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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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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园林 公告编号:2017-111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报告期末和上年末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土木工程建筑业

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十三五”规划深入实施的背景下,国家新《环境保护法》的施行,“水十条”、“城市双修”、“全域旅游”等利好政策相继出台,生态环境和文化旅游行业迎来更大的发展空间,为公司持续高速发展带来契机。报告期内,公司坚定“二次创业”的核心理念,加快平台型企业建设,实施扁平化管理,精耕细作“生态环境和文化旅游”双主业,加速“内增外延”,积极推进新港永豪收购,深入布局水生态综合治理产业。同时紧跟“大PPP”业务市场快速发展步伐,借力“大生态+泛游乐”的综合业务模式,全面提升公司“大PPP” 订单承揽能力,确保公司经营业绩的快速增长。

2017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7,737.0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7.6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039.49万元,较2016年同期增长94.1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877.4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2.62%。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约为622,004.37万元,较年初增长16.54%,归属于上市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283,922.09万元,较期初增长6.84%。

精耕生态环境主业,深入布局水生态领域

随着“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下发,“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中央项目储备库项目清单”发布,政府实行“河长制”,水污染治理、河道治理、海绵城市建设等投资撬动万亿资本。岭南园林继续深耕生态环境主业发展,横向并购,通过收购新港永豪,拓展水生态综合治理产业,提升“蓝绿交织”环境治理能力,目前该事项已获得证监会审核通过;纵向发展,从生态景观的本体进行打造,借力高科技文化旅游技术,贯穿城市的建设、运营、养护、管理等环节,提供差异化全域服务产品,深化并巩固公司在行业的领先地位。2017年上半年度,公司生态环境主业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41.81%,约为132,031.72万元,净利润约为12,382.89万元,同比增长72.27%。

细作文化旅游产业,大力发展泛游乐业务

今年全域旅游首次被写入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 6月国家旅游局发布《全域旅游示范创建工作导则》。公司以恒润科技、德马吉为文化创意核心,并筹划建设旅游投资运营平台,完善文化旅游产业链布局。报告期内,公司在打造“生态贺州·长寿胜地”和“峰丛古镇·梦境黄姚”大旅游文化品牌与贺州市人民政府达成合作共识。2017年上半年度,公司文化旅游产业营业收入约为35,705.35万元,同比增长167.85%,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长138.83%,约7,538.78万元。恒润科技2017年度承诺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7,200万元,截止本报告期末,已实现净利润5,119.50万元;德马吉2017年度承诺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3,250万元,截止本报告期末,已实现净利润2,419.27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拟以4.50亿元收购新港水务75%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285亿元。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上述事项已经证监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将积极推进上述事项的进程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推出多元化的员工激励计划,与公司成员共享集团高速发展带来的红利,完成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工作;同时,员工持股计划已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止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拥有三个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共获得授权专利77项,高新技术产品17项,45项影片著作权,43项软件著作权,33项美术著作权获得授权。

报告期内公司的管理费用为21,824.0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51.97%,主要系企业规模持续扩大,导致人工薪酬、办公费用、差旅费、研发费用等也相应增加导致;财务费用为708.9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了41.59%,主要系园林绿化工程长期应收项目确认本报告期的未实现融资收益大幅增加所致。研发投入5,803.2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0.66%,主要系公司加大了对生态治理技术及文创高科技技术科研开发的投入。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由“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到“其他收益”项目,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含恒润博雅应急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幻育教育科技有限公司、Sungwol Holdings Co.,Ltd(星月控股有限公司)、珠海市岭南金控投资有限公司、界首市岭南园林文化旅游运营有限公司共5家公司。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园林 公告编号:2017-108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7年8月28日(周一)上午9:00时在公司十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尹洪卫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7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参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颁布了《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公司须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12 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前述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于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无重大影响,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参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内蒙古分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为更好更深入地拓展内蒙古地区业务市场,提高公司在内蒙古地区的业务拓展能力,同意公司设立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分公司拟定的相关信息如下(最终以工商核准信息为准):

1、设立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公司住所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内蒙古师范大学盛乐校区6号楼2单元四楼东户;

2、任命尹敏杰为分公司负责人;

3、经营范围为:园林景观工程、园林绿化、石场生态覆绿工程、绿化养护、清洁服务(不含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同时依据总公司的经营项目为总公司承揽业务。

特此公告。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园林 公告编号:2017-109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8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鸿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全体监事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及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于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园林 公告编号:2017-110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变更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时间:2017年6月12日;

2、变更原因: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了《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公司须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对2017年 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12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前述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 日颁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1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5月 10日颁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公司对2017 年1月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上述会计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上述会计政策规定而进行调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将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半年度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2017年8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无重大影响,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有关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无重大影 响,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及前年度的损益、资产总额、净资产不产生影响,公司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