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057 公司简称:象屿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
1、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负数,主要是因为公司运用期货及外汇合约等金融衍生工具以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和汇率风险,由此产生的期货和外汇合约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处置损益中不适用套期会计的在非经常性损益中体现。
2、上表中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包含报告期归属于可续期信托贷款和长期含权中票持有人的利息27,662,328.77 元,扣除利息后,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9,270,416.77元,计算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上述主要财务指标时均扣除了可续期信托贷款和长期含权中票及利息的影响。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推进落实“稳中取进,提质增效”的工作目标,持续深化业务转型,提升经营质量,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不断完善各大核心产品供应链服务体系,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上半年公司营收大幅增长84.22%,达到914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2.97亿元,同比大幅增长94%,净资产收益率3.96%,较上年同期增长1.46个百分点,每股收益0.23元。报告期内,公司获评2017年《财富》中国500强第57位,在交通运输、物流、仓储业行业子榜单中位列第1位,获评“2016年全国通用仓储百强企业”,仓储及配套设施总规模排名第五位,还获得了第十九届中国上市公司金牛奖“2016年度金牛投资价值150强”。
上半年,公司金属材料及矿产品板块和能源化工产品板块进一步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通过拉长服务链条,发掘服务环节,并夯实配送、资金、物流等一体化服务体系,业务规模和利润贡献均快速增长。金属材料及矿产品本期营收637亿元,同比增长了95%;其中黑色金属产品约406亿,同比增长83%,有色金属和矿产品的营收规模合计超过230亿元,同比增长了123%,业务占比不断提升。能源化工产品本期营收198亿元,同比增长了117%,其中纺织原料产品营收超过136亿元,同比增长140%。报告期内,公司针对核心优质工厂型客户开展的全流程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模式日趋稳定成熟,各项目贡献营收合计超过200亿元,已占到公司收入的22%。
上半年,农副产品板块销售农产品129万吨,同比增长15%。象屿农产受国储粮仓储补贴标准下调影响,净利润同比下降25%,利润贡献占比由去年同期的77%下降至29%。象屿农产积极应对玉米价格市场化的新环境,一方面,完善产区、港区、销区的衔接,逐步构建低成本、大运力、标准化的北粮南运服务系统,在产区,完善公司在黑龙江九大粮食仓储基地的铁路专用线配套设施;在港区,与多个关键港口建立战略合作,布局运粮K车、仓库、堆场资源,打通粮食产区与北方港区的物流瓶颈;在南方销区,与下游需方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布局贸易业务。另一方面,积极规划和筹备2017-2018新产季的粮食收购业务以及2018年的种植业务。
上半年,公司进一步加大物流资源整合。公司梳理、整合体系内核心物流仓储企业的物流资源,建立分级管理方案,逐步建立标准化服务体系,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布局核心节点的物流资源。公司与北八道集团合资设立象道物流,借助北八道集团拥有的铁路场站资源、铁路专用线资源、铁路集装箱资源和业务网点资源,与公司既有的物流体系、沿海物流园区体系及贸易业务体系,形成有效互动,逐步构建多式联运物流服务体系。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增长,公司积极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支持新业务和新项目拓展。为进一步改善财务结构,公司启动了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核心产品供应链业务规模扩张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核心产品供应链业务规模扩张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供应链业务规模增长,增加相应的运杂、港杂、仓储等销售运营费用支出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管理人员和薪酬费用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业务规模扩张,增加相应的融资规模,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张,为满足后续业务需求,本期储备存货增加了相应的采购付现现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收回套保期货保证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业务规模增长,增加融资规模以及本期发行可续期信托贷款和长期含权中票所致。
税金及附加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根据财会【2016】22号的规定,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原计入“管理费用”的相关税费,自2016年5月1日起调整计入“税金及附加”。
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存货跌价损失增加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末持有的期货套保合约浮盈较上期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期货套保合约处置亏损增加和合作经营业务收益减少所致。
其他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规定,将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所致。
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规定,将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另违约金赔偿金同比减少所致。
(二)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万元
■
■
3.2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体现在三个方面:
1、先进的供应链管理理念
公司提出的供应链管理理念,力求打造具有可持续性、安全、高效的供应链发展模式,充分利用自身在资金、物流、渠道方面的优势,整合资源,最大化为客户提供供应链综合配套服务的能力,并将供应链理念延伸至公司旗下各大板块。
2、上下游渠道建设与整合能力
公司一直致力于大宗商品采购分销业务上下游渠道的建设,依托资金优势、规模优势和营销渠道优势,打造吸引上游优质供应商与下游优质客户集中交易的平台。此外对于关键性、资源性的渠道以合资合作的方式进行适当的延伸布局,发挥供应链横向及纵向的协同作用,建立独特的竞争优势。
3、物流资源平台的强大支撑
公司根据各类商品供应链的特性,针对性的在商品的产区、港区、销区建设相应关键物流节点,形成网络化物流服务平台,有效提升了各供应链板块联动的协同作用,为采购分销业务规模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3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 会计政策变更
■
2、 会计估计会更
■
3.4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水利
2017 年 8 月 26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57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24日上午在厦门国际航运中心E栋9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张水利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六名,廖世泽董事、林俊杰董事和沈艺峰独立董事因公事不能亲自出席会议,分别委托邓启东董事、陈方副董事长和沈维涛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通过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关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关联董事张水利、陈方、廖世泽、林俊杰、邓启东、吴捷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临2017-059号《关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三、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临2017-060号《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四、 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于9月13日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公司临2017-061号《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1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9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9月13日15点 00分
召开地点:厦门国际航运中心E栋11楼1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9月13日
至2017年9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2017年8月26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象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9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厦门国际航运中心E栋9楼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廖杰、赖晓娟,电话:0592-6516003,传真:0592-5051631,电子邮箱:stock@xiangyu.cn。
2、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签到入场;
4、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请参考附件1。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9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59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预计2017年度内向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原材料及产成品的金额将增加,将采购商品额度由5000万元增加至1.35亿元。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增加基本情况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很简称“象屿股份”、“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2017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7-008号)。
2017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水利、陈方、廖世泽、林俊杰、邓启东、吴捷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了该关联交易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增加的额度为2017年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采购商品的额度,额度增加是根据业务发展需求,交易的价格是按照公平市场原则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增加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将回避表决。
(二)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2017年1-6月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注:
1、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承租部分办公场所、经营场地等(含物业服务、车位租赁);
2、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提供部分办公场所、经营场地等(含物业服务、车位租赁);
3、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劳务服务,主要是厦门象屿云创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信息服务;
4、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提供劳务服务,主要是为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仓储、装卸、配送、运输、烘干等物流服务。
5、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采购商品,主要是向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蒸汽、电等商品。
6、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销售商品,主要是(1)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设备、原材料等商品;(2)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象屿兴泓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原材料等商品(3)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厦门象屿自贸区开发有限公司销售商品。
7、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电缆等商品。
8、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物流服务。
(三)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在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中,公司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采购商品的额度为5000万元人民币,主要是向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蒸汽、电等商品。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预计2017年度内向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原材料及产成品的金额将增加,拟将采购商品额度由5000万元增加至1.35亿元。
新增额度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注:
1、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承租部分办公场所、经营场地等(含物业服务、车位租赁);
2、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提供部分办公场所、经营场地等(含物业服务、车位租赁);
3、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劳务服务,主要是厦门象屿云创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信息服务;
4、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提供劳务服务,主要是为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仓储、装卸、配送、运输、烘干等物流服务。
5、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采购商品,主要是向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原材料、产成品、蒸汽、电等商品。
6、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销售商品,主要是(1)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设备、原材料等商品;(2)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象屿兴泓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原材料等商品(3)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厦门象屿自贸区开发有限公司销售商品。
7、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电缆等商品。
8、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物流服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关联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一)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并与非关联方交易价格一致。
(二)交易的定价遵循以下政策:
1、实行政府定价的,适用政府定价;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并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开展交易。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原则,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60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概述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对于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并要求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准则进行调整。
2017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定,相应变更原会计政策,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
三、监事会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说明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58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24日上午在厦门国际航运中心E栋9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仰峰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五名,实到五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通过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二0一七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二0一七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我们未发现参与二0一七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二0一七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二、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上表决结果均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临2017-060号《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