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8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39 证券简称:奥特佳 公告编号:2017-078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汽车空调压缩机和汽车空调系统业务是公司目前最主要的经营业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奥特佳和富通空调均从事汽车空调压缩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南京奥特佳是全球最大的涡旋式汽车空调压缩机生产企业,富通空调是国内最大自主品牌斜盘式压缩机生产企业。2017年上半年度公司各子公司共计销售各类汽车空调压缩机共计404万台,同比增长23.93%,净增78万台,同比增长的原因一是本报告期相较于上年同期新增了合并富通空调,二是公司原有压缩机销量同比实现增长。公司生产、销售汽车空调压缩机在国内自主品牌乘用车的市场占有率超过60%;占2017上半年国内全部汽车销量市场份额的比例约为30%,比2016年度提高3个百分点。压缩机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7.11亿元,同比增长25.22%。

空调国际(集团)是知名跨国汽车空调系统生产企业,具有近50年的发展历程,卓越的研发能力是其核心的竞争优势。2017年上半年度,空调国际(集团)共实现营业收入7.33亿元,同比下降13.49%,同比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受部分老车型下线和新车型切换待上量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实现营业收入26.88亿元,同比增长9.48%;营业利润2.12亿元,比上年增长5.47%;利润总额2.16亿元,同比增长0.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1亿元,同比增长7.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5亿元,同比增长3.60%;每股收益0.0589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73%。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董事长:张永明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002239 证券简称:奥特佳 公告编号:2017-075

奥特佳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8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有关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8月12日通过书面和传真方式由专人送达全体董事。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2017年8月26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2017年8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002239 证券简称:奥特佳 公告编号:2017-076

奥特佳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特佳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有关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8月12日通过书面和传真方式由专人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博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要求,我们认真审核了《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同意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2017年8月26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2017年8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0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002239   股票简称:奥特佳 公告编号:2017-077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关于2015年重组配套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4月28日《关于核准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天佑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62号),核准公司向北京天佑投资有限公司、江苏天佑金淦投资有限公司、王进飞、珠海世欣鼎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南京永升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湘江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南京长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南京奥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王强、何斌等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93,969,294股购买相关资产,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4.56元;核准公司向王进飞、珠海宏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6,903,765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4.78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9,999,996.70元,扣除承销商发行费用人民币10,500,000.00元,净额已于2015年5月11日全部到位,2015年5月20日支付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24,478,618.1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15,021,378.52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查,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3884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止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二)关于2016年重组配套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7月7日《关于核准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牡丹江华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465号),核准公司通过询价方式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4,202,176股。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349号《验资报告》,截至2016年10月19日,公司向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歌斐诺宝(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田红军6家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21,830,69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5.15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叁亿叁仟零柒拾叁万伍仟零肆拾肆元肆角(¥330,735,044.40),扣除承销及相关发行费用总计9,679,814.68元,募集资净额为人民币321,055,229.72元。

截止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法规的规定,2007年8月1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于2015年1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2015年1月修订案。

公司2015年重组配套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本公司、财务顾问广发证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财务顾问、本公司子公司南京奥特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城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保荐机构、本公司子公司南京奥特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安徽奥特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本公司、财务顾问、本公司子公司南京奥特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南京奥特佳祥云冷机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南京分行城中支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公司2016年重组配套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本公司、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所协议与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申请和审批手续。

(二)2015年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收支及存放情况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共有五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16年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收支及存放情况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共有五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085.8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2015年重组配套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2016年重组配套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公司2016年12月2日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643,748.00元置换自2016年2月4日至2016年10月31日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计划逐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及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8月24日批准报出。

附表:

1、2015年重组配套募集资金2017年上半年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16年重组配套募集资金2017年上半年使用情况对照表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4日

附表1:

2015年重组配套募集资金2017年上半年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2016年重组配套募集资金2017年上半年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