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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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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7-067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报告期末和上年末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上半年,董事会、经营层和全体员工严格按照公司2017年度方针目标的要求,团结协作,攻坚克难,外抓市场、内抓管理,努力提高环境把握能力与应变能力;优化业务流程和资源配置,持续提高经营能力;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有序进行,保持了持续、稳步、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071,535,402.2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97%;实现营业利润111,808,754.79元,比去年同期降低16.18%;利润总额110,813,478.42元,比去年降低21.1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3,744,785.60元,比去年同期降低29.99%。报告期内,因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募集资金到账、新增长期借款,财务费用由此大幅增加,以及投资收益下降、管理费用增加等不利因素影响,净利润同比有较大幅度的降低。与此同时,部分重大订单合同执行进度低于预期;巴基斯坦项目因未按期实现融资关闭,项目终止执行等原因,可能对公司年度生产经营、收入利润等指标产生不利影响。

市场开拓稳步发展。2017年1-6月,公司签订各类订单合同累计金额62.75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0.78%。在宏观经济持续结构调整,电力装备投资需求下降、行业产能过剩的宏观环境下,公司紧密跟随国家节能环保、新能源支持政策和“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很抓市场开拓,积极把握国内外市场机会,成功签订了赛内加尔AESA高效清洁电厂总包、宜宾PPP项目等重大订单合同。

投融资工作有序进行。投资入伙自贡战新高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广东博海昕能、自贡银行;完成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有利于解决公司节能环保、清洁能源、工程总包等重大订单合同及项目投资建设的资金需求。

重大项目建设取得进展。张掖垃圾发电项目1号炉点火试运行,广元垃圾发电项目并网发电,佳木斯垃圾发电项目施工按计划有序推进,公司固废处理环保业务持续发展。自贡东部新城PPP项目工程建设有序进行,对促进公司产业转型升级,并逐渐形成多主业、多元化同步发展的战略格局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增加玉林川能华西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减少北京华西京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黎仁超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7-068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能源” 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7年8月23日在公司科研大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1日以电话、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仁超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浙江华西铂瑞重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浙江华西铂瑞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西铂瑞”)为公司持股50%的子公司,为拓展业务需要,浙江华西铂瑞拟向中国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用于开具保函、承兑汇票和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

为支持子公司发展、协助子公司解决经营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向浙江华西铂瑞提供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一年的连带责任担保,专项用于浙江华西铂瑞上述银行综合授信申请。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7-069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8月23日在公司科研大楼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1日以电话、书面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际参加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灿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浙江华西铂瑞重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1)公司为浙江华西铂瑞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解决经营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子公司做大做强和开拓新的市场,有利浙江华西铂瑞更加快速的发展。(2)公司持有浙江华西铂瑞50%的股权,子公司的快速成长有利于公司整体实力的增长。(3)上述担保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向浙江华西铂瑞提供担保。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7-070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公司 2010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675 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4,2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人民币 17 元/每股。截至 2011 年 11 月 9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4,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55,345,740.3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58,654,259.7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XYZH/2011CDA3035 号的《验资报告》。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70号)核准,公司向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3,8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9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0,58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3,301,886.7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47,278,113.2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2月24日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XYZH/2013CDA3060-2号的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止2011年12月8日,本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212,916,003.66元。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212,916,003.66元。

截止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已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47,043,231.65 元,全部用于项目建设(不包含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212,916,003.66元)。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止2014年2月10日,本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24,255,917.38元。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24,255,917.38元。

截止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已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21,924,869.10元,全部用于项目建设(不包含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24,255,917.38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截止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情况为: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0元。

(2)截止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利息收入3,423,476.86元,支付银行手续费26,088.50元。

(3)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659,959,235.31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47,043,231.65元,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212,916,003.66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3,668,153.05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募集资金定存账户。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截止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情况为: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1,090,500.00元。

(2)截止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利息收入2,092,675.31元,银行手续费支出11,352.10元。

(3)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846,180,786.48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821,924,869.10元,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24,255,917.38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4,480,536.73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

1、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已在中国银行自贡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自贡分行营业部、浙商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上述三家银行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以及中国银行自贡分行荣川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自贡分行南湖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自贡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张掖分行(上述四家银行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以下简称专户)。

2、公司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与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根据协议,专户银行定期向本公司及西南证券、信达证券寄送对账单,本公司授权保荐机构可以随时查询、复印专户资料,保荐机构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2015年7月28日,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签订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保荐协议》,聘请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中信建投证券负责后续督导。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已经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管理和使用首次发行股票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该账户为以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名义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2014年3月26日公司完成组建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登记注册,并取得了自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510300000095105的营业执照。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公司于2014年4月将注册资本20,000万元及产生的利息48,611.61元转入该募集资金专户,该专户继续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进行监管。

**该账户为以华西能源张掖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2014 年 5 月 21 日公司完成张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管理公司“华西能源张掖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申请登记注册,并取得张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620700200034968的营业执照,华西能源张掖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560万元,公司于2014年6月、7月将注册资本28,560万元、2014年10月将产生的利息835,058.37元转入该专户,该专户继续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进行监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的情形。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7-071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能源”或“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浙江华西铂瑞重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浙江华西铂瑞重工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1%。

浙江华西铂瑞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西铂瑞”)为公司持股50%的子公司,为拓展业务需要,浙江华西铂瑞拟向中国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用于开具保函、承兑汇票和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

为支持子公司发展、协助子公司解决经营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向浙江华西铂瑞提供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一年的连带责任担保,专项用于浙江华西铂瑞上述银行综合授信申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担保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担保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公司将在通过决策程序后与相关各方签署本次担保有关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华西铂瑞重工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656号7楼

3、法定代表人:黎仁超

4、成立时间:2013年6月19日

5、注册资本:3,000万元

6、经营范围:锅炉及配件、金属结构件、压力容器、环保成套设备的销售、环保能源工程设计、锅炉制造技术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

7、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浙江华西铂瑞50%的股权;公司董事长黎仁超先生兼任浙江华西铂瑞董事长;董事、总裁毛继红先生兼任浙江华西铂瑞董事。

浙江华西铂瑞重工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8、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6年12月31日,浙江华西铂瑞总资产16,731.89万元,净资产3,239.38万元;2016年1-12月,浙江华西铂瑞实现营业收入12,509.72万元、净利润33.99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一年

3、担保金额:人民币6,000万元

四、董事会及相关各方意见

1、公司董事会认为:(1)浙江华西铂瑞为公司持股50%的子公司,主营余热余能利用装备、煤气化设备等环保产业,其发展定位清晰、产品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市场前景较好。(2)浙江华西铂瑞处于业务发展阶段,在燃机余热锅炉、干熄焦余热锅炉、煤气锅炉等节能环保装备领域已签订市场订单超过1亿元,公司发展迅速,对资金的需求增大。(3)公司持有浙江华西铂瑞50%的股权,子公司的快速成长有利于公司整体实力的提升;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监事会认为:(1)公司为浙江华西铂瑞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解决经营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子公司做大做强和开拓新的市场,有利浙江华西铂瑞更加快速的发展。(2)公司持有浙江华西铂瑞50%的股权,子公司的快速成长有利于公司整体实力的增长。(3)上述担保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向浙江华西铂瑞提供担保。

3、反担保情况

浙江华西铂瑞重工有限公司向华西能源提供6,000万元的反担保,杭州君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华西能源提供3,000万元的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目前,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金额合计52.33亿元(含本次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按协议额度)162,14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61%。其中,公司对子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发生额28,847万元、对合营及联营企业的担保发生额113,300万元、对其他方的担保发生额20,000万元;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0元。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