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8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2017-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619(A股) 900910(B股) 股票简称:海立股份(A股) 海立B股(B股)

编号:2017-035 债券代码:122230 债券简称:12沪海立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次说明会召开情况

2017年8月25日,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发布了《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终止控股权转让事项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临2017-033号)。2017年8月28日(星期一)上午10:00—11:00,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总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互动”网络平台召开了投资者说明会。电气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黄迪南先生,电气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董鑑华先生,海立股份董事长沈建芳先生,海立股份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罗敏女士参加了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方式就电气总公司终止控股权转让事项的相关情况,在信息披露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和交流。

二、本次说明会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电气总公司、海立股份回复情况

1、这么重要、敏感的决策,并经上海市政府和国资委同意,短短几天就360度大转弯,并且是在国家供给侧改革、国企改革的攻坚当下,你怎么对党、政府、人民、股东自圆其说,你是否涉及渎职、你们打算下步怎么办.比如赔偿。

回答:首先,感谢您对海立股份的关注!公司此次决策是经过董事会慎重决议的,在公开征集后,基于此次股份转让条件尚不成熟,电气总公司经过内部讨论和慎重论证,董事会决定终止此次股份转让事宜。无论此次股份转让与否,对海立股份现有的主营业务都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也不会对海立股份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未来电气总公司将一如继往给予海立股份支持,和上市公司共同努力提升经营业绩以回报投资者。同时,公司愿意接受监督!再次感谢您的关注!

2、我是看到你们公告再买海立的,但是现在在没有任何不可抗力的情况下,贵司擅自中止转让,属于欺诈行为和高层严重渎职行为,如果复牌股票大跌,如果补偿中小投资者损失?

回答:首先,感谢您对海立股份的关注!此次决策是电气总公司经过审慎判断做出的决定,也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由于二级市场的股价影响因素较多,从上市公司角度我们将聚焦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提升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力争给投资者以稳定回报。相信大股东也会一如既往的给予上市公司支持。感谢您的关注!

3、既然是说明会为什么没人能正面回答我们中小股东的问题,你们对此次事件的解决方案是什么?

回答:首先,感谢您对海立股份的关注!本次说明会时间为2017年8月28日上午10:00到11:00,目前正在进行。海立股份生产经营活动正常,终止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系电气总公司综合考虑内外部的条件后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海立股份的生产经营及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再次感谢您的关注!

4、请问针对上交所问询函的回复为何迟迟不予公开?

回答:首先,感谢您对海立股份的关注!针对上交所问询函的回复已于2017年8月25日晚间公告,请登陆相关网站查阅,感谢您的关注!

5、请问电气总公司原计划是将股权转让给何方?是否有已经达成初步意向的受让方?截止到公开征集受让方终止前,电气总公司共收到多少申请?都有哪些企业申请?

回答:首先,感谢您对海立股份的关注!本次股份转让采取公开征集受让方方式开展,电气总公司希望通过市场化方式,有效提高国有资源优化配置和运行效率,本次股权转让不存在特定受让方。截止发布终止公告之前,电气总公司尚未收到任何受让方提交的意向文件。再次感谢您的关注!

6、“身正不怕影子斜”如若真像你们回复中所说的,在筹划此次股权转让事项中干干净净,光明磊落,你们又怕什么?

回答:首先,感谢您对海立股份的关注!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属于公开征集受让方,电气总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上市公司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转让不存在内幕交易,我们愿意接受监督!再次感谢您的关注!

7、请问,公司未来有何发展规划?

回答:首先,感谢您对海立股份的关注!海立股份致力于成为独立的专业压缩机供应商和市场领导者,随着2015年成功并购杭州富生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已由单一压缩机业务发展形成“压缩机、电机、驱动控制、制冷关联”四大产业版块的多元化格局。未来几年,海立股份将解放思想,突破创新,加快多元化转型发展。压缩机产业将发展转子式压缩机、新能源车用涡旋压缩机两大业务。转子式压缩机将进一步强化“技术领先和质量第一”核心竞争优势,持续拓展压缩机新应用领域,持续推进国际化战略,成为转子式压缩机市场领导者;新能源车用压缩机将把握市场机遇,加大投入,加快发展,确保行业领先地位。电机产业将发挥杭州富生与上海日立协同作用,坚持“规模最大、技术最先、质量最优、成本最低”战略方针,持续提升市场占有率,发展冰箱压缩机电机、空调压缩机电机两大业务。驱动控制产业将把握互联网、智能化浪潮机遇,整合上海日立、杭州富生在电机领域的资源,采取自主研发、兼并收购等方式,聚焦智能家居、智能汽车及智能制造领域,发展智能电机及驱动控制系统业务。冷暖关联产业将稳固现有业务国内行业领先地位的同时,抓住北方煤改电、南方采暖需求机遇,转变商业模式,全力开拓热泵整机市场。再次感谢您的关注!

8、终止股权转让,事先经上海国资委和市领导批准了吗?

回答:首先,感谢您对海立股份的关注!电气总公司已于2017年8月25日晚间披露公告,终止股权事项已向上海国资委进行报备。再次感谢您的关注!

9、一、截止到公开征集受让方终止前,电气总公司共收到多少申请?都有哪些企业申请?二、公司此次终止股权转让是暂时终止还是永远终止?如果只是暂时中止,后续会不会继续“贱卖国有资产”;三、公司股权转让被公司一纸公告终止了,有无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措施?

回答:首先,感谢您对海立股份的关注!一、截止发布终止公告前,电气总公司尚未收到任何申请意向文件。二、本次是终止;未来是否转让等由于我们尚未决策,一切以未来披露信息为准。三、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于今日召开投资者说明会;2)大股东一如既往全力支持海立股份的发展;3)大股东和上市公司共同致力于海立股份业绩提升;4)电气集团积极推进、深化国资国企改革;5)进一步探索经营机制创新。再次感谢您的关注!

10、谈谈公司对压缩机行业发展的看法?

回答:您好,压缩机行业经过多年的高速发展,中国已成全球空调及压缩机的生产和消费大国。近年,随着中国经济从高速增长进入转型发展以及有关家电补贴政策退出等,我国家用空调及压缩机行业也从高速发展步入平稳发展期。与此同时,压缩机行业自配套力度加大,挤压非自配套市场空间,整个行业供过于求明显;加之面临劳动力成本上升、汇率波动、能源及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压力,压缩机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但中国的家用空调及压缩机行业中长期仍具发展空间,且迎来消费升级和产品升级机遇,产品在向高效、变频、舒适健康及智能化方向发展;而随着节能减排、大数据及移动通讯技术快速发展以及人们对舒适生活的追求,转子式压缩机在非家用空调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多。再次感谢您的关注!

11、未来电气总公司主要业务已经在上海电气,有何措施进一步支持海立股份发展?

回答:您好,作为海立第一大股东,过往我们对其发展给予了很多支持,未来我将一如既往的给予支持,大股东希望和其他中小股东一起支持和关注海立的良好发展。

12、2017年8月公司公告了控股股东上海电气总公司转让股权一事,为何短期内又终止转让,本次终止转让的原因是什么?

回答:您好!本次决定终止股份转让事项,主要出于如下考虑: 1、公开征集受让方本次股份转让原采取公开征集受让方方式开展,本公司希望通过市场化方式,有效提高国有资源优化配置和运行效率,同时,所有程序的履行都必须完全合法合规并且不会引发任何潜在纠纷。在设计本次股份转让方案之初,经本公司与海立股份充分讨论协商,结合海立股份自身特点、业务发展需要并从海立股份未来长远发展和保护上市公司独立性角度出发,本公司对受让方提出了十三项资格条件。但本次股份转让方案公告后,外界出现了部分文章和观点,对本公司提出的受让方资格条件提出质疑,暗指本次股份转让可能存在定向受让方,相关受让方资格条件的设置意在排除其他受让方,本次股份转让存在国有资产利益定向输送嫌疑。虽然本次股份转让事项一直秉承“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推进,相关受让方资格条件亦系根据海立股份自身特点及业务发展需要设定,但该等市场舆论仍对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的推进形成了较大的压力。 2、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本次股份转让是选择合适时点,以公允价格通过公开征集方式转让,有利于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和资源优化配置,实现国有股东国有资产增值收益;同时,本公司拟将本次股份转让获得的资金用于做优做强主业,优化国有资本向前瞻性战略性产业和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中,从而真正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但本次股份转让方案公布后,外界认为,2017年上半年受天气因素影响,空调压缩机行业销售情况良好,海立股份经营业绩趋于改善,此时转让上市公司控股权,是对国有资产的低估,存在国有资产流失和国有资产贱卖的嫌疑,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管缺失,对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的推进形成较大不利影响和较大压力。

13、公司股权转让终止了,有无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稳定股价措施?

回答:您好!1)电气总公司组织召开投资者说明会;2)大股东全力支持上市公司经营业绩提升;3)大股东继续支持上市公司推进、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进一步探索经营机制创新。再次感谢您的关注!

14、请说明一下电气总公司为了战略目标实现采取了哪些举措?

回答:您好,我们的措施是“143”,即,一条主线、四个创新、三个转型。一条主线。即,“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我们要进一步强化创新驱动,以创新为第一动力推动转型发展,提升集团的技术优势和竞争优势。四个创新。即,构建“技术创新为核心、产业创新为归结、模式创新为保障、机制创新为关键”的全面创新体系,创新成为我们转型发展的第一动力,四个创新成为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有机整体。三个转型。即,转型一是加快从传统能源装备向高效清洁能源装备转型。一方面,提高煤电设备成套设计和供应,促进煤电往容量更大、效率更高、排放更低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实现燃机技术自主化、产品规模化,做大做强核电、风电、分布式能源等清洁能源装备。转型二是加快从传统制造向智能制造转型。以公司内制造企业升级中的重大需求、关键环节和重大瓶颈为导向,加快智能化改造升级,推广应用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网络协同制造、远程运维服务等新模式,形成可推广的行业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带动整个产业链向智能化转型发展。转型三是加快从单一制造向“制造+服务”模式转型。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发展,产业边界趋于模糊,呈现出制造业服务化的新趋势。我们积极推动制造环节积极向高附加值的服务环节延伸,包括:电力装备的工程总承包、 BOT 和智能数据服务,燃气轮机的长协服务,电梯的运程运维服务,智能制造领域的研发设计、系统集成、融资租赁等。感谢您的关注!

15、海立用“公开转让的条件不成熟”为由,宣告提前终止转让。请问,当时你们设计了13个受让者条件,电气集团也予以批准,难道还不准备成熟?上海市国资委仅5天就批准,上海市领导也同意,难道他们的决策也不成熟?难道不成熟的公告就能随便发吗?

回答:您好,首先感谢您的关注,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在筹划此次股权转让事项时,为贯彻落实国企改革坚定走市场化的大方向,拟定了此次以公开征集受让方转让所持股份的方案,为充分保护上市公司及其投资者的利益,维护上市公司经营稳定、立足上市公司长远发展,对受让方的资质做出了严格的要求,在公开征集时,我们判断认为转让时机是合适的,但在公开征集之后,我们发现外界质疑此次公开转让及可能造成国资流失,遂我们通过董事会审慎决策后认为在目前情况下,终止较为适宜。

16、请问终止前具体有哪些公司申请受让?请一一列举

回答:您好!电气总公司公告终止前尚未收到受让意向方意向文件。

17、离股权挂牌拍卖截止期还有4天,就终止转让,这岂不是不打自招,做贼心虚,确实害怕更具实力的企业在竞拍的最后1天,击垮你们心仪的受让对象?这种行为就是房地产拍卖中存在的“假拍卖、真内定”!是搞内幕交易!

回答:您好此次决策,电气总公司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上市公司履行了信息披露的义务。公司愿意接受监督!再次感谢您的关注。

18、公司股票什么时候复牌?

回答:您好!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后,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复牌申请。再次感谢您的关注!

19、为什么提前宣布终止?为什么不等到承诺的截止日8月25日?

回答:您好!本次股权终止经过慎重论证,本公司认为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不成熟,为充分保护海立股份及其投资者的长期利益,维护海立股份经营稳定,立足海立股份长远发展,决定终止本次以公开征集受让方方式转让股份的事项。海立股份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终止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系电气总公司综合考虑内外部的条件后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海立股份的生产经营及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海立股份合法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扰乱海立股份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形。再次感谢您的关注!

20、公司此次终止股权转让,是否是集团总公司重大方针的调整?

回答:您好,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终止本次股权转让,是由于本次以公开征集受让方方式协议转让股份的条件尚不成熟,电气总公司为充分保护海立股份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维护海立股份经营稳定、立足海立股份长远发展,经慎重论证,决定终止本次以公开征集受让方方式协议转让股份转让事宜,电气总公司不存在重大方针的调整。感谢您的关注!

21、海立股份明天是否复牌?

回答:您好,待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公司将根据上交所停复牌相关规定,提交申请。

22、股权转让事宜,仅凭董事会就能决定的吗?贵公司做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吗?

回答:本次转让符合电气总公司的章程规定,感谢您的关注。

关于本次说明会的具体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

公司对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

股票代码:600619(A股) 900910(B股) 股票简称:海立股份(A股) 海立B股(B股)

编号:2017-036 债券代码:122230 债券简称:12沪海立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股份”或“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接到控股股东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总公司”)通知,电气总公司拟对以公开征集受让方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方案作出重大调整,公司股票于2017年8月22日开市起停牌。

公司于2017年8月22日接到电气总公司通知,电气总公司决定终止本次以公开征集受让方方式协议转让股份转让事宜。公司于同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电气总公司终止转让海立股份控股权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13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电气总公司需核实相关情况,公司股票自2017年8月23日起继续停牌。

2017年8月25日,公司发布《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海电气总公司终止转让海立股份控股权事项的问询函〉之回复的公告》(临2017-034号),并于2017年8月28日上午10:00-11:00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终止本次控股权转让事项与投资者进行了交流。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8月29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