.海外业务持续改善中,再加上收到客户提供的项目补贴,对业绩的拖累会逐步减少。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17-031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08月14日以邮件或传真等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4日上午9:00在上海浦东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董事长周晓峰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亲自出席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举手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与会董事认真、仔细地审阅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确认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半年度报告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7年8月25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赵志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本次会议同意聘任赵志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六届

董事会一致。(赵志强先生简历附后)

赵志强先生,51岁,大学本科学历。曾任佛吉亚长春排气系统有限公司、佛吉亚

中国区排气系统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佛吉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持有本公司的股权,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公司未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到其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聘任财务总监的事项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六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同意聘任赵志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其具备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上述提名、审议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聘任赵志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要求自

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本次会议同意依要求变更上述公司会计政策。

公司独立董事对变更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事项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对企业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及相关规定,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0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17-032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4日上午11:00在上海浦东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於树立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与会监事认真、仔细地阅读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监事会认为: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