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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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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5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参照披露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报告期末和上年末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7年上半年,传统产业继续保持稳定发展态势,保持较好的盈利能力;受项目施工进度、客户需求进度等因素影响,轨道交通车辆交货周期推迟,轨道交通业务收入规模同比下滑;超级电容系统产业销售规模同比大幅增长,在主营业务中的占比呈上升趋势;新能源汽车产业目前已恢复和新上部分产品公告,同时结合市场需求情况正着手实施新产品的开发。

1、传统产业

桥梁功能部件继续保持稳定发展态势,保持较好的盈利能力,确立了由纯建设市场向建养并重的智能化方向发展的思路。将已现有产品为基础,拓展桥梁维养市场,重点发展桥梁检查车、特大型桥梁支座与伸缩缝装置的维养与更换业务;拓展地质灾害治理市场,大力发展检测平台,占领标准制定与执行的制高点。并同步发展生态薄弱区域施工扰动后的生态快速恢复技术,形成落石、滑坡、泥石流、桥墩及边坡防冲刷等常见地质灾害的系统处理技术、产品及服务以及系列智能化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监控和预警系统;充分利用技术研发优势,加速形成智能桥梁功能部件的产业格局,适应行业未来需求,巩固行业地位。

2、新兴产业

(1)轨道交通业务

公司坚持全产业链和全生命周期的发展战略,抢抓四川省和成都市大力发展轨道交通产业的良好机遇,通过配合、参与省市轨交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及各类平台资源的利用,产业地位和行业影响力得到进一步巩固提升。通过R1线的有效尝试,公司已具备对“投建运”项目工程建设及技术管理的能力。自主研发车辆的试制工作顺利完成,相关认证等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自主研发平台和能力已初步建立。自主知识产权新型轨道系统已得到成功应用,报告期内,取得成都蓉2号线轨道系统订单,有利于公司新型轨道系统在国内其他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上的推广使用。

(2)超级电容系统

通过多年的市场推广,奥威科技超级电容产品性能、质量已得到国内外广大客户的青睐和认同。2017年上半年,奥威科技收入规模较上年同期有大幅增长,实现盈利,进一步巩固了在超级电容细分行业的龙头地位。近期,奥威科技超级电容产品国内首张ECE R100证书和ECE R10证书的取得,标志着奥威科技拿到了全面进军欧洲市场的通行证,为开拓海外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新能源汽车

2017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车产业主要以重新申报产品公告工作为主。报告期内,与白俄罗斯BKM合作,联合推出的18米超级电容纯电动公交车得到成功运行,海外市场拓展工作取得了良好开端。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度,本公司处置了所持有的眉山新筑、新筑混凝土机械、合肥新筑的全部股权。本公司已将上述处置公司2016年度截至丧失控制权对应期间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纳入合并范围,不再合并其资产负债表。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志明

2017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8月11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志明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见2017年8月25日巨潮资讯网,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7-065)刊登在2017年8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2、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1-6月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2017年8月25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17年1-6月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7年8月25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4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已于2017年8月11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斌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见2017年8月25日巨潮资讯网,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7-065)刊登在2017年8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2、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1-6月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关于2017年1-6月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2017年1-6月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以上报告详细内容见2017年8月25日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6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7年8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17年8月1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现发布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8月2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2017年8月27日-8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8月2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8月27日15:00-2017年8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7年8月21日。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8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新津县工业园区A区兴园三路99号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324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所有议案,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第(一)、(二)、(三)项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为保护投资者权益,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表达自己的意愿,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公司独立董事王砾先生就此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详见2017年8 月19日在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告编号:2017-060)。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在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50)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

三、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8月23日至2017年8月24日期间(每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3、登记地点:四川新津工业园区A区兴园3路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应在2017年8月23日至2017年8月24日期间(每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二)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杨;

2、联系电话(传真):028-82550671;

3、地址:四川新津工业园区A区兴园3路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邮箱:vendition@xinzhu.com ;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四)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五)关于提请增加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80

2、投票简称:“新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8月28日 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8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8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上述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对应栏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

委托人/单位(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股票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委托人/单位持有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发日期: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