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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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2017-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17-024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关于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2017-010):自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次日起365天(含最后一天)内,董事会授权经营层累计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额度不超过等值10亿元人民币(按照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汇率计算)。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惠而浦家电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惠而浦”)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目前广东惠而浦家电制品有限公司产品出口国外市场,主要采用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因此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广东惠而浦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广东惠而浦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与日常经营紧密联系,以真实的进出口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银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业务。

三、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规模及授权期间

广东惠而浦于2017年7月10日与汇丰银行签订了远期结汇合约。根据该合约,广东惠而浦将于2017年8月18日,2018年1月19日,2018年2月27日,2018年3月23日分别以1美元兑6.8135人民币,1美元兑6.8593人民币,1美元兑6.8684人民币,1美元兑6.874人民币的汇率向银行出售美元购入人民币1亿元,总交易金额为4亿人民币。其中2017年8月18日到期合约在确认交易收益2,076,759.38元人民币后(8月18日即期汇率6.6720),展期至2018年1月18日,即公司将于2018年1月18日以1美元兑6.7235人民币的汇率向银行出售美元购入人民币1亿元。

广东惠而浦于2017年8月15日与汇丰银行签订了远期结汇合约,根据该合约,广东惠而浦将于2017年11月17日以1美元兑6.7036人民币的汇率向银行出售美元购入人民币5000万元。

公司授权广东惠而浦经营层在上述额度及时间范围内负责签署相关远期结售汇协议文件及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

四、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

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但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也可能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客户违约风险等因素。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有正常的贸易背景。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严控逾期应收账款和坏账。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