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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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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617    公司简称:国新能源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495,107.47万元,较上年同期333,787.99万元,同比增长48.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29.96万元,较上年同期28,579.47万元,同比降低64.91%。

2017年,公司紧抓跨越发展的重要契机,坚定不移地贯彻“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的总体要求。一是,积极响应产融结合和“走出去”战略发展要求,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深化产融结合道路,进一步加强与省内外燃气经营企业的沟通与交流,延伸现有的产业体系架构,积极获取省内外资源,加大下游市场开发力度,努力挖掘高端有效市场。二是,科学规划资金配比,拓宽资本运作方式,纵深加强市值管理理念,继续发挥资本市场的几何效应,挖掘借助金融手段加速提升实体经济的自我循环效率。三是,全面完善内控管理、确保企业稳定发展、规范信息披露体系,捋顺内部重大事项报送和审议流程,树立强化重大事项的保密工作。半年来,公司认真践行符合现代国有企业战略发展的新思路,决心用一个更好的国新能源回馈股东和投资者。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编号:2017-038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8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军提议召开并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议案一:关于2017年半年度定期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说明》及《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修订说明》及《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四:关于制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五: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说明》及《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六: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2017-040)。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七: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审议的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时间公司将另行通知。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

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编号:2017-041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进行股票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8月28日,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山西田森集团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田森物流”)的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田森物流将持有公司的23,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2%)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该次质押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了申报手续,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为止。

截止本公告日,田森物流共持有公司164,868,4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20%;已质押股份161,798,4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92%。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

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编号:2017-040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

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8月25日,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天然气”)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本次注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董事会授权山西天然气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期限: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为不超过365天。

3、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山西天然气及下属公司营运资金、偿还山西天然气及下属子公司银行借款,具体用途在发行前根据山西天然气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4、发行利率:本次申请发行的短期融资券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实际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5、发行对象:本次申请发行的短期融资券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6、发行日期: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7、担保方式:本次发行的短期融资券采取无担保方式。

8、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9、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主承销商为工商银行。

二、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董事会同意授权山西天然气管理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山西天然气需要以及市场条件,确定或调整短期融资券实际发行的金额、期限、利率、发行时机等具体方案;聘请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金融机构及其它中介机构,签署、修订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以及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终止本次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事宜。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方案还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注册有效期为自《接受注册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山西天然气将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则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

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编号:2017-039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8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建华提议召开并主持,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议案一:关于2017年半年度定期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二: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