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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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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银河生物 公告编号:2017-070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围绕增强传统制造产业发展后劲和夯实生物医药、医疗产业基础两项主要任务积极开展工作。在传统制造业领域,公司在继续保持整流变压器细分市场领先优势的基础上,承接的电力变压器等非电解铝合同金额稳定增长,产品结构日益优化;电子元器件业务稳步发展,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按计划推进。在生物医药、医疗产业领域,公司继续通过产业、技术、资源整合方式来完善产业架构,一方面,在大量的行业研究和项目调研的基础上,继续寻找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业绩预期的项目、产品作为并购、合作标的,报告期内,公司与汉麻投资集团就投资云南汉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事宜达成了初步合作意向。另一方面,公司持续加大对生物医药领域的研发投入,加快推动CAR-T治疗技术、干细胞治疗技术、溶瘤病毒药物、单克隆抗体药物研发进度。

报告期内,在国家经济发展增速下调、大宗原材料成本上升、产业调整力度增大的情况下,公司经过多方努力实现稳定经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6,226.1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6.06%;营业利润为-2674.7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117.3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42.76万元。从财务数据来看,与2016年同期相比,尽管整体盈利水平有较大程度的下降,但在扣除二级市场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细胞治疗业务暂停的影响因素后,公司原有业务的经营业绩实际保持了相对稳定的态势。同时,从收入和产品构成看,公司基本面继续得到改善,部分控股子公司的营业收入呈现出增长态势,柳特变积极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收入构成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各实体产业均处于稳健发展状态中。

1、整合业内资源、完善产业架构,继续夯实生物医药基础

为落实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公司经过一系列的项目并购、整合、战略合作,已初步构建了以研发类项目为主的生物医药产业架构。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对生物医药领域的研发投入,加快推动CAR-T治疗技术、干细胞治疗技术、溶瘤病毒药物、单克隆抗体药物研发进度。目前成都银河、北京马力喏、四川大学正联合对CD19 CAR-T产品进行临床申报的准备工作;公司的溶瘤病毒、抗丙型肝炎抗体、CTLA4抗体等多个项目均已经提交了国际或国内的专利申请;相关的药物研发处于积极有序的推动中。在运营过程中,公司也注意到目前推进的研发类项目尽管前景广阔,仍存在一定的研发风险,行业政策的变化和持续的研发投入在短期内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压力。因此,根据国内外行业发展态势和企业实际发展需要,公司一方面对包括银河医药和苏州银河在内的控股公司原有研发项目投资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减轻企业短期内的投资和业绩压力。另一方面,公司重点关注具备较好市场前景和业绩预期的成熟型和成长型企业,报告期内,经过大量的行业研究和项目调研,公司与汉麻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就投资控股云南汉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达成合作意向,目前该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已基本完成,双方正就合作细节展开进一步的探讨。

2、把握行业波动周期,优化产品市场结构,严把质量关,增强制造业的发展后劲

报告期内,公司紧抓传统行业波动周期,进一步强化“质量为生命线”的意识,在继续稳固整流变等细分市场竞争优势的基础上,多举措并行,加快推动公司制造业转型升级,完善产品结构。在整流变方面,公司积极应对行业波动周期,公司有意识选择有实力的客户,防范合同风险,报告期内承接了新客户内蒙蒙泰、中铝华润等大型整流变合同;在新产品市场上,分别承接了中电投的光伏箱变合同、印尼出口合同,多个变压器产品成功入围中石油框架招标甲级供应商名录;在服务领域,成功获得中铝兰州铝厂等厂家整流变的检修业务、内蒙乌兰察布电力变冷却系统和广西来宾可控硅改造项目等,报告期内,毛利率相对较高的包括产品检修、运营维护等在内的增值服务业务也取得到了较好的经营业绩,并创造历史新记录。

在电子元器件领域,公司子公司四川永星继续奉行 “流程科学化、制度合理化、学习常态化”的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效率;坚持军品、民品双轮驱动产品发展策略,拓宽一号工程和二号工程产品应用领域;加快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推动非接触式位移传感器项目、导电塑料位移传感器项目、射频功率负载项目等方面新品完成样品交付工作。

同时,为增强公司下属制造企业的发展后劲,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巩固内控成果,稳步推进ERP系统建设,建立科学的生产与管理流程,降低人为因素导致的风险,提升产品质量;继续深化绩效考核体系建设,落实核心员工的绩效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对新技术、新产品、新市场开发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对新领域开拓的积极性;同时公司聘请的专业咨询机构毕马威公司进行完善的OA&HRM 系统,报告期内已经正式上线,较大幅度提高了公司整体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了以科技企业孵化器为主要内容的北海银河城市科技产业城(一期)项目的投资建设,目前已经做好主体工程验收准备工作,相关招投标、招商等工作也正有序开展,并已有多家企业意向入驻。项目建设完成后,通过借助政府等多方平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更多优质项目入驻园区,有助于将公司产业城项目打造成为北海乃至北部湾地区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科技服务、商务服务等高附加值产业链整合平台,提升公司在当地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

变更的内容及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4月及5月分别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准则42号”)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准则16号”),其中准则42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准则16号(2017)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采用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后的主要会计政策已在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列示。本公司采用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i)持有待售及终止经营本公司根据准则42号有关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等规定,对2017年5月28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进行了重新梳理,采用未来适用法变更了相关会计政策。采用该准则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ii)政府补助

本公司根据准则16号(2017)的规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进行了重新梳理,采用未来适用法变更了相关会计政策。采用该准则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采用该准则对本该公司的影响如下:

·对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计入利润表时,由原计入营业外收入改为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

·将政府补助相关递延收益的摊销方式由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改为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进行分配;

·对于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借款贴息,如果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本公司以借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并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借款费用,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借款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在借款存续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由原计入营业外收入改为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如果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则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通过投资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续:

续: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银河生物 公告编号:2017-063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20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发出,2017年8月24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亲自参加表决董事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经与会董事审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经与会董事审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及信息披露违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经与会董事审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近日公司与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集团”)签署了《关于江苏得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书》(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书”),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将向银河集团转让江苏得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6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款为16,0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经与会董事审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经与会董事审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变更的议案》。

鉴于王肃先生因工作原因提出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宋海峰先生(候选人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员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经与会董事审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长兼总裁徐宏军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周宏林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聘任周宏林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7、经与会董事审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7年9月15日(星期五)下午2:00通过现场+网络投票的方式在广西北海市银河软件科技园综合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

1、宋海峰简历

宋海峰,1973年出生,肿瘤学博士。宋海峰博士先后承担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等10余项国家和省市级科研基金项目,发表近20篇研究论文。2007-2015年担任北京英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益诺勤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技术总监,2009年起兼任山东省医药生物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员、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微生物与生化药学硕士指导教师。此外,还担任教育部学位中心通讯评议专家、科技部重大专项评审专家等职务。2016年8月至2017年5月担任公司总裁助理。现任公司副总裁。

宋海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周宏林简历

周宏林,宾大医学院药理学博士,曾任职于基因泰克,默克等国际药企,具有丰富的新药研发,转化医学和临床申报经验。在自然,癌症细胞等科研杂志发表多篇高影响因子论文,拥有国际和国内专利技术五项。曾承担国家“十二五”、“重大新药创制”专项课题。现任苏州银河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

周宏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副总裁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银河生物 公告编号:2017-064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20日以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2017年8月24日以现场+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亲自参加表决监事5名。本次会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集团”)签署了《关于江苏得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书》,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将向银河集团转让江苏得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6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款为16,000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