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编号:临2017-092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8月25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7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323,227,171.1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3,640.2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64,780.63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2票弃权。
董事李春蓉弃权理由:1、上河建筑业绩承诺未出专项审计报告;2、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1亿流动资金借款用途未披露。
独立董事张伟弃权理由:鉴于2016年年报中存在的错误,本2017年半年报中的重要数据未经审计,无法判决报告的客观性。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编号:临2017-093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8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审核意见:
(1)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本公司《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和违反证券交易规则的行为。
表决结果:2票同意、0 票反对、1票弃权。
监事张秋霞弃权理由:1、鉴于实控制人情况至今未披露,此为监管部门重点关注事项,同时2017年半年报中也未说明;2、鉴于2016年年报出现的多处错误,监管部门拟对相关责任人追责,故无法确认2017年半年报的完整性、真实性。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