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7-058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8月25日(星期五),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8月24日—2017年8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8月2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8月24日下午15:00至2017年8月2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城东大街127号 金禾实业综合楼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迎春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66,758,9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2709%。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257,258,8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5.5874%;
(2)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9,500,0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6835%。
2、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66,758,9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结果:同意11,083,4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司慧、张亘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金禾实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