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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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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7-043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主营业务为能源投资、开发与管理,从事或投资的主要业务包括水电、火电、核电、新能源发电、天然气输配、煤炭贸易和金融投资。目前已初步建成鄂西水电、鄂东火电及恩施齐岳山风电场等主要电力能源基地,逐步构建起湖北省天然气供应保障和煤炭储配网络,同时还投资参股长江证券、长源电力、湖北银行、长江财险等多家上市公司或金融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盈利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水电、火电、新能源发电业务及投资收益为公司主要盈利来源。天然气管输业务尚处于市场培育期,煤炭贸易业务处于从贸易型向储配实体型转变的过程中。

(1)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投产可控装机容量为681.47万千瓦,占湖北省发电总装机容量4625.83万千瓦(不含三峡电厂电站)的14.73%。其中,水电369.43万千瓦,占湖北省水电总装机容量1425.74万千瓦(不含三峡电厂电站)的25.91%;火电244.50万千瓦,占湖北省火电总装机容量2699.2万千瓦的9.06%;风电48.74万千瓦,占湖北省风电总装机容量230.23万千瓦的21.17%;光伏发电18.80万千瓦,占湖北省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270.67万千瓦的6.95%。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建成输气管线766.39公里,其中高压长输管线601公里,中压管线165.39公里,在运高压长输管线7条,在运接收(分输)场站25座。

(2)报告期总体经营情况

2017年上半年,湖北省全社会用电量859.63亿千瓦时,同比增加39.63亿千瓦时,增长4.83%。全省累计发电量1157.55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4.28亿千瓦时,增长1.25%。三峡电厂发电量386.17亿千瓦时,同比减少46.61亿千瓦时,下降10.77%;剔除三峡发电量,全省发电量771.38亿千瓦时,同比增加60.89亿千瓦时,增长8.57%。其中,水电246.30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84亿千瓦时,增长1.17%;火电491.92亿千瓦时,同比增加45.34亿千瓦时,增长10.15%;风电22.27亿千瓦时,同比增加5.90亿千瓦时,增长36.08%;太阳能10.89亿千瓦时,同比增加6.81亿千瓦时,增长166.84%。

2017年上半年,湖北省全省天然气用量为22.73亿立方米,同比增加0.07亿立方米,增幅0.31%。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发电110.82亿千瓦时,创历史同期新高,同比增加10.55亿千瓦时,增长10.52%,占全省(不含三峡电厂发电量)发电量的13.92%,省内发电市场占有率基本保持稳定。其中,水力发电63.10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90亿千瓦时,增幅3.11%,占全省(不含三峡电厂发电量)水电发电量的25.62%,市场占有率同比上升0.48个百分点;火力发电42.14亿千瓦时,同比增加5.71亿千瓦时,增幅15.66%,占全省火电发电量的7.86%,市场占有率同比下降0.30个百分点;风力发电4.61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35亿千瓦时,增幅104.39%,占全省风电发电量的20.68%,市场占有率同比上升6.91个百分点;光伏发电0.97亿千瓦时,同比增加0.59亿千瓦时,增幅152.26%,占全省光伏发电量的8.90%,市场占有率同比下降1.46个百分点。

2017年上半年,公司天然气业务受年初采暖用户用气量大幅下降,以及部分工业用户停用或外迁等因素影响,累计销售天然气7.08亿立方米,同比减少0.15亿立方米,减幅2.07%。煤炭业务抓住煤炭需求增加有利时机,完成贸易量204.16万吨,同比增加124.47万吨,增幅156.19%。

(3)报告期总体经营业绩

2017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6.98亿元,同比增长28.59%;利润总额17.33亿元,同比减少1.2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44亿元,同比增长4%。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发电业务、天然气管输业务、煤炭贸易业务等。营业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水电业务和新能源业务发电量的同比增加,同时煤炭贸易量同比也实现了大幅增长。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略有增长主要是因为发电业务中水电业务、新能源业务利润同比实现了较大增长,并有效冲抵了火电业务利润的下降。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投资新设增加2家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广水王子山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随县岩子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7-039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8月24日,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8月16日通过传真或送达方式发出。董事会9名董事均参会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投资收购秘鲁查格亚水电站项目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有效拓展海外业务,增强盈利能力,公司拟与ACEINVESTMENT FUNDII LP(以下简称“ACE基金”)、国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国际”)共同投资收购秘鲁查格亚水电站项目公司Empresade Generación Huallaga S.A.(以下简称“EGH”或“标的公司”)全部股权。经审议,董事会同意:

(一)同意公司与ACE基金、国新国际以40%∶40%∶20%的持股比例组成联合体,共同投资收购标的公司;

(二)同意公司以项目企业价值13.9亿美元收购该项目,最终成交价格根据交割时项目公司经审计的营运资本、债务、现金等合同约定情况进行调整。其中,公司股权出资额不超过2.77亿美元,具体出资金额根据项目股权实际出资金额按照持股比例确定;

(三)同意公司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和合理税务筹划需要设立境外特殊目的公司(SPV);

(四)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经营层对外签署《股权收购协议》等项目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投资收购秘鲁查格亚水电站项目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7年9月12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事项详见2017年8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7-040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收购秘鲁查格亚水电站项目公司

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对外投资概况

为有效拓展海外业务,增强盈利能力,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湖北能源”)拟与ACEINVESTMENT FUNDII LP(以下简称“ACE”)及国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国际”)共同投资,收购Odebrecht Energia del Perú S.A.和Odebrecht Energía S.A.(以下简称“卖方”)所持有的Empresa de Generación Huallaga S.A. (秘鲁查格亚水电站项目公司,以下简称“EGH”或“标的公司”)全部股权,共同投资方(以下简称“买方”)持股比例分别为40%∶40%∶20%。

本次收购拟以EGH企业价值13.9亿美元进行收购,最终成交价格将根据交割时EGH经审计的营运资本、债务、现金等情况进行调整,其中,湖北能源对应股权出资额不超过2.77亿美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8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收购秘鲁查格亚水电站项目公司股权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三)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备案。

二、交易相关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Odebrecht Energia del Perú S.A.

企业类型:秘鲁合资公司

住 所:Av. Víctor Andrés Belaunde 280, Office 701, San Isidro – Lima, Perú

主营业务:能源领域的投资管理

注册资本:1,727,732,778秘鲁新索尔

2.Odebrecht Energía S.A.

企业类型:巴西合资公司

住 所: Praia de Botafogo, no 300, sala 1101, Botafogo, Rio de Janeiro/RJ, CEP 22.250-040

主营业务:能源领域投资

注册资本:20亿巴西雷亚尔

(二)共同投资方基本情况

1.ACE INVESTMENT FUND II LP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c/o Intertrust Corporate Services (Cayman) Limited, 190 Elgin Avenue,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KY1-9005, Cayman Islands

主营业务:清洁能源项目的投资

募集金额:3亿美元

成立时间:2017年4月

2.国新国际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住 所:香港湾仔港湾道18号中环广场2202室

主营业务:作为财务投资者在产业经营领域开展境外投资业务

总股本:97.5亿美元

成立时间:2012年5月

三、拟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情况

本次拟收购的标的公司为在秘鲁注册的EGH ,其控股股东为Odebrecht Energia del Perú S.A.,持股比例为99.999%;另一股东Odebrecht Energía S.A.,持股比例为0.001%。EGH拥有查格亚水电站项目的永久特许经营权,系查格亚水电站项目公司。

截至2016年12月31日,EGH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2.81亿美元,净资产为5.02亿美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3,050万美元,净亏损485万美元。

截至2017年6月30日,EGH总资产为13.05亿美元,净资产为5.27亿美元;2017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7,072万美元,净利润866万美元(2017年上半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查格亚水电站情况

查格亚水电站于2011年5月开工建设,并于2016年9月正式开始商业运营。电站距秘鲁首都利马415公里,位于中部安第斯山脉以东的Huallaga河流域,坝址以上流域面积7,150平方公里。

查格亚水电站为径流式日调节电站,电站总装机容量45.6万千瓦,年平均发电量为25.13亿千瓦时。电站拥有2条外送输电线路,1条输电线路长度127km,电压等级220kV;另1条长度25km,电压等级34.5kV。

2011年5月13日,查格亚水电站项目公司与秘鲁国家电力公司(Eletroperu)签订了15年期限的长期购电协议。长期购电协议自2016年10月开始执行,其约定的售电电量约占总发电量的70%,剩余电量在现货市场出售。根据协议约定,长期购电协议的电价以美元计价,汇率风险较低。

(二)项目尽职调查情况

本次投资已聘请市场、技术、法律、审计和税务等多方中介机构开展了尽职调查,调查结论认为:项目工程设计合理,工程质量可靠;主要水工建筑物总体安全;发电引水系统工程质量缺陷检查处理认真有效,技术风险可控;电站主要机电设备配置合理,质量良好;财务、税务、法律风险可控。

四、投资定价依据及资金来源

(一)定价依据

本次股权收购价格是根据尽职调查结果,综合考虑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地位、盈利能力及财务状况等因素,结合国际上通行的对本行业估值方法及竞争态势,经与卖方多轮商务谈判后最终确定。

(二)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资金包括替换存量债务与股权出资的资金:

1.替换存量债务资金,以项目融资为基础的无追索或有限追索的方式实现。债务替换融资额直接影响本次交易的股权出资额;债务替换融资不足覆盖债务总额的部分,由股东出资解决。

2.股权出资资金,由三方投资人按股权比例分担;湖北能源本次股权出资资金采取人民币换汇方式实现,换汇人民币主要通过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等方式获取。

五、股权购买协议主要内容

(一)收购价格

根据本协议,标的公司的企业价值为13.9亿美元,交割时根据标的公司在交割日经审计的营运资本、债务、现金以及合同中约定的买卖双方垫付费用、补偿等,对交易对价进行调整。

(二)收购资金来源

目前预计交易价款中将包括不超过6.93亿美元的股权出资,由三方投资人按股权比例分担,其余部分采取无追索或有限追索的项目融资。

(三)陈述与保证条款

本协议中约定了买方与卖方惯常的陈述与保证条款。

(四)交割先决条件

本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包括秘鲁司法部对交易的审批及中国有关政府部门的审批。

(五)本协议的终止及买卖双方责任弥补

本协议可依据约定的事由由卖方或买方提出终止协议,包括中国政府未审批通过,及秘鲁司法部审批原因导致交易未能进行。协议终止时根据协议的约定由责任方弥补对方损失。

六、项目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为实现公司“十三五”战略规划目标,做大做强湖北能源,公司依托在水电站丰富的运营管理经验,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借助国际市场拓展业务发展空间。查格亚水电站大坝为面板堆石坝,坝高211米,具有一定的运营难度。湖北能源拥有较为丰富的面板堆石坝管理维护经验,本次投资有利于公司“走出去”战略第一步成功实施。

同时,公司通过后续参与境外公司运营管理,深入消化吸收境外项目运营管理经验,有助于促进公司国际化管理人才的培养。

(二)项目主要风险及对策

1.政府备案(审批)风险。该投资事项尚需提交中国政府相关机构备案及秘鲁司法部审批,该等备案及审批程序为本次收购的前提条件,存在政府审查不予通过的风险。

2.法律风险。查格亚水电站项目公司存在一定的诉讼和合规风险,针对此类风险,股权购买协议中包含与查格亚水电站项目公司惯常法律风险相关的陈述与保证条款及赔偿条款。

3.市场风险。现货市场电价直接影响预期收益的实现。收购成功后,将督促标的公司密切关注现货市场电价波动趋势,并考虑通过签署长期购电协议来降低现货市场电价波动的风险。

4.技术风险。未来发电量将对标的公司盈利产生直接影响。除此之外,可能存在地震、大坝等水工设施渗漏、机组振动风险、运营维护风险等。本次投资聘请专业技术团队对项目技术问题进行了风险评估与对策分析,后续相关维修费用在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同时在股权购买协议中对相关事项进行约定。

5.其他风险。本次投资为境外投资,存在一定的政治风险,且标的公司在地域、监管政策以及文化上均与国内企业存在一定差异,公司可能在参与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风险和挑战。未来将通过属地化管理方式,将风险降到最低。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促进国际化管理人才的培养,通过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有效开拓海外市场,为公司带来较为稳定的收益,做大做强湖北能源。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7-041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于2017年9月12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8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9月12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9月11日-2017年9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12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11日15:00至2017年9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9月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37号能源大厦37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关于投资收购秘鲁查格亚水电站项目公司股权的议案。

(二)议案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已于2017年8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进行股权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将相关身份证明、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会务人员。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

(二)登记截止时间: 2017年9月11日17:00。

(三)登记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37号能源大厦3515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37号能源大厦3515室

联系电话:027-86606100

传 真:027-86606109

电子邮箱:hbnyzq@hbny.com.cn

联 系 人:蔡忞

邮政编码:43006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83

2.投票简称:鄂能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会议投票不设总议案,对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9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11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9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1、委托人身份证号码(附注2):

2、股东账号: 持股数(附注3):

3、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署:(附注4)

委托日期:2017年 月 日

附注: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如欲对议案投赞成票,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则请在“弃权”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表决票。

2、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其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无须填写本栏。

3、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该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4、代理投票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印章。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7-042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7日以传真或送达方式发出,并于2017年8月2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3706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现场参加会议董事6人,瞿定远、谢峰、刘海淼三位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其中瞿定远、刘海淼董事授权委托肖宏江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谢峰董事授权委托邓玉敏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肖宏江董事长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8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印发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有关要求,对涉及政府补助有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变更是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对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等无影响,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8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本部管理工作需要,经研究,会议同意对公司本部现有组织机构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内部组织机构(不含子公司)为: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资产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市场营销部、质量安全部、生产技术部、投资发展部(能源研究中心)、建设管理部(招标采购管理中心)、企管与法务部(董事会办公室)、监察审计部、党群工作部、行政管理部。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总经理邓玉敏先生兼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相关财务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文件的规定,会议同意由公司总经理邓玉敏先生兼任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邓玉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规划(2016-2020)》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附件:邓玉敏先生简历

邓玉敏,男,1964年2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正高职高级工程师。历任长江三峡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长江三峡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长江三峡水电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江三峡能事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长电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邓玉敏先生未受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亲属关系;持有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106,900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7-044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议案》,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日期

2017年6月12日

(二)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以上通知规定,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增加“营业利润”金额,对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等无影响,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除上述事项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其他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变更是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对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等无影响,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无需进行追溯调整。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通知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7-045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7日以传真或送达方式发出,并于2017年8月2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3708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现场参加会议监事2人,李绍平、袁宏亮、张堂容三位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其中李绍平、张堂容监事委托刘承立监事代为表决,袁宏亮监事委托王小君监事代为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周江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承立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有关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核通过了《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