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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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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
提示性公告

2017-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17-055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将于2017年8月29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17-057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高比例送转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中期高比例送转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高比例送转方案基本情况

1、高比例送转方案的具体内容

2、高比例送转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此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扩大公司股本规模,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提升公司市场形象,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本次高比例送转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高比例送转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控股股东提出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截至本次高比例送转方案披露公告日前六个月,提议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均在锁定期内,无减持股份情况发生。

2、本次高比例送转方案披露后未来六个月,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暂无减持计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高比例送转方案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高比例送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8,000万股,预计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等指标将相应被摊薄。

2、公司在高比例送转方案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限售股解禁或限售股即将届满的情形。

3、本次高比例送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庆先生承诺:在该高比例送转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投赞成票。

2、在本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17-058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投资国债逆回购、货币基金

或债券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国债逆回购、货币基金或债券基金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与效益,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国债逆回购、货币基金或债券基金,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公司收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 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投资国债逆回购、货币基金或债券基金。在上述投资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国债逆回购、货币基金或债券基金。

4、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5、资金来源: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6、授权实施期限: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 权,签署相关文件。

7、决策程序: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8、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拟购买的产品或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二、投资存在的风险与内部控制措施

1、投资存在的风险

尽管国债逆回购、货币基金或债券基金品种均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市场波动可能会对投资收益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

2、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将结合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投资,并保证投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情况,并定期向公司董事长和 总经理汇报运行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本次投资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 行审计、核实;每个季度末应对投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 合理的预计可能发生的风险,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证券部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国债逆回购、货币基金或债券基金,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且有利于降低公司资金 成本,提升闲置自有资金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国债逆回购、货币基金或债券基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在授权的范围内投资国债逆回购、货币基金或债券基金。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障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国债逆回购、货币基金或债券基金,能最大限度地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在授权的范围内投资国债逆回购、货币基金或债券基金。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17-059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

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并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该准则要求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公司按照要求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报表列报影响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本公司按照新准则的衔接规定采用未来适用法,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为了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无形资产-著作权在受益期限内摊销更恰当的符合其生命周期,更好的体现收入成本的配比性,结合公司原创小说发展的实际经营情况后,公司将无形资产中著作权的摊销方式由受益年限直线法调整至受益年限双倍余额递减法。

2、变更日期

公司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3、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变更前:无形资产-著作权按受益年限直线法摊销。

变更后:无形资产-著作权按受益年限双倍余额递减法摊销。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对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增加2017年1-6月无形资产摊销145.15万元,相应减少利润总额145.15万元。

三、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变更后的无形资产-著作权摊销方式更恰当反映相关资产的生命周期,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17-060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公司实际工作需要,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泮茜茜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泮茜茜女士简历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1-88939703

传真:0571-88939705

电子邮箱:panxixi@anysoft.cn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科技大厦A401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

附件:简历

泮茜茜,女,1992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2014年1月-2017年4月就职于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015年 11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泮茜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 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查询,泮茜茜女士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17-061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17年9月15日(星期五)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理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9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9月14日—2017年9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15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14日15:00至2017年9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9月11日,截止2017年9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科技大厦一楼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17年中期高比例送转方案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以上议案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异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17年9月12日、2017年9月13日,9:00-12:00,13:00-17:30;

3、登记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科技大厦A401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爱斌、泮茜茜

联系电话:0571-88939703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科技大厦A401室公司证券部

2、本次会议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5571,投票简称:平治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所有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 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14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9月15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备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回避提案,请在“回避”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提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