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610/900906 公司简称:中毅达/中毅达B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李春蓉弃权理由:1、上河建筑业绩承诺未出专项审计报告;2、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1亿流动资金借款用途未披露。
独立董事张伟弃权理由:鉴于2016年年报中存在的错误,本2017年半年报中的重要数据未经审计,无法判决报告的客观性。
监事张秋霞弃权理由:1、鉴于实控制人情况至今未披露,此为监管部门重点关注事项,同时2017年半年报中也未说明;2、鉴于2016年年报出现的多处错误,监管部门拟对相关责任人追责,故无法确认2017年半年报的完整性、真实性。
副总经理陈飞霖弃权理由:鉴于上河建筑2017年1-4财报净利润正在审计中,不能保证本期财报准确性。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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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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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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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何晓阳先生持有大申集团50.5576%股权、深圳宝利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利盛”)持有大申集团27.6656%股权,其已通过协议方式将合计持有大申集团78.2232%的股权转让,其中乾源资产受让24.7993%、李琛受让22.1346%、天佑睿聪受让16.2893%、鑫聚投资受让15%,前述股权转让已于2017年7月27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化,股权受让相关方仍未核实最终实际控制人,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继续发函敦促相关四方,配合财务顾问核实公司最实际控制人,并完成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工作,履行其信息披露义务。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参与PPP项目及其他建设项目的拓展,成功承接了投资额为35.3亿元贵阳市观山湖区西部产业园第一批PPP合作项目,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中毅达也承接了包含6120万元的厦门中山公园绿化重建提升工程在内的一批金砖环境提升项目,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上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接了1.856亿元贵州六支特区农村环境整治工程项目一期一标段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工程。
报告期内,公司对以上承接项目积极落地施工,贵阳市观山湖区西部产业园第一批PPP合作项目成立了项目公司(贵阳中毅达观山湖产业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并开展了其中2个子项目的施工,贵州六支特区农村环境整治工程项目获得了业主对上河建筑的肯定。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323,227,171.1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3,640.2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64,780.63元。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