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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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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7-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编号:临2017-051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8月1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传真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公司董事5名,出席会议董事5名。会议内容同时通知了公司监事。会议由董事长尚书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临:2017-052)。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编号:临2017-052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该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对于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该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并做好了新旧会计准则的衔接工作。

2017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具体会计政策的影响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 2 月 15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2014年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等会计准则具体准则。

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 2 月 15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14年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等会计准则具体准则,及2017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会计准则具体准则。

按照上述变更后的准则要求,公司对当前财务报告中会计政策的描述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对相关财务报表列报项目进行了调整,对部分财务报表附注的披露内容进行了完善。

2、对公司报表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照2017年财政部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辽宁成大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四、公告附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编号:临2017-053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7年8月1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春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半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临:2017-052)。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