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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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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168           公司简称:武汉控股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无利润分配预案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按照董事会的决策部署,紧密围绕“提升管理、优化流程、盘活资源、拓展市场、稳中求进”的战略纲领,立足供水及污水处理两条主线,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核心,抢抓发展机遇,抢占市场,全面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和资产盈利能力。

2017年度公司计划供水量30587万吨,上半年实际完成约15088万吨,完成全年计划的49.33%;计划污水处理量为57474万吨,上半年实际完成约27949万吨,完成全年计划的48.63%;计划营业收入118,401万元,上半年实际完成约56,978万元,为全年计划的48.12%;计划营业成本92,516万元,上半年实际完成约40,746万元,为全年计划的44.04%;计划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160万元,上半年实际完成约16,545万元,为全年计划的60.92%。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在公司董事会的坚强领导下,紧密围绕公司各项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推进管理提质增效,强化调研指导,制定应对措施,基本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1、供水方面

报告期内,两厂强化安全意识,做好巡检维护工作,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加强安全自查,及时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合理调度,强化水质管理,保证优质供水;加强成本核算,合理使用资金,做好专项工程和设备大修工作;全力保障安全供水,加强对水质管理新技术的研究和探索,进一步加强对汉江流域水质的监控,加强对突发水质污染的防范和应对技术的研究,促进优质供水管理水平的进步。

2、污水处理方面

报告期内,排水公司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前提下,科学生产调度,加强污水收集管网的维护管理,提高污水抽排效率,及时掌握各厂各站生产运行情况,保障各污水处理厂进水水量;强化水质管理,针对环保部日益提高的污水处理标准和不断强化的监管要求,采取多种手段密切关注水质情况,积极开展自查整改活动;围绕污水处理重难点和提标升级工程,对现有污水、污泥处理新工艺进行汇总,积极开展推进相关科研项目;扎实做好安全工作,上半年安全生产形势和治安状况总体情况良好。

3、隧道运营方面

报告期内,长江隧道公司加强设施设备维修与维护,完成了隧道内监控系统、广播音区供用电、给排水等设施设备的例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上报、维修;对隧道内环境及时监测,自查情况良好;严格按计划执行大中小修、专业维保、专项更新改造、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与维保、隧道清洁维护等工作,积极开展平安单位建设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治安、反恐工作,有效保障隧道安全运营。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7—029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4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7年8月24日上午9: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17年8月26日相关公告。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意见》、《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为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公司拟将党建工作加入《公司章程》中。原《公司章程》拟新增第四章“党建工作”,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后续章节、条款序号相应顺延。(详见公司2017年8月26日临2017-030号公告)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向排水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公司”)北湖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融资需要,排水公司拟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硚口支行(以上三家银行统称“银团成员行”)签订《中国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合同》,贷款额度不超过360,000万元,贷款资金将全部用于北湖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建设。公司拟为排水公司此次银团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与银团成员行签署《银团贷款保证合同》。同时,排水公司以其拥有的《武汉市主城区污水处理项目运营服务特许经营协议》项下对武汉市水务局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设定质押给公司作为反担保。(详见公司2017年8月26日临2017-031号公告)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上述第(二)、(三)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拟定于2017年9月11日以现场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2017年8月26日临2017-032号公告)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公告编号:临2017—030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公司拟将党建工作加入《公司章程》中。原《公司章程》拟新增第四章“党建工作”,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后续章节、条款序号相应顺延。具体新增内容如下:

第四章党建工作

第一节党组织的机构设置

第三十条公司根据《党章》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和中共共产党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纪委”)。

第三十一条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和公司纪委书记、副书记、委员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并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

第三十二条公司党委设立党委工作部门;公司纪委设立纪检监察工作部门。

第三十三条党组织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

第二节公司党委职权

第三十四条公司党委的职权包括:

(一)保证和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

(二)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工作;

(三)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

(四)研究布置公司党群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领导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

(五)参与公司重大问题决策,研究讨论审议“三重一大”事项;

(六)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七)研究其它应由公司党委决定的事项。

第三十五条公司党委对董事会、经理办公会拟决策的重大事项提前进行讨论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规范党组织在公司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权责和工作方法,完善公司其他治理主体与党组织无缝衔接的运行机制,使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

第三节公司纪委职权

第三十六条公司纪委职权包括: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纪党规;

(二)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贯彻执行上级纪委和公司党委有关重要决定、决议及工作部署;

(四)协助公司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纪检监察工作;

(五)对党员进行党纪党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六)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七)按职责权限,检查和处理公司所属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它党纪党规的案件;

(八)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九)研究其它应由公司纪委决定的事项。

公司已于2017年8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9月11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7—031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360,00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排水公司为公司向其担保事项提供了反担保

●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排水公司拟投资新建北湖污水处理厂(详见公司临2015-015号、临2015-018号公告)。2017年3月14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7年度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其中北湖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项目总投资45.52亿元,2017年计划投资额15亿元,北湖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泥项目总投资2.50亿元,2017年计划投资额500万元。(详见公司临2017-006号、临2017-010号公告)

为推进实施北湖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排水公司拟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硚口支行(以上三家银行统称“银团成员行”)签订《中国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合同》(以下称“贷款合同”),贷款额度不超过360,000万元,贷款资金将全部用于北湖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建设。公司拟为排水公司此次银团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与银团成员行签署《银团贷款保证合同》(以下称“保证合同”)。同时,排水公司以其拥有的《武汉市主城区污水处理项目运营服务特许经营协议》项下对武汉市水务局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设定质押给公司作为反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2017年8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17年9月11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详见公司2017年8月26日临2017-029号、临2017-032号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80,274,300元

注册地址:洪山区团结大道1018号14栋

法定代表人:张勇

经营范围:从事排水设施及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及维护;排水和污水处理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和服务。

与公司的关系: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排水公司总资产60.65亿元,净资产30.67亿元,总负债29.97亿元,主营业务收入97,073.06万元,主营业务利润38,092.76万元,净利润27,098.88万元。2017年1-6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7,536.40万元,主营业务利润15,021.12万元,净利润15309.41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贷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担保金额:不超过360,000.00万元

反担保内容:排水公司以其拥有的《武汉市主城区污水处理项目运营服务特许经营协议》项下对武汉市水务局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设定质押给公司作为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排水公司有关资信情况进行了查证。董事会认为,排水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且其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本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暂无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36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8.71%。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68证券简称:武汉控股公告编号:临2017-032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9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9月11日14点15分

召开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特8号长江隧道公司管理大楼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9月11日

至2017年9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17年8月2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9月8日(周五)9:00—16: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如委托登记,需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17年9月8日下午16:00),并附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但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证明材料原件供核对。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

3、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曦

电话:027-85725739

传真:027-85725739

邮编:430062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特8号长江隧道公司管理大楼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9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公告编号:临2017—033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6月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七号—水的生产与供应》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公司2017 年1-6月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一、自来水业务

注:由于公司无供水管网,公司生产的自来水均销售给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并由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对外销售。

二、污水处理业务

注:表中平均污水处理服务费为含增值税的污水处理服务结算价格。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