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7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报告期末和上年末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稳定,发展前景良好。在管理团队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通过拓展传统电线电缆业务及新增网络安全业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1,421.9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1.39%;受网络安全业务季节性因素、收购天融信资产增值相应增加折旧摊销、收回委托贷款的资金对外投资尚未取得收益等影响,公司上半年亏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171.61万元,投资者不宜以公司半年度数据推测全年盈利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多元化发展战略得以实现。2016年12月,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天融信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完成资产过户;2017年1月,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发行的新增股份上市;2017年2月,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新增股份上市。通过收购天融信100%股权,公司快速切入了具备广阔市场前景和较高技术壁垒的网络安全行业,缩短了重新聘请团队再稳步经营开拓的时间周期,降低了公司进入新业务领域的人才、管理风险。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成为兼具先进制造和高端信息产业并行的双主业公司,公司多元化发展战略得以实现,为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提供了更多元化、更可靠的业绩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电线电缆和网络安全的双主业,积极布局产业投资基金及相关领域的投资,培育新的业绩增长点,促进主营业务的发展及延伸。
(1)2017年1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南洋参与投资珠海利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对新能源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以及与公司主营业务能形成规模效应或者产业协同效应的领域和行业进行投资。
(2)2017年4月,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了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天融信网络参与投资珠海安赐艳阳天网络信息安全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主要专注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军工、量子通信等相关领域的投资机会,以及与公司主营业务能形成规模效应或者产业协同效应的领域和行业进行投资。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保持电线电缆业务在销售传统市场的优势地位。公司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电网”)及其下属公司的重大采购项目中依然保持良好业绩,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南洋与南方电网及其下属公司签订并收到合同原件且公告的合同金额总计为17,871.24万元(公告编号2017-018)。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补助是指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根据补助对象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综合性政府补助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且能够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②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5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8月25日上午9: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实际表决的董事9名。董事长郑汉武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7年半年度报告》于2017年8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17年8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编制了截止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于2017年8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所发表意见于2017年8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于2017年8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独立董事所发表意见于2017年8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6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8月25日上午9:30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8月1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出席会议的全体监事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8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年5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准则将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该准则要求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从2017年1月1日依据该准则进行调整。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本次修改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具体修改如下:
1、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即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列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将取得的财政直接拨付给企业的贴息资金,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