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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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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17-018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董事会。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隆达”)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5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间芳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康隆达 2017年半年度报告》、《康隆达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康隆达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17-020号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通知》、《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相关规定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康隆达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司2017-021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通知》、《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康隆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康隆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康隆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康隆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康隆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康隆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康隆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康隆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康隆达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在《康隆达远期结售汇内控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康隆达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康隆达远期结售汇内控管理制度》相应作废。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康隆达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陆海栋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陆海栋先生简历:

陆海栋,男,1989年出生,毕业于厦门大学,获金融学学士学位。历任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项目管理员、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助理。

陆海栋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17-019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监事熊建军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本次监事会。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隆达”)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5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2名,监事熊建军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本次监事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龚文澜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7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康隆达 2017年半年度报告》、《康隆达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康隆达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17-020号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通知》、《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康隆达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司2017-021号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65证券简称:康隆达公告编号:2017-020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1号)核准,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1.40元,共计募集资金53,50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3,1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50,4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其中:存入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募集资金专户6,611.65万元,存入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募集资金专户30,871.21万元,存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募集资金专户8,000万元,存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募集资金专户4,917.14万元。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1,929.90万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470.1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7]50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1-6月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7,428.37万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7,428.37万元,应结余募集资金余额为11,159.3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投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实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59.33万元,与应结余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11,000万元系公司2017年6月27日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详见公司2017-016号公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2017年3月9日,公司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履行《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鉴于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372772396137)、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85070155300002337)中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为了方便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办理了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销户后,公司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签署的《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4,511.23万元。置换事宜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中汇会鉴[2017]0631号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置换的意见(详见公司2017-005号公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7年3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决定对最高不超过11,041.73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报告期内,公司投资产品情况具体如下:

1、公司于2017年3月23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卓越稳盈(尊享)第17042期预约94天型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7年6月26日到期,公司已按期收回本金3,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32.06万元。

2、公司于2017年3月23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卓越稳盈(尊享)第17043期预约94天型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7年6月26日到期,公司已按期收回本金3,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32.06万元。

3、公司于2017年3月24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结构性存款公司17JG0248期人民币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7年6月26日到期,公司已按期收回本金5,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49.37万元。

4、公司于2017年6月27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卓越稳盈(尊享)第170110期预约91天型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4.45%,产品到期日期2017年9月27日。

5、公司于2017年6月27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卓越稳盈(尊享)第170111期预约91天型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4.45%,产品到期日期2017年9月27日。

6、公司于2017年6月27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结构性存款公司17JG0767期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年化收益率4.35%,产品到期日期2017年9月26日。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能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665证券简称:康隆达公告编号:2017-021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

一、概述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017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公司将按该准则执行,目前公司暂未涉及此类事项。

2、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要求,公司拟对政府补助的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原在利润表的营业外收入项目列报的政府补助,拟变更为: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通知》的要求,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将自2017年1月1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通知》、《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康隆达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及会计处理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通知》、《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