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8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581           公司简称:八一钢铁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上半年,公司对外抓住市场行情向好的契机,快速响应市场变化,紧扣市场需求,着力推进产销研用一体化工作,在确保满足重点客户、重点工程与战略客户产品质量与交货期的同时,加大回款力度,以产品销售的增量增效,巩固公司在区域市场的份额和竞争地位。对内则聚焦全流程的成本控制,按照年度预算要求对成本类指标进行专项分析,把生产消耗类指标转化为生产操作指标,分解到班组和个人,并做好日常管理跟踪与评价,切实降低消耗。在此基础上,以技术降本工作为抓手,推进低成本制造技术的应用,全方位提升成本管控水平;此外,公司大力开展“两金”压降工作,防范和降低存货及应收账款风险,有效提升经营效率和经济运行水平。1-6月,公司累计产钢249万吨、同比上升45.61%;累计产材236万吨、同比上升44.79%;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市场挖掘客户潜在需求,推进营销模式转变,加大产销研工作衔接力度,将生产、销售、科研等资源有效地结合起来,更好地发挥一体化运行协同效应。凭借自身在规模、品牌、人才、技术研发、质量管理、营销与服务等方面的优势,公司产品相继中标乌鲁木齐市地铁三号线、四号线、克南高架东延二期、昌河景观大桥、保税区项目、阿富准铁路、格库铁路等自治区重点工程项目,为公司提升市场竞争实力创造了有利条件。1-6月,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70.84亿元、同比增长92.88%;实现净利润4.01亿元、同比实现扭亏为盈。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该准则的实施,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根据规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准则进行调整。为此,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公司据此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将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公司将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收到的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66万元从“营业外收入”调整至“其他收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1-6月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临2017-051公告)。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2017-047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8月14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7年8月25日上午10:30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通讯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沈东新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以记名投票逐项表决方式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债务重组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债务重组收益129.25万元计入2017年第二季度损益。

公告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计提2017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4,942.70万元并计入2017年半年度损益。

公告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

公告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全文及摘要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2017-048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7年8月14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7年8月25日上午11:30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俊明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以记名投票逐项表决方式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计提2017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2017-049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债务重组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

●本次债务重组有助于减轻公司债务负担、优化债务结构,债务重组收益129.25万元计入2017年第二季度损益。

●本次债务重组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债务重组概述

为了优化企业债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应付款项开展清理工作,就相关债务与非关联债权人签署债务重组协议,涉及债务646.26万元,折让比例为20%。截至2017年6月30日,实际付款517.01万元,形成债务重组收益129.25万元计入公司2017年第二季度损益。

二、债权人基本情况

公司无法获得债权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发展状况。依据债权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可查询其基本信息。

三、债务重组具体情况

在本次债务重组中,公司与非关联债权人签署现金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协议,涉及债务646.26万元,经债权人主动放弃货款的20%,形成债务重组收益129.25万元。重组后债务517.01万元由公司以票据方式支付完毕,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已经完全解除,因此,本次债务重组后续不存在需要履行的法律手续。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四、债务重组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分别与债务重组各方签署了现金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协议。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公司

乙方:债权人

(二)主要条款:经甲乙双方确认,甲方欠乙方货款,乙方主动提出放弃货款的20%债权,剩余80%欠款由甲方以商业承兑汇票一次支付给乙方。乙方收到货款后,双方涉及合同明细的债权债务结清,再无其他经济纠纷。

五、债务重组的其他安排

(一)债务重组不涉及相关标的资产评估定价的情形。

(二)债务重组涉及的相关款项支付,已由公司安排解决。

(三)债务重组不涉及相关标的资产的交付和过户的情况。

(四)债务重组完成后不存在可能产生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等情况。

(五)债务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六、债务重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债务重组能够减轻公司债务负担,优化债务结构,重组收益129.25万元计入2017年第二季度损益(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有利于促进公司的经营发展。

本次债务重组事项为债权方单纯减免上市公司债务,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2017-050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17年半年度净利润14,942.70万元。

2017年8月25日,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计提2017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主要原因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决定并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于2017年完成本公司低效资产110吨电炉的装备拆除,并承诺不再恢复生产。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依据和标准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执行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是否存在资产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执行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应收款项按重要性和信用风险特征进行分类,对单项金额重大或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对相同账龄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二)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1、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遵循谨慎性原则,对上述已列入钢铁过剩产能的110吨电炉的相关资产,按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4,788.85万元并计入减值损失。

2、公司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153.85万元并计入坏账损失。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942.70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末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书面审核意见;

(四)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2017-051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执行财政部最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017年8月25日,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内容和原因

1、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

2、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根据规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准则进行调整。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发布,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实施,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公司将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收到的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66万元从“营业外收入”调整至“其他收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1-6月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使公司的会计政策更加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为可靠和相关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最新发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2017-052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半年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钢铁》第二十五条、《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现将2017年半年度的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