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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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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17-057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8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华一路2号公司培训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刘涛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董事肖琪经、杨维生、章击舟、陈连勇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胡剑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管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扩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实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审议通过; 2、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未对通知和公告以外的事项进行审议。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鑫睿、汤明亮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