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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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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17-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32 证券简称:宏达矿业 公告编号:2017-039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晶茨”)关于质押公司股票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近日,上海晶茨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8,7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499%)质押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交易期限为三个月。

截至本公告日,上海晶茨合计持有公司120,869,66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42%。本次质押完成后,上海晶茨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20,859,8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419%。

二、其他披露事项

(一)股份质押的目的

上海晶茨本次股份质押用于其自身资金周转需要。

(二)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上海晶茨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三)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根据《股票质押合同》约定,本次质押交易设履约保障比例平仓值,当履约保障比例低于平仓值时,可能引发质权人对质押股份的平仓行为。

若以上风险发生时,上海晶茨将采取以下应对措施:1、提前购回该笔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2、进行补充质押、部分购回等方式保持履约保障比例,并及时通知上市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上海晶茨本次股票质押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上述质押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