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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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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17-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16 证券简称:红蜻蜓公告编号:2017-028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针对《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草案”)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登记。

本公司于2017年8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于8月8日作出首次公开披露。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2017年2月8日至2017年8月8日)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017 年8月22日出具的《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持股及买卖变动证明》,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前六个月(2017年2月8日——2017 年8月8日),除下列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上述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前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内幕信息知情人陈奕毅先生、董钰剑先生、何霜女士、黄月红女士、李忠华先生、王金凤女士买卖公司股票与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间隔时间较久,当时公司尚未商讨股权激励计划;潘建彪先生买卖公司股票是在公司披露激励计划后进行的交易,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形。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完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 息知情人利用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 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持股及买卖变动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投资者证券持有变更信息》。

特此公告。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16 证券简称:红蜻蜓 公告编号:2017-029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8月2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瓯北镇五星工业园红蜻蜓大厦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钱金波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薛霞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1.01议案名称: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1.02议案名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数量和分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1.03议案名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1.04议案名称: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确定方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1.05议案名称: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1.06议案名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1.07议案名称: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1.08议案名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授予、解除限售及变更、终止程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1.09议案名称:公司/激励对象的其他权利义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1.10议案名称: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1.11议案名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2.议案名称:《关于<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4.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变更募投项目“营销渠道建设项目”中部分店铺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中,议案1、2、3为特别决议议案,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君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若晨、宋勇鹏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