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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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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903           公司简称:中持股份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随着环境保护力度的加大,国家陆续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和可持续发展新形势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随着《水污染防治规划》、《“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政策的推出,全国范围内环保投入不断加大,污水和污泥处理、综合环境治理等市场需求不断扩大。

2017年,公司紧抓环保行业的发展机遇,继续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创造安全、舒适、可持续的环境”为使命,不断追求技术创新、模式创新、业务创新和产品创新。公司通过强化内部经营管理,围绕年度经营目标,积极开拓市场,提高经营业绩。同时,公司注重内部控制,防范管理和经营风险。

2017年上半年,公司发挥技术和业务模式方面的优势,新签订的污泥及污水处理EPC业务和技术产品销售业务的合同总额为1.2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600多万元,增幅63.15%。公司中标任丘市城东污水处理厂PPP项目,项目预估投资总额为8600万元。

2017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433.2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 .02%,收入增加主要来自污水处理EPC业务,该业务本期收入增加4,943.1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3.11%;公司本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97.4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5.9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9.3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4.31%。公司上半年净利润下降一方面是因为公司加大市场拓展的工作力度,导致销售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16.78%,同时公司上半年人工成本、研发支出和上市费用等增加,导致管理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11.38%;另一方面,因应收款项增加、账龄增长等原因导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比去年同期增加326.53万元。

2017年下半年,公司将坚持使命,继续积极参与环境建设,利用自身技术、模式、业务、产品优势,持续开拓业务市场,在上半年合同总额增加的基础上,实现全年合同总额的增加并为明年的发展储备力量。同时,公司在下半年将加强已签约合同的实施和管理,严控项目质量、进度和成本,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公司赢得良好的市场口碑。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公司对自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修订后准则实施日(2017年6月12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准则的要求进行了调整,并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修订后的准则。据此,公司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将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报表项目列示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1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8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及专人送达发出会议通知,所有会议议案资料均在本次会议召开前提交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7年8月25日上午9时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国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效率,稳定高效推进公司业务发展,同意对公司的组织结构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沈荣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经核查沈荣可先生的简历,了解其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及身体状况,判断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同意聘任沈荣可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17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8 月25日

附件:

沈荣可先生简历

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12月至2000年11月,在北京市设备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任职;2000年12月至2015年3月,任北京建工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5年4月至2017年4月,任北京市建筑工程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7年6月至今,在公司任职。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2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8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及专人送达发出会议通知,所有会议议案资料均在本次会议召开前提交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17年8月25日上午10时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淑文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17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照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3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233号)核准,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用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609,5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9.88元,募集资金总额253,021,86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0,001,7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3,020,160.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8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0556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公司2017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100,327,971.69元(含用募集资金33,684,000.00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00,327,971.69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22,692,188.31元(包含未到期的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49,000,000.00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07,067,928.91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和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于2017年4月5日同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投证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知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4月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3,684,000.00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中清河县碧蓝污水处理厂清河县北区污水处理工艺技术改造项目20,630,000.00元,清河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技术改造项目13,054,000.00元。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意见。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1440号《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金额为33,680,000.00元。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4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不超过49,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9,000,000.00元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归还日。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7年6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向控股子公司中持新概念环境发展宜兴有限公司和任丘中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10,000,000.00元和23,220,000.00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上述金额。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8月25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4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将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并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上述会计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进行调整。据此,公司对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了适当的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报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概述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将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上述会计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2017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公司对自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修订后准则实施日(2017年6月12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准则的要求进行了调整,并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修订后的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是:公司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将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2017年1-6月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报表项目列示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照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中持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3、中持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8 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5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公司2017年半年度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公司污水及污泥处理EPC业务和技术产品销售业务经营数据

2017年上半年,公司新签订的污水及污泥处理EPC业务和技术产品销售业务的合同总额为1.2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600多万元,增幅63.15%。

二、公司污水处理运营业务经营数据

2017年1-6月各地区污水处理量和均价如下: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8 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