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16 证券简称:三全食品 公告编号:2017-041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公司主要从事速冻食品和常温方便食品的生产和销售。目前公司主导产品是速冻汤圆、速冻水饺、速冻粽子以及速冻面点。
作为中国速冻食品行业的开创者和领导者,全国最大的速冻食品生产企业,20多年来,三全食品始终站在中国速冻食品美味、健康领域的前沿,全力传承发扬传统美食文化,使用现代科技和工艺,专注研发不同口味的美食,带给消费者新鲜的优质食品、美好的现代生活。
报告期内,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公司在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的领导下,全体员工共同努力,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方针和目标,通过完善和深化渠道网络,推进品牌战略,调整产品结构,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强化食品安全监控,优化内部管理,控制成本费用等手段,不断提升市场占有率和市场竞争力,2017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水平等核心指标均保持了稳定增长,公司继续保持行业龙头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稳定增长,盈利水平良性回升。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4,042.31万元,同比增长12.2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84.41万元,同比增加16.68%。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为开拓市场,本公司设立间接控股子公司汝州全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成立合伙企业共青城润恒鸿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尚未对汝州全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出资,根据当地法律上述子公司已取得营业执照,本公司已纳入合并范围。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南
2017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16 证券简称:三全食品 公告编号:2017-039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本次会议于2017年8月23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刊登于2017年8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同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17年8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17年8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中泓融商(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中泓融商(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部门登记为准),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出资方式为自有货币出资,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年度对外投资总额已超出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此次对外投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中泓融商(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公告》详见2017年8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7年8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16 证券简称:三全食品 公告编号:2017-040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2、本次会议于2017年8月23日下午14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全体监事会均亲自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玉女士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刊登于2017年8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同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17年8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17年8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16 证券简称:三全食品 公告编号:2017-042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全食品”)于2017年8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7 年5 月10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文件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公司依据本通知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之后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17年6月12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同时,在利润表中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16 证券简称:三全食品 公告编号:2017-043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中泓融商(深圳)商业
保理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全食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8月23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中泓融商(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中泓融商(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中泓融商”)。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中泓融商(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年度对外投资总额已超出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此次对外投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新设公司为中泓融商(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暂定名),是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此次对外投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背景及可行性情况说明
(一)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泓融商(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秦元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5、出资方式:以货币资金出资(自有资金)
6、注册地址:深圳前海地区
7、经营范围:保付代业务;与保理相关的咨询业务;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8、股权结构:三全食品为“中泓融商”的唯一投资主体,持有“中泓融商”100%的股权。
(以上各项内容以最终工商登记为准。)
(二)投资标的背景
1、经济背景
融资难融资贵是困扰我国实体经济发展的一大难题,尤其对于中小微的企业尤为突出,当通过传统的抵押贷款等方式越来越难获得资金后,应收账款融资成为企业的一种可行的选择。应收账款融资及其对应的商业保理业务作为供应链金融的一种新型融资方式,成为了推动中小微企业走上健康发展之路的助力。
2、政策背景
2016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证监会等八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若干意见》,鼓励大力发展应收账款融资。2017年5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17-2019年)》,提出在全国开展为期3年的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对当前形势下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支持力度的有关要求、探索开辟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新路径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商业保理作为提供创新型贸易融资和风险管理解决方案的现代信用服务业是最适合成长型中小企业的贸易融资工具,可以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和健全商务信用体系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三)投资标的可行性情况说明
1、发展空间大
商业保理与传统的银行业相比,仍处于起步阶段,其发达程度与我国的经济规模、发展速度和发展水平还很不相称。与传统金融机构相比,商业保理更看重下游客户资质而非融资企业资质,已成为众多中小企业融资的新选择。商业保理公司的出现,可以补充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某些方面无法提供的资金供给,由于其更贴近中小微型企业的实际情况,因而能够更好地满足他们的小额融资需求,从而有着广阔的市场前景。
2、促进公司综合业务发展
公司成立中泓融商,可部分缓解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客户资金流动性紧张等问题,有利于供应链上下游合作伙伴可持续发展,提高公司产业链竞争力;促进上游供应商的稳定性和下游客户销售,推动公司内部协同发展。
3、为公司创造新的业务增长点
中泓融商依托公司的核心业务开展保理业务,延伸增值服务,拓宽公司业务领域,创造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实现多方共赢。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本次投资设立中泓融商(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新的业务增长点,同时,借助保理公司平台的优势和资源,能对公司的经营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2、存在的风险
商业保理公司可能存在的运营风险主要为融资客户的信用风险,取决于客户的履约情况和保理公司自身的风控管理能力。若客户不如期履约,保理公司将承担付款人到期不能足额偿还应收帐款的信用风险,信用风险对于保理公司的盈利状况会产生较大影响。
为控制上述风险,公司将制定严格的授信体系,聚焦支持业务关系稳定和良好合作关系的上下游合作伙伴;建立风险管理体系;明确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打造自己的金融人才队伍;通过上述措施,保证业务健康运行,努力培育保理业务市场,为各方创造价值。
3、对公司的影响
中泓融商的设立及开展业务需要一定的时间,本次投资短期内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16 证券简称:三全食品 公告编号:2017-044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8月23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7年9月12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9月12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本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东进行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12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11日下午15:00至2017年9月12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现场会议地点:郑州市惠济区天河路366号公司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17年9月6日
8、出席本次会议对象
(1)截止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2)有权出席和表决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二);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设立中泓融商(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三、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登记
1、登记时间:2017年9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17年9月11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本次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晓
联系电话:0371-63987832
传 真:0371-63988183
地 址:郑州市惠济区天河路366号
邮政编码:450044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加。
六、备查文件
1、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6。
2、投票简称:三全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9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9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