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公告编号:2017-029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7年上半年受国内外经济影响,原铝价格震荡上行,行业竞争持续激烈,公司按照董事会确定的年度发展目标和公司战略规划,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加快渠道布局、优化调整产品结构、加强成本管控等为重点,积极推进各项生产经营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24%,利润总额43.99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99.78%,净利润-527.3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03.63%。净利润下降主要系报告期内可确认的老厂区搬迁补偿收入较去年同期大幅减少、主营业务利润较去年同期下降所致。
本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工作如下:
1、持续优化调整铝建筑型材、铝合金门窗产品经销渠道布局,进一步完善产品营销和服务体系;积极拓展经销渠道深度,加快区域性门窗定制加工工厂的布局;充分发挥“罗普斯金”品牌优势,并通过平面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多维度宣传公司产品和品牌,报告期内公司新投资设立安徽区域门窗合资公司,并开通客户微信查询系统,根据客户需求提供产品信息查询、防伪查询和附近门店指引等一系列服务,有效提升客户及终端消费者服务体验。
2、加快产品结构调整步伐,加强铝工业材产品的市场推广力度。通过参加行业展会,与专家、客户展开面对面交流,有效提升铝工业材产品在重要下游行业的认知度及品牌影响力。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铝工业型材销量同比增长46%,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79.72%,增长主要来自于汽车、电子行业产品。
3、报告期内通过加强市场开拓和生产工艺改进、及成本的有效控制,全资子公司铭恒金属铝合金铸棒销量增长8.5%,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63.81%。受益于铝合金铸棒业务的增长,铭恒金属实现扭亏为盈。
4、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铭固模具进行了增资,拟建设高精尖模具生产基地,以提升公司生产工艺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技术实力,增强产品竞争优势。
5、持续招募中高端人才,完善人才梯队建设;引进战略管理、项目管理、办公软件等培训课程体系,提升员工管理能力、工作技能;组织各类体育文化运动,提升员工整体凝聚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源动力。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公告编号:2017-027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8月25日上午10:00以现场方式在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太东路2777号公司3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事宜由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及其他列席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含委托出席董事1名),其中董事吴明福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亲自参会,委托董事钱芳女士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钱芳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公司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独立董事就2017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对外担保等情况发表了意见,意见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 公司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三、 公司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合资公司股权的议案》。
《关于受让合资公司股权的公告(一)》、《关于受让合资公司股权的公告(二)》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公告编号:2017-028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08月25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在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太东路2777号公司3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事宜由公司监事会于2017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通知公司全体监事及其他列席人员。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珑梅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公司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17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 公司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公告编号:2017-030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合资公司股权的公告(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交易概述
经双方友好协商,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以0元价格受让詹隆胜对云南罗普斯金门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门窗”)500万元的认缴出资额(占云南门窗注册资本的25%)。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云南门窗的持股比例增至70%,云南门窗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詹隆胜,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3424261978********,住址:安徽省金寨县双河镇*******。
詹隆胜先生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任何关系、无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云南罗普斯金门窗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云南省滇中工业园空港经济区昆明国际印刷包装城文博路
1580号
4、设立时间:2015年7月16日
5、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金属门窗的加工和销售、金属幕墙的加工和销售
7、本次交易前后云南门窗股权结构对比:
■
注:公司2016年1月6日与云南门窗原股东高兵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0元受让其200万元的认缴出资额,并已完成实缴。公司持有云南门窗股份由35%增至45%。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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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本次受让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 协议主要内容
1、 协议主要条款
原股东詹隆胜将其在云南罗普斯金门窗有限公司认缴的部分股权500万元人民币,按0元人民币,转让给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人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将人民币0元支付给出让人詹隆胜,并按云南门窗《章程》约定的认缴出资时间足额缴纳。
2、定价依据
因公司拟受让的詹隆胜所持云南门窗股权尚未完成实缴,故本次交易价格为0元。
3、其他
本次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云南门窗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自有资金500万元履行所受让股权的实缴出资义务。
本次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协议生效后还需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
五、 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云南门窗股份比例增至70%,云南门窗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对云南区域市场的管理和控制力,提高经营决策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六、 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公告编号:2017-031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合资公司股权的公告(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交易概述
经各方友好协商,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以0元价格分别受让单振宇对陕西门窗100万元的认缴出资额(占陕西门窗注册资本的5%)、董浩对陕西门窗200万元的认缴出资额(占陕西门窗注册资本的10%)、王文洲对陕西门窗80万元的认缴出资额(占陕西门窗注册资本的4%)、蒋海玲对陕西门窗120万元的认缴出资额(占陕西门窗注册资本的6%);同时单振宇将其持有的陕西门窗15%股权以130万元价格转让予自然人张飞。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陕西门窗持股比例增至65%。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单振宇,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3307241973********,住址:浙江省东阳市******。
董 浩,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6127261976********,住址:陕西省定边县*******。
王文洲,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612726191976********,住址:陕西省定边县*******。
蒋海玲,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3310811987********,住址:浙江省温岭市*******。
张飞: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3403211978********,住址:安徽省蚌埠市*******。
单振宇先生、董浩先生、王文洲先生、蒋海玲先生、张飞先生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任何关系、无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陕西罗普斯金门窗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六村堡街道中官亭村北600米路东南面东侧厂房
4、设立时间:2016年3月23日
5、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金属门窗、幕墙的加工、设计、安装、销售;园林绿化工程、装饰工程的施工;建材、五金配件的销售。(上述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本次交易前后陕西门窗股权结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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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017年5月18日公司与陕西门窗单振宇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0元受让其200万元的认缴出资额,公司持有陕西门窗股份由30%增至40%。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9、本次受让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 协议主要内容
1、 协议主要条款
出让方(董浩)将其拥有陕西罗普斯金门窗有限公司10%的200万元出资转让给受让方,转让具体款为0万元。
出让方(蒋海玲)将其拥有陕西罗普斯金门窗有限公司6%的120万元出资转让给受让方,转让具体款为0万元。
出让方(王文洲)将其拥有陕西罗普斯金门窗有限公司4%的80万元出资转让给受让方,转让具体款为0万元。
出让方(单振宇)将其拥有陕西罗普斯金门窗有限公司5%的100万元出资转让给受让方,转让具体款为0万元。
出让方(单振宇)将其拥有陕西罗普斯金门窗有限公司15%的300万元出资转让给受让方,转让具体款为130万元,支付价款的形式为银行转账。
上述出让双方股权转让事宜已征得陕西门窗股东会研究同意,且款已交付结清。出资转让后,出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出资比例享受在陕西罗普斯金门窗有限公司股东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股东义务。
2、定价依据
公司受让的单振宇所持陕西门窗5%股权、董浩所持陕西门窗10%股权、王文洲所持陕西门窗4%股权、蒋海玲所持陕西门窗6%股权均未完成实缴出资,故本次交易价格为0元。
3、其他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根据陕西门窗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自有资金500万元履行所受让股权的实缴出资义务。
本次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协议生效后还需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
五、 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陕西门窗股份比例增至65%,陕西门窗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对陕西区域市场的管理和控制力,提高经营决策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六、 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