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8月25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186           公司简称:华正新材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上半年,国内经济继续在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新发展理念正在逐步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化,整体呈现趋稳态势。但房地产、企业和家庭债务、消费、投资、外贸等各方面以及资本市场依然存在不容忽视的风险点,触底反弹的基础并不牢固,经济继续下滑的可能性仍然存在。

覆铜板行业方面,4G/ 5G通信升级、物联网、自动驾驶、人工智能、大数据交换等智能化浪潮的兴起,引领了市场对高性能材料的需求,也带来了行业整合升级的发展契机。尤其是5G通讯时代即将到来,以及传统汽车行业正在向智能化、电动化等方向转型的发展趋势,势必要求覆铜板产品趋于高端化、功能化,将带动市场对高频及高速覆铜板的需求,对生产工艺精细化、品质高精度控制、原物料供应链紧密协同合作及制造服务化的实现提出了更大的要求。面对市场的机遇与挑战,公司不断完善供应链的战略合作管理体系,以有效应对上游原材料供应及价格波动带来的影响与压力;同时公司在稳固战略客户的同时积极开拓潜在的优质客户,为后续业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稳定的市场基础和客户保障。公司自2016年开始在青山湖科技城投资建设的“年产450万平方米高频、高速、高密度及多层印制电路用覆铜板项目”将进一步实现智能化生产制造和产品结构升级,全面提升公司的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地位。中国覆铜板产业正逐步扩大全球市场占有率,公司亦已积极推进布局国际销售团队及营销渠道,努力提升海外市场比重。

热塑性蜂窝材料行业方面,在环保、节能减排的大趋势下,热塑性蜂窝板作为一种新型的轻质高强复合材料,以其轻质高强、绿色环保、节能、可再生利用等优质性能被广泛应用于汽车、列车、游艇、移动建筑、军工等领域。中国制造“2025”提出将节能、轻量化作为汽车产业重点发展方向之一,特别是电动物流车对轻量化箱体需求的提升,推动了蜂窝板市场的快速发展。面对市场需求的增加,公司在开拓市场的同时,注重内部产能与品质的提升,以应对外部竞争格局的变化,确保国内外客户群体的扩展与稳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聚材料自2016年开始投资建设的“新增年产200万平方米蜂窝复合板项目”将进一步保障公司在这一领域的竞争力。

另外,随着新能源汽车的爆发式增长,带动了汽车控制系统及动力锂电池相关行业的快速发展。面对巨大的市场前景和需求空间,公司努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电控系统中的母排产品应用;同时公司也开始涉足锂电池行业,培育了锂离子电池铝塑膜项目,以完善、拓宽公司的主营业务,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2017年上半年,借助行业调整及上市契机,公司持续优化内部管理流程,提升决策效率,利用市场影响力提升品牌知名度,加快新基地建设,为公司后续发展打好基础。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开展了如下工作:

1、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强化监督机制

持续梳理公司各项制度,加强审计、监督职能,通过跨部门成立的各决策小组,提高信息透明度,确保公司合规运作。

2、提升市场品牌形象,调整客户结构

利用上市及行业调整契机,不断开发优质客户,与行业知名企业加强、扩大合作力度;同时加大研发投入,贴近市场,提供客户所需产品,优化客户结构。

3、加快新基地建设进度,提升公司发展潜力

集中优势资源,加快扩产、技改项目建设进度,加快信息化、智能化的建设和融合,按智能制造的标准,建设新制造基地。同时不断寻求新产品、新产业商机,增加企业发展后劲。

4、加强人才队伍的培养,提升专业化水平

不断引进专业人才,提升管理运营水平,满足公司扩张要求;同时运用现代化管理工具,提高管理效率,确保信息共享,及时获取市场信息,提高市场响应速度。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发生变化的情况及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执行。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通知,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执行。根据新准则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准则进行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

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会计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公司将按该准则执行,目前公司暂未涉及此类事项。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要求,公司拟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将自2017年1月1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累计影响为:“其他收益”科目增加2,294,651.66元,“营业外收入”科目减少2,294,651.66元。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新准则规定进行损益科目间的调整,不影响损益、净资产,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涛

2017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17-054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不产生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概述

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的要求,企业应当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该准则,同时对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二)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

1、自2017年6月12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2、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3、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准则进行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公司将按该准则执行,目前公司暂未涉及此类事项。

(二)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要求,公司拟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将自2017年1月1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累计影响为:“其他收益”科目增加2,294,651.66元,“营业外收入”科目减少2,294,651.66元。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上述规定进行损益科目间的调整,不影响损益、净资产,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和《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均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17-055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7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7年8月23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华一路2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涛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刘涛、郭江程、肖琪经、金锐现场出席会议进行表决,董事杨维生、陈连勇、章击舟以通讯方式参与会议进行表决,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和《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累计影响为:“其他收益”科目增加2,294,651.66元,“营业外收入”科目减少2,294,651.66元。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上述规定进行损益科目间的调整,不影响损益、净资产,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三、备查文件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17-056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7 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7 年8月23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华一路2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长章建良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在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本次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2017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严格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本公司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三、备查文件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