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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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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592           公司简称:龙溪股份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内无利润分配方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今年来,受益于国家投资政策、“一带一路”辐射效应及主机更新换代等多重利好因素的拉动,行业景气度回暖,工程机械、载重汽车等主机市场大幅反弹,加之公司前期技术创新投入、产品研发、质量水平提升以及跨国公司全球客户开拓成果等综合效应的释放,国内外客户需求快速增长。面对难得的市场机遇,公司深入实施“创新年、效益年”活动,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及时调整资源配置,添平补齐生产要素,充分释放生产力,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努力挖掘成本效益,切实有效地提升企业经营绩效。截止2017年6月30日,集团资产总额274,262.05万元,比年初增长4.7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86,329.95万元,比年初增长-1.45%;期间,集团营业收入42,565.63万元,同比增长45.52%;利润总额3408.89万元,同比增长1627.16%;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910.27万元,同比增长6575.53%。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92 证券简称:龙溪股份 编号:临2017-030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相关内容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592 证券简称:龙溪股份 编号:临2017-031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八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表决,均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监事会对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审核后,一致认为:

1、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2017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公司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与企业实际情况一致,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