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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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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1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7年8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有财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7年8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17年8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17年8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拍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参竞拍宗地编号为“马宗地2017-03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有财先生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公司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拍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拍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17年8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2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7年8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金鸿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对2017年半年度报告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参与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工作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7年8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二、《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审核,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规范使用、严格管理,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17年8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17年8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备查文件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3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8月28日,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17年8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5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相关规定,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7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5.74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6,758.00万元,扣除发行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2,180.00万元,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4,578.00万元。本次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3,299.44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458.56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4月19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第351ZA0009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及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17年5月5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四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福州南门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福建星云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若募集资金不足,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银行贷款和其他自有资金解决。截至2017年4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95,839,984.88元。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分别于2017年5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6月5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95,839,984.88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95,839,984.88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进行审计鉴证,并出具了《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7]第351ZA0080号)。公司保荐机构、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6月5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收益。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3,000万元和银行保本理财产品2,000万元尚未到期,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未来将全部用于主营业务,并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妥善安排使用计划。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此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1-6月

编制单位: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6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印发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本次修订增加了对政府补助特征的表述,允许企业从经济业务的实质出发,判断政府补助计入损益的方法及政府补助具体会计处理,同时对财政贴息的会计处理做了更加详细的规定。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上述会计政策规定而进行调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同时,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上述会计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印发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公司2017年1-6月份与公司日常经营有关的软件产品销售实际增值税税负超3%部分即征即退税额由“营业外收入”调整至“其他收益”,即调减“营业外收入”2017年半年度发生额5,536,688.59元,调增“其他收益”2017年半年度发生额5,536,688.59元。该变更不影响公司2017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次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无重大影响,对当期及前期列报净利润亦无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7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概述:公司拟参与竞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25,100平方米,出让起始价为4,084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拍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竞拍宗地编号为“马宗地2017-0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编号:榕马土让[2017]03号)。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于2017年8月4日发布了《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关于2017年第三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编号:榕马土让[2017]03号)。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公司拟以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参与竞拍宗地编号为“马宗地2017-03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有财先生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本次参与竞拍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名称: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马限山一号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宗地编号:马宗地2017-03号

2、宗地位置:马尾快安马江大道南侧、珍珠路东侧

3、土地面积:25,100平方米(合37.65亩)

4、土地用途: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

5、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1)建筑容积率:1.0≤建筑容积率≤2.6

(2)建筑密度:30%≤建筑密度≤45%(且建筑系数≥40%)

(3)绿地率:15%≤绿地率≤20%

(4)建筑高度:建筑高度≤50米

6、出让年限:工业用地50年

7、竞买保证金:1,225万元

8、出让起始价:4,084万元

9、付款方式:成交地价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分二期付清(第一期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付50%,余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付清)

四、参与竞拍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业务发展情况良好,市场空间广阔,面对巨大的市场需求,公司现有的场地已无法满足生产经营的快速发展。公司本次参与竞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对经营场地的需求,有利于实现星云工业基地联合,形成规模集聚效益,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提升公司产能,对公司未来发展有积极促进作用。

本次土地竞拍交易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竞拍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发布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关于2017年第三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编号:榕马土让[2017]03号)。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